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第一次大學英語教學改革之後的幾年,我國大學英語教學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其主要表現在:
(一)大學英語教學的指導思想已發生轉變
首先,開始用語言學理論來指導教學,在傳授語言基本知識的同時堅持語言基本技能和訓練,既使學生在句子水平上掌握英語,也使學生在語篇水平上運用英語。其次,全國大學英語教學在新大綱的指導下目標明確具體,即大學英語實行分級教學,對各級教學目的和要求規定了定性和定量化的明確指標,實行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統一的標準化測試。第三,改革了課型和教材,分科教學發展了學生讀、聽、說、寫的技能。第四,確定了大學英語作為一門獨立學科的地位,大學英語教師的地位和積極性得以提高,教學設備得以改善。第五,成立了全國大學英語教學研究組織,促進了國內外大學英語教學方麵的學術和科研成果的交流(注:郭家銓:《中國英語教育簡論》,《佛山科技學院學報》,2001年第2期。)。
但是,隨著我國對外開放力度的加大,國際交流的日益頻繁,社會發展對大學英語教學提出了新的要求,培養具有國際競爭能力的、能聽、說、讀、寫的外語人才已成為大學英語教學的迫切任務。在這種形勢下,大學英語教學越來越顯示出其弊端:原有的教學大綱規定的“培養學生有較強的閱讀能力”的單一的教學目標已不適應時代的新要求;教學內容也顯陳舊,董亞芬主編的《大學英語》係列教材中很多課文都是選自20世紀六、七十年代的英美文章,十多年來一直為全國絕大部分的院校所使用,幾乎壟斷了高校大學英語教材市場。經過十多年的使用後,此教材中的內容已顯得落後過時:教學方法單一,課堂教學長期以來一直是以教師講授、學生聽課做筆為主,注重語法和詞彙為主的教學模式,缺乏師生、生生之間的交流,學生的聽、說、讀、寫能力低下,導致“聾子英語”、“啞巴英語”的說法,以致教學效果越來越不盡如人意。在全國統一測試方麵,四、六級考試由於剛剛起步更是受到來自社會各界的質疑。通過四、六級考試的畢業生走上工作崗位遇到用英語解決問題時,竟出現“看不懂”、“聽不懂”、“不會說、不會寫”的現象。為了改變這種現狀,推動大學英語教學健康發展,國家教委、大學英語教學界共同努力,展開了全國第二次大學英語教學改革。在高教司的領導下,完成了《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的修訂、試題庫建設、九校大學英語自主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多套教材的修訂和開發、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新題型和口語測試的增加等一係列深化大學英語教學改革的工作。
(二)《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的修訂
1985年和1986年的兩份大綱的共同核心之處就是“分級教學”,規定大學英語基礎教學有六個級別,其中一至四級為必修課程,五至六級為選修課程。並且對每一級的教學內容、教學要求都作了定性和定量的規定。這一做法結束了長期以來我國高校大學英語教學各自為政的狀態,不僅有利於外語教師組織教學,也大大促進了校際之間的交流。由於《大綱》對教學的語言技能和詞彙量作了嚴格的描述,教師和學生對於教學目標也十分明確。“另外,由於是全國統一的尺度,學生按照分級所達到的相應水平在人才市場上也顯示了它的社會價值。”(注:應惠蘭:《大綱設計的理論依據和社會基礎》,《外語界》,1996年第2期。)不可否認,兩份教學大綱對大學英語教學的發展起著不可磨滅的曆史功勞。但是,這兩份教學大綱是針對不同類型學校、學生平行使用的,在大學英語教學目的、教學內容、教學要求以及教學時數方麵存在相當大的差異,很長一段時間內限製了四、六級考試的詞彙命題範圍。這種“不正常現象,有礙於大學英語教學工作的進一步發展”,“在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統考需要的強大壓力下”,“要求製定一份全國統一的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的呼聲越來越強烈”。(注:繆君強:《對全國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的再思考》,《外語界》,1996年第2期。)