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統一中國建立秦朝以後,直至清朝滅亡,兩千多年的中國社會到底是什麼性質的社會,長期以來在五種社會形態思想理論的束縛下,大陸學術界幾乎是眾口一詞的認為是封建社會。“封建”一詞在中西方的曆史上均有使用,其實中國上古時期,即三代(主要是周)封邦建國的封建製,與西歐的領主封建製是頗為相像的,但由於附會五種社會形態,把與周人的領主封建製截然不同的戰國,特別是秦漢以後的中國社會也稱為封建社會,從而使曆史學在封建問題上,從理論到史料都陷入矛盾糾葛之中,最明顯的是將中國曆史上使用數千年之久的“封建”一詞,改稱“分封”,以區別於秦漢以後作為社會形態的封建社會。孔老夫子有句名言,叫“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故“必也正名乎”。當然,孔子的正名是指等級名分,但也可以將正名的概念擴展之,正名就是要使名實相符,封建之名要合乎封建之實。然而稍有中國曆史常識者都知道,秦漢及其之後的中國古代社會,既不類於三代的貴族封建製,也不似於西歐的領主封建製,以封建一詞給這一個長時期的曆史階段命名,於是自然地出現了名實不符的問題,名不正,則言不順,在此基礎上的一係列研究都出現了矛盾和麻煩。
20世紀80年代以來,學術界發表了一些否定中國曆史發展曾經曆過五種社會形態,否定秦漢以後中國是封建社會的論著,那麼這種與封建製實質完全不同的秦漢及其之後的中國社會,應該定性為一種什麼性質的社會呢?其實早在20世紀的40年代,王亞南就在《中國官僚政治研究》一書中,把中國古代社會稱之為“官僚社會”和“專製官僚社會”;80年代以後有人提出從秦漢到明清的中國社會是“選舉社會”,有論著認為從秦漢到清代中期的中國社會是“專製個體型家國同構農耕社會”,也有人用“中古時代”、“帝國時代”,或用“傳統社會”、“中世紀”、“前資本主義社會”等概念替代原來的封建社會,而馮天瑜在論及秦漢至明清的社會形態時,則用“宗法—專製社會”、“東方專製社會”、“農業—宗法社會”以代替原來的“封建社會”或“封建製度”。可以看出,擺脫了五種社會形態羈絆束縛的史學理論界,仁智各見,對秦漢至明清社會性質的定義,各持己見,距離認識的統一,應該是還有遙遠的路途要走。
筆者主張用皇權主義定義秦漢至明清社會的形態性質,因為自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中國建立秦帝國稱皇帝之後,古代的中國社會發生了全方位的徹底變化,貴族按照等級分土分民分權的封建製社會,被郡縣製基礎上的編戶齊民直接隸屬於最高統治者的高度的君主集權社會所取代,作為社會基本生產資料或者說基本財富的土地不再是封建領主分割占有,而是處於最高權力所有者君主最高所有權製約下的普遍私人所有,形成中國古代有特色的土地雙重所有,而其它的社會財富和資源也具有同樣的性質。正如上麵所引,有人將這樣的社會稱之為官僚社會,也有人把其稱之為專製主義或者是君主專製社會。如王亞南就曾指出:“中國貴族支配的封建社會瓦解後,代之而起的卻是一個官僚支配的封建社會。”很明顯,王亞南所稱的官僚製社會,並非僅就政治製度而言,而是涵蓋了政治、經濟、文化等的綜合性的社會形態全體。但是不論是官僚支配的封建社會也好,還是君主專製的社會也好,其概括均存在一定的缺憾。先看官僚支配的封建社會,應該說官僚支配與封建兩個概念本身是存在一定的內在矛盾的,存在著集權與分權的矛盾,而且在高度的君主專製集權社會中,整個社會的最高和最大支配權,也在於君主,即君主的權力,也就是皇權,當然官僚支配的實質也是君主,即皇權支配。其次再看專製社會或君主專製,應該承認皇權和君主專製本質是一致的,為什麼主張用皇權而不是用君主專製來概括秦朝以後的中國社會,這是基於中國古代社會發展的實際狀況,即君主專製並非產生於秦始皇稱帝統一天下。早在其之前的先秦時期,特別是經過變法改革的戰國社會,雖然說整個中國依然是封建諸侯割據,但在各個諸侯國內部,陸續實現了君主專製的政治變革,但是這種君主專製與秦始皇統一中國後的君主專製,也就是皇帝專製。皇權主義統治卻有很大的差異,這種差異表現在兩個方麵:一是君主專製發展的程度不同,一是君主權力行使和駕馭的範圍不同。其中尤其是君主與貴族、官吏、庶民三部分人群的關係性質發生了由量變到質變的轉化,皇帝是唯一的君主,其他人,貴族也好,百官也罷,與庶民一樣,都是君主的臣民,其他人相互之間不存在法律或製度認定的君臣關係,這是一種高度的君主專製集權的社會,是皇權支配一切的社會,是大一統的社會,它與先秦的君主專製存在明顯差異。秦始皇稱得上是曆史狂人,不稱王而稱皇帝,不封建子弟而一統郡縣,即便如是,他也不能估計其當年的作為對於整個中國曆史的影響是如何的巨大,由他開創的皇權主義的這套製度,又由漢武帝發展完善,並將其上升為思想理論層麵,所謂“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所謂“《春秋》大一統者,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也”,所謂“天人感應”、“皇權天授”等等,不僅論證了皇權主義的合理,也使之滲透到社會的方方麵麵,影響到所有的人,浸潤為社會性的思想信仰,改變了整個中國曆史發展的軌跡,形成獨到的社會特色。所以說,用君主專製或專製主義不能很好地突顯秦漢以後中國古代社會的特點,而用皇權主義概括之,則會更合理,更符合中國古代曆史發展的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