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商人以不平等條約為後盾,對中國大規模進行鴉片貿易,使鴉片的輸入量與日俱增。進口鴉片的數量,據每年交貨的賬目,1861年21648箱,1862年是30142箱,這說明在一年之內就增加了8494箱。鴉片貿易的合法化,極大地刺激了西方列強,他們更加肆無忌憚地向中國傾銷鴉片。在他們看來:鴉片雖不屬於生活必需品,且不列入製成品名單之內,然而他們對鴉片這項進口貿易,確有予以注意的必要,因為它在各國對華貿易中具有重要價值,可以為他們從中國換回同等價格的土產品。同前一年交易相比,不僅1862年的鴉片貿易量增加,而且也為他們帶來更多的利潤。鴉片的價格,1861年從每箱515兩白銀,漲到600兩白銀。而1862年,它的最低價格是每箱白銀540兩,年終時便高達630兩白銀一箱。這是多年來沒見過的好價格!
而清朝政府的國庫中也從這種肮髒的交易裏收進了大量急需的稅款。從1860年10月1日至1861年6月1日,短短的幾個月,清朝政府就得到海關征得的30萬兩白銀。四年之後,也就是從1864年7月1日到1865年6月30日,海關征起的鴉片稅款已增加到170萬兩銀子。而1864年鴉片進口量為52000擔,至1867年增加到60948擔,1874年為69844擔,1879年為104900擔,清朝政府從中獲得的稅款不斷增加,而國家、民族的災難也不斷加深。
自從鴉片貿易合法化之後,鴉片在中國大肆泛濫,出現不可遏止的趨勢。因為鴉片的銷售值遠遠超過中國出口貨物的總值,所以,中國人銷往國外的絲、茶及其他土特產品,不僅換回來的全是毒害人們的鴉片,而且還遠遠不夠,需要支付大量的白銀,加劇了白銀外流的惡性循環,也造成清朝政府的金融混亂和財政支絀。災難最後還是落到廣大勞動民眾的身上,他們的實際負擔隨著銀價的上漲而增加,更加貧窮困苦,盡管終年勤苦勞作,卻度日艱難,生活水平不斷下降。
鴉片有了公開、合法的身份之後,給中國社會造成了無盡的後患。上海、天津、廣州、漢口等地的租界當局推波助瀾,規定不論中外商人,凡經營鴉片貿易者,在由租界當局征收捐稅,並發給牌照後,都可以公開營業。漢口法租界巡捕房衛生所製訂的辦法更簡單,隻要花上10元或20元,最多50元買一張執照,便可以開煙館。廣州法租界當局不僅慫恿販賣鴉片,還唆使一些惟利是圖的小人領取經營煙館的執照。因此,在廣州租界內幾乎到處可以看到煙館。天津日租界內的毒窯同樣比比皆是。租界當局為開設煙館提供許多方便,手續也不繁雜,隻要向居留民團交納公益費,再向警察署的大小頭目賄賂些錢物,即可開張營業。因而,在繁華的旭街(今和平路)上,除日本人經營鴉片販賣、吸食的煙館外,僅中國人開辦的土莊、煙館就有500多家。上海更是煙毒泛濫,有“上海煙館甲於天下”之稱,煙館竟比米鋪、茶肆還多。城裏有煙館1700多家,絕大多數都集中在租界。
各地煙館的規格形式並不完全一致,有的陳設講究,裝飾豪華;有的僅為席棚草舍;有的高級賓館飯店也備有各種煙具、鴉片,供癮君子們享用。連書場、茶樓、遊樂場所也都必備煙室、煙榻。不僅是大城市,就連一些鄉村小鎮,受鴉片流毒也很嚴重。上海附近的鬆江府:通衢列肆,嗜者日眾;寶山縣:開設煙館,一鎮輒十餘處,多者竟至百餘處;青浦縣盤龍鎮:雖小小村鎮,必有煙室;嘉定縣錢門塘鎮:煙館林立。可見在中國的一些地區鴉片泛濫已經到了水銀瀉地,無孔不入的地步。一些軍閥、土匪、地痞、流氓、惡棍、幫會頭子也助紂為虐,經營鴉片貿易。而流毒所至,危害社會之深,簡直就無法估量。