為此,國家教委高教司委托大學外語教學指導委員會和大學外語教學研究會於1994年7月和12月分別在大慶和桂林召開全國大學英語教學研討會和全國大學英語教學上新台階座談會。大會肯定了1985年和1986年大綱頒布以來大學英語教學所取得的長足進步,總結了十年來大學英語教學的經驗教訓,對大學英語教學上新台階的必要性和措施取得了共識。會議提出:為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適應高等教育深化改革,培養跨世紀人才,加強學科建設,完善大學英語這門課程的需要,要實現大學英語教學上新台階,修訂《大學英語教學大綱》必須先行一步。這兩次會議為修訂大綱作了輿論動員,拉開了修訂《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的序幕。(注:邵永真:《〈大學學英語教學大綱〉修訂說明》,《外語教學與研究》,1999年第4期。)“與1982年4月的武漢會議一樣,大慶會議成為我國大學英語教學發展史上又一裏程碑”。(注:蔡基剛:《大學英語教學的回顧、反思和研究》,複旦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110頁。)1996年5月,受原國家教育委員會的委托,高等學校大學外語教學指導委員會成立了《麵向21世紀的大學英語課程教學內容與課程體係改革研究與實踐》項目組。項目組成員為:浙江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大學、複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南京大學等六所高等學校。該項目是原國家教委“高等教育麵向21世紀教學內容和課程體係改革計劃”項目之一。項目組成立後,立即著手開展了多層次的社會需求調查、學生英語水平調查和詞彙量調查,立足於21世紀人才的培養規格,確定大學英語的培養目標。調查項目主要包括:大學畢業生英語水平及使用英語現狀的調查;用人單位對大學畢業生英語能力的評估及期望;專家、學者、教授對大學生英語水平及培養目標的描述;外語教師的意見;高校新生的英語詞彙量;高校新生的英語應用能力等。調查涉及4萬餘人。根據對這些調查的分析和研討,項目組向教委顧問組提出了《大學英語課程改革和教學大綱的框架設想》。1996年12月,新一屆高等學校大學外語教學指導委員會成立。《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的修訂成了新一屆指委會的首要任務,在指委會的領導下,項目組對1985年的理工科大綱和1986年的文理科大綱進行了認真深入的研討,確定了大綱修訂的原則和方向。一年多後,提出了大綱正文討論稿。為了配合大綱的修訂,項目組委托北京、上海交通大學、中山大學、吉林大學等學校按照大綱正文的要求分別修訂語法結構表、功能意念表和語言技能表;項目組還成立詞彙工作組,負責詞彙表的修訂。項目組對大綱討論稿反複修改,數易其稿,並在有關會議上征求同行專家的意見,於1998年5月在指委會英語組武漢會議上推出了《大學英語教學大綱(征求意見稿)》。在6—9月間,各省、市、自治區的大學外語教學研究會、指導委員會或協作組分別召開了各種形式和規模的大綱研討會,廣泛征求了第一線大學英語教師的意見,並將他們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彙總後帶到9月底在上海召開的全國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研討會上。項目組根據這些意見和建議,再次對大綱作了修改,最後於1998年12月下旬提交在杭州舉行的高等學校大學外語教學指導委員會英語組擴大會審定通過。為了適應形勢的變化,修訂後的大綱不再分文理科和理工科,教學對象為全國各類高等學校的文、理、工各科本科生,第一次將四級定為“全國各類高等院校均應達到的基本要求”。同時考慮到全國高校的差異,提出“分類指導”的原則,在教學內容上向“兩頭延伸,高低兼顧,一綱多用”;並將原先的“專業閱讀”改為“專業英語”,提出英語學習“四年不斷線”的原則。大綱既重視打好語言基礎,又重視語言應用能力培養。它繼承了原大綱的優點,借鑒了國內外語言學研究的最新成果,反映了社會需要和學生的實際需求及大學英語教學的特點,體現了科學性、先進性、實用性、靈活性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