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四條標準之中,“身”居首位,是最重要的。因為觀瞻所係,不能不特別強調。

劉墉係科甲出身,必在“身言書判”四方麵合格,方可順利過關。因此幾乎可以肯定地說,劉墉不會是“羅鍋兒”。薑緯堂先生早在1996年時,就曾在《北京晚報》上專門撰文《劉墉綽號“羅鍋”考》,指出過這一點。

還有一個旁證,可以從側麵說明一定的問題。按照當時製度,舉人應會試三科不中者,還可以應“大挑”一科。這一科不考文章,隻論相貌,標準是“同田貫日身甲氣由”八個字,以字形喻體形、相貌。“同”指長方臉,“田”指四方臉,“貫”指人的頭大而身體直長,“日”指身體端直而高矮肥瘦適中。以上這四個字是好字,符合者有中選的可能;“身”指身體不正,“甲”指頭大身子小,“氣”指一肩高聳,“由”指頭小身子大。這四個字是不好的字,沾上一個就會落選。可見,清代選官很重視被選者的相貌,所以,劉墉即使算不上儀表堂堂,總也不至於體有殘疾。

當然,“劉羅鍋”的稱號,也事出有因。史書上記載,嘉慶帝曾稱劉墉為“劉駝子”,可見他確實有些駝背。不過,劉墉當時已經年屆80歲,難免會駝背彎腰,這就很可以理解了。如果以此認定劉墉年輕時即為“羅鍋”,那就不準確了。

可見,從形象言之,曆史上的劉墉與民間傳說和文藝作品中的劉墉並不一致。那麼,從為官行事的角度看,曆史上的劉墉是不是像劇作家描寫的那樣清廉幹練,不畏權勢,是不是真的能將大貪官和珅戲弄於股掌之中,在乾隆皇帝麵前從容不迫、遊刃有餘?

劉墉出身於山東諸城劉氏家族,這個家族是當時的名門望族,通過科舉走上仕途的人很多。劉墉的曾祖父劉必顯為順治年間進士,祖父劉棨(qǐ)是康熙朝有名的清官,父親劉統勳更是一代名臣,官至東閣大學士兼軍機大臣,為官清廉果敢,乾隆帝說他“遇事既神敏,秉性複剛勁,得古大臣風,終身不失正”。

劉墉生長在這樣世代書香、以科舉仕進為榮的家庭,從小受到良好的教育自不必言,後來他成為四庫全書館副總裁也證明了其學識的淵深。但不知什麼原因,滿腹經綸的劉墉卻遲遲沒有參加科舉考試,至少目前尚未發現他在30歲之前參加科舉考試的記錄。直到乾隆十六年(1751),33歲的劉墉才因為父親的關係,以恩蔭舉人身份參加了當年的會試和殿試,並獲進士出身,旋改翰林院庶吉士。翰林院庶吉士是翰林的預備資格,一般從科考成績優異的進士中選拔,然後在庶常館學習深造,期滿考試合格者,授翰林院編修。清代翰林雖然薪俸較薄,但作為皇帝身邊的文學侍從近臣,號稱“清貴”,“有清一代宰輔,多由此選”。而且,大臣死後如果想得到皇帝賜諡的“文”字,則必須是翰林出身。所以,清代以科舉仕進者尤重翰林出身。應當說,劉墉在仕途上開局良好。

從乾隆二十一年(1756)開始,劉墉被外放做地方官,此後20餘年的絕大部分時間裏,他主要做地方官,由學政、知府,直至一方麵的督撫大員。在做地方官期間,他基本上還是秉承了乃父劉統勳的正直幹練、雷厲風行的行事風格。對科場積弊、官場惡習進行了力所能及的整頓,為百姓做了不少實事。《諸城縣誌》稱讚他:“砥礪風節,正身率屬,自為學政知府時,即謝絕饋賄,一介不取,遇事敢為,無所顧忌,所至官吏望風畏之。”同時,他也不遺餘力地貫徹乾隆皇帝的意旨,查禁書,興文字獄,捉拿會黨,積極推行文化高壓政策。

劉墉做過提督安徽學政和提督江蘇學政。提督學政是一省的教育長官,類似於現在的教育廳長,但不同之處在於,學政不受當地最高行政長官的節製,獨立開展各項事務,督撫大員也不能侵其職掌。隻有在特殊情況下學政離任,督撫才可暫時代管其事。學政還可以直接向皇帝上書,反映地方情況,吏治民風。

