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解】

本篇題為“大論”,有“總論”之意,雙方辯論以禮治國還是以法治國的問題。大夫認為,時世不同,治國方法就要隨之而變,不能以虞、夏、商、周的方法來治理當世。文學則認為,民眾本性並沒有根本改變,變化的是風俗,因此治國要從移風易俗入手,用仁義教化來培養良風善俗,做到防患於未然,這才是治國的根本。辯論到最後,大夫圖窮匕首見,將攻擊矛頭直指儒家祖師孔子,認為孔子具備了強、貪、愚、恥四項惡劣品質。文學則堅決捍衛孔子形象,熱烈讚揚孔子拯救亂世的高尚情懷。辯論以雙方各執己見而解散。

大夫曰:“呻吟槁簡,誦死人之語,則有司不以文學。文學知獄之在廷後而不知其事,聞其事而不知其務。夫治民者,若大匠之斫,斧斤而行之,中繩則止。杜大夫、王中尉之等,繩之以法,斷之以刑,然後寇止奸禁。故射者因槷,治者因法。虞、夏以文,殷、周以武,異時各有所施。今欲以敦樸之時,治抏弊之民,是猶遷延而拯溺,揖讓而救火也。”

【注釋】

槁簡:幹枯的竹簡。

以:通“似”,如。

廷後:朝廷後麵。

斫:砍削。

中繩:符合繩墨。繩,木工取直的墨線。

杜大夫:禦史大夫杜周。王中尉:中尉王溫舒。

槷:借為“臬”,箭靶。原作“勢”,據陳遵默說校改。

虞、夏以文:虞、夏是以禪讓方式實現權力交接。

殷、周以武:商湯、周武王是以武力奪取政權。

抏弊:巧詐,狡詐。

遷延:拖延時間,慢騰騰。拯溺:拯救落水者。

揖讓:拱手謙讓。

【譯文】

大夫說:“吟唱幹枯的竹簡,誦讀死人的語句,主管官員不像文學。文學隻知道監獄在朝廷之後,但並不知獄中事情,即使是聽說一些牢獄事情,也不知如何處理。治理民眾,如同木匠砍削,揮動斧斤,符合繩墨就停止。杜周大夫、王溫舒中尉等人,將罪人繩之以法,判刑定罪,然後盜寇止息,奸邪禁止。因此射手要根據箭靶射箭,治國者要根據法令。虞、夏運用文治方法,殷、周則以武力奪取政權,時世不同,所用治國方法也就不一樣。如今想用敦樸時代的文教,來治理狡詐的民眾,這就如同拖延時間去拯救落水者,打躬作揖去救火一樣。”

文學曰:“文王興而民好善,幽、厲興而民好暴,非性之殊,風俗使然也。故商、周之所以昌,桀、紂之所以亡也,湯、武非得伯夷之民以治,桀、紂非得蹠、之民以亂也,故治亂不在於民。孔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訟者難,訟而聽之易。夫不治其本而事其末,古之所謂愚,今之所謂智。以棰楚正亂,以刀筆正文,古之所謂賊,今之所謂賢也。”

【注釋】

興:興起。

幽、厲:周幽王、周厲王,他們是西周末年兩個昏君。

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見於《論語·顏淵》。聽訟,斷案。必,一定。無訟,沒有訴訟案件。

無訟者難:“無”字原無,據王利器說校補。

本:仁義。末:刑罰。

棰楚:棰杖、荊條。

刀筆:用刀筆書寫判詞,此處指刑罰。刀,用來削去竹簡上錯誤的字。

【譯文】

文學說:“文王興起而民眾愛好行善,周幽王、周厲王興起而民眾愛好橫暴,這不是民眾性格發生變化,而是社會風俗使他們變成這樣。因此商、周之所以昌盛,夏桀、殷紂王之所以滅亡,並不是商湯、周武王得到伯夷這樣的民眾才得到治理,也不是夏桀、殷紂王得到蹠、這樣的民眾才導致大亂,所以治和亂不取決於民眾。《論語·顏淵》載孔子說:‘對於斷案,我與其他人一樣。一定要使訴訟的事件完全消滅才好!’沒有訴訟很難做到,有訴訟而去斷案是容易的事。不治理根本而從事末端,這就是古代人所說的愚,今天人所說的智。用棰杖荊條來糾正混亂,用法吏刀筆判詞來糾正文治,這就是古代人所說的賊,今天人所說的賢。”

大夫曰:“俗非唐、虞之時,而世非許由之民,而欲廢法以治,是猶不用隱括斧斤,欲撓曲直枉也。故為治者不待自善之民,為輪者不待自曲之木。往者,應少、伯正之屬潰梁、楚,昆盧、徐穀之徒亂齊、趙,山東、關內暴徒,保人阻險。當此之時,不任斤斧,折之以武,而乃始設禮修文,有似窮醫,欲以短針而攻疽,孔丘以禮說蹠也。”

【注釋】

許由:傳說中的上古隱士。《史記·伯夷列傳》載:“說者曰,堯讓天下於許由,許由不受,恥之,逃隱。”

隱括:糾正曲木的工具。斧斤:斧頭。

撓曲:將直的弄彎曲。直枉:把彎曲的東西弄直。

應少:《史記·酷吏列傳》作“杜少”。伯正:《史記·酷吏列傳》作“伯政”。潰:擊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