許多官僚買辦、軍閥政客將鴉片視為交際場上的應酬品,荒淫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可一旦吸食上癮便很難戒掉,萬金之家,也會落個破產敗家的下場。而貧窮勞動者或因無知,或因勞動量大,體力不支,尋找刺激,漸漸上癮,也不能自拔。為了滿足煙癮,每天辛辛苦苦,拚死拚活掙來的工錢也常常被花去大半兒。有些黃包車夫、小販,吸不起鴉片,就隻好求助於用燒煙膏剩下的渣屑泡製成的籠頭水。跑得汗流浹背的車夫,煙癮一來,筋疲力盡,吃上幾碗籠頭水,臭汗立停,精神倍增。
被鴉片俘虜的人,幾乎都是畏葸庸瑣,形容枯槁,精華耗盡。成癮之後,食必應時,否則就會哈欠連天,聳肩、流鼻涕,醜態百出。鴉片貿易合法化,使越來越多的中國人染上這種惡習,雖坑家敗產,促壽絕嗣也要與鴉片相依為命。鴉片摧殘人的身心,敗壞社會風氣,導致社會上犯罪行為的增加。那些吸食成癮的煙徒,整天橫陳煙榻,吞雲吐霧,不事生產、經營,雖有萬貫家產,也會花光當淨。一旦錢財告罄,無法繼續滿足其永無止境的煙癮時,有的淪為乞丐,有的自殺身亡,而有的便不惜鋌而走險,進行偷盜、搶劫、欺騙、敲詐等犯罪活動。
煙霧繚繞之中,民脂民膏被榨盡。真可謂“殺人無血一煙槍,煎海幹燈豆吐光。爍盡資財吸精髓,弱民貧國促華亡”。正如孫中山先生在《關於禁煙令》中明確指出的那樣:“沉溺通於貴賤,流衍遍於全國。失業廢時,耗財殞身,浸淫不止,種姓淪亡,其禍蓋非敵國外患所可同語。”鴉片貿易合法化,是西方列強射向中國的又一支毒箭,不僅掠奪走無數的財富,榨取超額利潤,而且還將禍患深深地插入中國人的體內,使中國社會受到極大傷害,使中華民族更加災難深重。
掠賣華工,是一種最不人道、極為殘酷的罪惡行徑。西方侵略者通過擄掠華工販賣到海外,牟取暴利,大發不義之財;而海外資本家、礦主、農場主們則爭相使用華工這一廉價勞動力,敲骨吸髓,瘋狂剝削。華工出國,大致有這樣幾種情況:豬仔販運、苦力貿易、賒單勞力、所謂合法化招工等。而不論是哪一種,都是對中國人民的非法擄掠。由於清朝政府嚴禁民人私自出洋,也不準許外國人將中國人掠賣到海外,所以從鴉片戰爭之後,西方侵略者在大肆掠賣華工的同時,還極力謀求使這種非法掠賣合法化。
西方侵略者從中國通商口岸直接掠賣華工,進行販賣人類血肉貿易,最早是從廈門開始的。廈門曾是侵略者販賣華工最頻繁、最猖獗的地方,從19世紀40年代起,法國、英國、西班牙、秘魯、澳大利亞等國掠賣華工的第一艘船先後由這裏啟航。1846年,英國投機商德滴在廈門率先開設德記洋行,亦稱大德記賣人行,與另一家英商合記洋行共同掠賣廈門及附近地區的華工出國。他雇傭了幾百名拐匪和打手,用付人頭錢的辦法收買華工,然後將華工囚禁在巴拉坑(即收容華工的牢房)中,並施酷刑強迫其承認自願出洋做工,簽訂契約後,即以高價轉手倒賣給各國投機商,押送上船。
因為英國、法國、美國、西班牙、秘魯等國在廣東、福建等沿海地區瘋狂進行販賣華工的罪惡活動,所以在廈門、廣州、汕頭、澳門、香港、福州、寧波等地出現了許多巴拉坑。一些流氓、惡棍充當了拐子和掮客,使用最奸詐、最虛偽的誆言,以索債、誘賭、誘酒、誘食、下蒙汗藥、訛詐勒索、介紹職業、合夥開店、打悶棍、強行綁架等手段,將無辜的平民百姓,甚至是親朋鄉鄰投入巴拉坑。在由武裝人員看守的巴拉坑中,又以哄騙、威逼、鞭笞、槍殺等卑鄙手段逼迫華工簽約出國。這種違反人道的強盜行為給中國社會帶來巨大的禍害,使中國人的人身安全受到極大的威脅。“即使白天在通衢大路上,也沒有人能走出家門而不被人用索債或其他捏造的借口挾持而去,成為拐匪手下的俘虜,並按每頭值價若幹賣給苦力販子,裝運出洋永無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