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企業文化的主體是什麼?(1 / 2)

企業文化的主體是指具有企業管理知識、能力、負有特定責任、擁有相應權力、執行服務、得到一定利益、從事企業文化活動的人,包括企業家、經營者、管理者、生產工人、英雄模範人物等。對於在物質欲望、經濟要求支配下的“經濟人”和沒有自己主觀意識,隻有服從行為的“機械人”均不屬於企業文化主體。隻有具備以下要素、能體現現代企業文化素質的人,才能稱為企業文化主體。

(一)知識,是充任企業文化主體的必要條件

企業文化主體要有生產經營方麵的專業知識,和適應宏觀環境的社會科學知識。能應用所掌握的知識去指導實踐,特別是以管理哲學作為企業文化主體的靈魂、能動地認識企業文化的本質及其運動規律、自覺地預見企業文化的發展趨勢,那麼企業文化主體就能以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產生強烈的影響力,就能審時度勢,提高智力活動的獨立性和創造性。

(二)能力,是充任企業文化主體的基本前提

企業文化主體必須在知識與實踐有效結合中,體現出以下八個方麵的能力:①技術能力。具備分析、操作與施展、解決問題的能力。②人事組織能力。有對客體行為組織、協調和控製的能力。③調查研究的能力。為企業文化建設提供科學的依據的能力。④洞察能力。有透過事物現象看到本質的能力。⑤科學決策的能力。有科學決策的思想、程序和方法的能力。⑥創新能力。能正確認識客觀規律,創新企業文化的形式和方法。⑦調動勞動者積極性的能力。有理解人、說服人、促使勞動者托付給企業的能力。⑧綜合分析能力。有對企業文化係統多因素的思維技能和整體優化能力。

(三)權力,是企業文化主體的本質標誌

企業文化主體必須通過權力的兩種影響力達到足夠的權威。一是對職務賦予的權力。不濫用、不以權壓人,並通過客觀實在的權力管理,又能受到被管理者的信賴和支持。二是對非職務的自覺影響力。具備較高的自身素質,較強的適應環境能力,能使被管理者甘願接受影響和支配。兩種威信的樹立,才能使企業文化主體成為現實的管理主體,也才能承擔起應有的責任。

(四)責任,是企業文化主體的根本屬性

責任是責、權、利三者關係中的核心。從根本意義上講,沒有責任的權力是不需賦予的,沒有責任的利益是無法實現的。企業文化主體既要明確規定每一管理層次和各職能機構的職責範圍,又要賦予完成其職責所必須的權限。同時,能把個人的、企業的、國家的利益獲得過程設計為履行各自責任的過程,也能把履行職責的結果同個人、企業、國家的利益結合起來。當利益與責任發生矛盾時,要把經濟組織、社會的利益放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