長安左、右門和東、西千步廊各有不同功用。東千步廊和長安東門是舉行“金榜題名”之所。明清之時,科舉製度盛行。科舉有鄉試、會試、殿試三種。殿試得中前三名為狀元、榜眼、探花。考試後兩天,在殿上傳呼考中進士的姓名,叫“傳臚”。傳臚唱名後,隨禮部官員,捧黃榜從禦道出午門,把黃榜放在龍亭裏,用鼓樂禦仗引導,到長安左門外,在一個用蘆席搭成的“龍棚”裏,張掛黃榜,狀元帶領新進士隨著看榜。看榜後,順天府尹給狀元等插金花,披上大紅彩綢,用儀仗接到城北順天府衙門裏飲宴,這就是“金殿傳臚”的故事。傳臚前,這些考生是沒有多大功名的,傳臚後出長安左門,在黃榜上名字高中,則喜笑顏開,猶魚躍龍門,所以人們管長安左門稱之為“龍門”。
但長安右門和西千步廊,在明清之際,則是審判犯人的陰森森的場所。一年一度的“秋審”和“朝審”都是在這裏舉行。清朝時,刑部在每年五月,把各省判處死刑囚犯的名冊、口供和判決彙集,分案列冊,七月初送給皇帝看,八月中旬,皇帝詔令三法司會同王侯、大學士、九卿等官員,在西千步廊旁,舉行“秋審”。“秋審”之時,由東到西,橫列幾十張大八仙桌,上鋪紅毯,判官麵北端坐,互審各犯判文,然後再呈交皇帝,皇帝隻要用紅筆一勾,該犯的死刑就是最後定了。明代大體相同。昆曲“十五貫”中善良冤枉的蘇戍娟和熊友蘭,就是在西千步廊判決的。
“朝審”是在每年霜降前,把北京刑部監獄裏的判處死刑的犯人,按照秋審的辦法,在天安門西千步廊會審。所有犯人從長安右門下車,排列整齊,由長安右門的南門洞走入,一字形地跪在“朝審”公案桌前,聽候審問。因這些犯人已經受過多次嚴刑拷打,吃夠了苦頭,明明有冤在身,但在此時多不再申訴了,到這兒來隻不過是走個形式而已,至於真有喊冤的,也是遭至更殘酷的嚴刑,打到犯人不能再說話方罷休。而真正由判官查出可疑和緩決的,押回監獄,在出長安右門時,家中親人則在其脖子上掛一串山裏紅,祝賀犯人又可多活一年,而那些被朱筆勾決的犯人一般到該年的冬至清早,被押到宣武門外的菜市口刑場行刑。犯人由長安右門提解進廣場,悲傷哭泣,猶身進虎口。所以人們管長安右門稱之為“虎門”。
天安門廣場上的五府六部
明代,在“T”字形宮牆外,今天安門廣場兩旁,即今中國革命博物館與中國曆史博物館和人民大會堂及附近一帶的位置上,林立著統治全國的衙門。
在東麵,於宣德五年,首建禮部。禮部主管典禮、科舉、學校等事務,長官為禮部尚書,副長官為侍郎。下設禮部、祠部、膳部、主客四司,四司職官略同於吏部。禮部始置於北周之時,曆代相傳,直至清代末期廢除。
戶部,掌管全國土地、戶籍、賦稅、財政收支等事務,長官為戶部尚書,副長官為侍郎。下設戶部、度支、金部、倉部四司。四司職官略同於吏部四司。清代光緒末年,添設民政部,戶部廢除,改為度支部,管田賦、關稅、厘金、公債、貨幣及銀行等事。
吏部,在隋、唐兩代時,列為六部之首,主管全國官吏的任免、考課、升降、調動等事務,長官為吏部尚書,副長官為侍郎。下設吏部、司封、司勳、考功四司。司的長官為郎中,副長官為員外郎,其屬官有主事、令史、書令史等。曆代相沿。清朝末年吏部的職權歸內閣。
兵部,主管中央及地方武官的選用、考查,以及兵籍、軍械、軍令等事物,長官為兵部尚書,副長官為侍郎。
工部,主管全國各項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務,長官為工部尚書,副長官為侍郎。清末改為農工商部。
此外在東邊還有宗人府、鴻臚寺、欽天監、太醫院等機關。
宗人府位居百衙之首,班列內閣、六部之前,是全國最高的行政機關。宗人府的長官是宗令,由親王、郡王內選充;副佐為左右宗正各一人,由親王、郡王、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內選充。下設經曆司、左右二司、銀庫、黃檔房、空房、左右翼宗學等機構,其職官有219人。
宗人府的首要職責是掌管皇族屬籍,纂修“玉牒”。負責繕造皇族功勳官員的名冊,凡是王公、將軍以及一般宗室、覺羅的議處、議敘都由宗人府辦理,有兼職的文官會同吏部辦理,武官會同兵部辦理。對皇族子弟進行教育也是宗人府的職責,左右翼宗學有學生200多人。
由於宗人府包辦皇族的一切事務,所以京師的地方行政、司法、監獄機關――順天府衙門、五城巡城禦史衙門、五城兵馬司指揮衙門都無權辦理涉及宗室的民事、刑事案件。遇到宗室觸犯刑律隻能將其移送宗人府,由宗人府會同刑部辦理。在清代,“大清律”對宗室覺羅有減罪的條款,甚至殺人者都沒有死罪,一些不法皇族有恃無恐,橫行霸道欺壓平民百姓。由於宗室腰係黃帶子,覺羅腰係紅帶子,所以黃帶子、紅帶子成了宗室覺羅的別稱,也成了他們在市井大施淫威的護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