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奔向。

舍人折弓:《呂氏春秋·適威》載:“子陽極也,好嚴,有過而折弓者,恐必死,遂應猘狗而弑子陽。”舍人,貴族的門客。

天下俱起:原作“天下期俱起”,據王利器說校刪“期”字。

四麵:原作“方麵”,據王利器說校改。

期:一年。墟:廢墟。

長製群下:“長”字原脫,據王利器說校補。

【譯文】

文學說:“古時候,宣明仁義的誓約,使民眾不違反。不經過教育就殺頭,這是殘害民眾。與其讓刑法不可違反,不如讓仁義不可違反。我聽說過禮義施行而刑罰適中,沒有聽說過刑罰施行而孝悌之風興起。在狹窄的地基上修築高牆,這個高牆是修不起來的。運用嚴刑峻法來治國,是不能長久的。秦二世胡亥聽信趙高的計謀,施行繁重的刑罰管教,路上一半行人是受過刑的人,被處死的人日益增多。官吏以多殺民眾為忠,以想盡辦法殘害民眾為能。老百姓承受不了官府的苛求,民眾忍受不了朝廷的酷刑,國內民眾有共同的憂患,都無法生存下去。因此超過能力的事,連父親也得不到兒子的幫助;無窮無盡的苛求,連君主也得不到臣子的盡忠。死去的不會再生,窮途末路的老鼠也會咬狸貓,匹夫也會奔向萬乘君主與他拚命,貴族門下的舍人會因為弓箭折斷而殺死主人,陳勝、吳廣就是這樣的人啊。那個時候,天下共同起義,從四麵八方圍攻秦朝,聽說不到一年,秦朝社稷就成為廢墟,哪裏能夠長期統治臣下,長久守住國家呢?”

禦史默不作聲。

大夫曰:“瞽師不知白黑而善聞言,儒者不知治世而善訾議。夫善言天者合之人,善言古者考之今。令何為施?法何為加?湯、武全肌骨而殷、周治,秦國用之,法弊而犯。二尺四寸之律,古今一也,或以治,或以亂。《春秋》原罪,《甫刑》製獄。今願聞治亂之本,周秦所以然乎?”

【注釋】

瞽師:盲人樂師。

訾議:誹謗,批評。

全肌骨:保全肌膚骨骼,指湯、武以教化為主,少施肉刑。

法弊:法製敗壞。

二尺四寸之律:漢朝法律寫在二尺四寸的竹簡之上。

《春秋》原罪:《春秋》追究犯罪之源,即原心定罪,追究犯罪動機。

《甫刑》製獄:《甫刑》要求按刑法斷案。

周秦所以然:導致周秦一治一亂的原因。

【譯文】

大夫說:“盲人樂師雖然不知道白黑,但他們善於聽別人說話;儒生雖然不知道如何治國,但他們善於批評。善於談論天道的人應該符合人事,善於討論古代的人應該考察當今。禁令為什麼要施行?刑法為什麼要執行?商湯、周武王少用刑罰保全肌骨,殷、周因此得到治理,秦國用刑法治國,法製敗壞而受到侵犯。寫在二尺四寸竹簡之上的法律,古今都是一樣,有的因為法律而得到治理,有的因為法律而陷入大亂。《春秋》追究犯罪動機,《甫刑》要求按照刑法斷案。現在我想聽一聽治亂的根本,導致周秦一治一亂的原因是什麼?”

文學曰:“春夏生長,聖人象而為令。秋冬殺藏,聖人則而為法。故令者教也,所以導民人;法者刑罰也,所以禁強暴也。二者,治亂之具,存亡之效也,在上所任。湯、武經禮義,明好惡,以道其民,刑罪未有所加,而民自行義,殷、周所以治也。上無德教,下無法則,任刑必誅,劓鼻盈蔂,斷足盈車,舉河以西,不足以受天下之徒,終而以亡者,秦王也。非二尺四寸之律異,所行反古而悖民心也。”

【注釋】

春夏生長:春生夏長。

象:取象自然。

秋冬殺藏:秋天肅殺冬天收藏。

效:效果。

任:使用。

經禮義:運用禮義。

道:同“導”(導)。

劓鼻盈蔂:割下的鼻子裝滿土筐。蔂,盛土的土筐。

受:容納。徒:刑徒。

【譯文】

文學說:“春生夏長,聖人取象而製作政令。秋天肅殺冬天收藏,聖人效法而製定法律。因此令就是教育的意思,是用來教導民眾的工具;法意味著施行刑罰,是用來禁止強暴的手段。法令二者,是治亂的工具,都有存國和亡國的不同效果,關鍵在於君主如何運用。商湯、周武王運用禮義,明辨好壞,來引導民眾,刑罪尚未施加,而民眾自己遵行禮義,這是殷、周實現大治的原因。上麵沒有道德教化,下麵沒有法則,任意施刑,堅決誅殺,割下的鼻子裝滿土筐,斬斷的腳裝滿了車子,整個黃河以西地區,也不足以容納天下刑徒,最終因此滅亡,秦王就是這樣。並不二尺四寸竹簡所記載的法律有什麼不同,而是秦朝所做的事情違反古代傳統而又違背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