劉墉在前往安徽赴任前,乾隆帝特意召見並賜詩,其中有“海岱高門第,瀛洲新翰林”之句,意思是希望劉墉能夠不辱門楣、有所建樹。在出任江蘇學政前,乾隆皇帝仍有詩相贈,可見對劉墉抱有厚望。劉墉也不辱使命,很是嚴肅認真。據清人筆記記載:“昔日劉石庵相國視學江蘇,嚴肅峻厲,人多畏憚。”劉墉曾先後兩次提督江蘇學政,相隔近20年,為官處事風格也由峻厲剛急轉為平和舒緩,但嚴肅認真則是一貫的。以劉墉第二次出任江蘇學政時按試揚州為例,因為把關嚴格,使得許多想以作弊蒙混過關者最後不敢入場。

乾隆三十四年(1769),51歲的劉墉獲授江寧知府。從乾隆十六年(1751)中進士時算起,到此時劉墉浮沉宦海已經整整18年。說來,劉墉的仕途並不平坦,早在做翰林院編修時,其父劉統勳因事獲罪,劉墉遭株連被革職,與諸兄弟一起下獄;後外放劉墉作安徽和江蘇學政,因表現卓異得到乾隆皇帝賞識,擢山西太原府知府。劉墉之父劉統勳,曾於乾隆二十二年(1757)到山西查辦布政使蔣洲侵帑案,乾隆二十四年(1759)到山西查辦過將軍保德侵帑案,聲譽頗佳。劉墉同樣是不負重托,到任後不幾天便將前任遺留下的疑難案件審理一清,受到官民的一致稱讚。正當劉墉以政績遷冀寧道時,前任山西陽曲縣知縣段成功虧空案發,劉墉以失察罪差一點丟了性命,後來朝廷加恩命他赴軍台效力贖罪長達一年,回北京後又在一個叫作“修書處”的閑散機構裏蹉跎兩年。由此可見,這段時間裏,劉墉的官運並不怎麼“亨通”。

劉墉能夠在重罪之後出任江寧知府,說來還是沾了父親的光。此時劉統勳聖眷正隆,先後以大學士之職兼管兵部和刑部,被乾隆皇帝倚為股肱之臣。因此,在乾隆三十三年劉統勳七十壽辰之時,乾隆皇帝不僅親書匾額誌賀,還加恩劉墉以知府候補。第二年,劉墉獲授江寧府知府。

劉墉也十分珍視這次機會,“頗以清介持躬,名播海內,婦人女子無不服其品誼,至以包孝肅比之”。創作於嘉慶初年的彈詞《劉公案》,就是主要以劉墉在江寧知府任上決斷疑案、為民做主的故事為藍本改編而成的,雖然其中必然夾雜著彈詞藝人的想像誇張和道聽途說的內容,未必都是實錄,但說明劉墉在短短一年的江寧知府任上確實有政績、有政聲,是難得的賢能官吏。著名詩人袁枚也在一首詩中稱讚劉墉說:“初聞領丹陽,官吏齊短脰(dòu)。光風吹一年,歡風極老幼。先聲將人奪,苦誌將人救。抗上聳強肩,覆下紆緩袖。”意思是說,劉墉到江寧後,對下屬要求嚴格使其不敢耀武揚威,對百姓關愛拯其脫離水火,不怕得罪上司而怕百姓受苦。

此後,劉墉曆遷江西、陝西、江蘇,至乾隆四十五年(1780),劉墉被授湖南巡撫,其官職全稱是巡撫湖南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節製各鎮,兼理糧餉,駐長沙,兼理軍民事務,成為名副其實的封疆大吏。

在湖南任期內,劉墉繼續以前的作風,盤查倉貯,勘修城垣,整頓吏治,鎮壓反叛。在不到兩年的時間裏,劉墉的政績可謂斐然。《清史列傳》上麵說他:“在任年餘,盤查倉庫,勘修城垣,革除坐省家人陋習,撫恤武岡等州縣災民,至籌辦倉穀,開采峒硝,俱察例奏請,奉旨允行。”將其所辦大事都列舉出來了。《湖南通誌》也讚揚劉墉撫湘期間,所行諸事“民以為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