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發揮企業家與企業管理協會的作用。各級企業家與企業管理協會作為企業的服務中介機構,應幫助企業建設好企業文化,適時開展調研、維權、宣傳、評價等方麵的活動。一方麵,各地企業協會組織要促進企業根據自身條件,製定企業誠實守信自律守則,使企業誠實守信有章可循,讓社會監督有據可依。例如,中國企業家協會發布的《企業誠信經營自律守則》及福建省企業家協會在企業家活動日向企業界發出的《企業誠實守信倡議書》,對企業誠信文化的建設都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另一方麵,企協組織應加強與政府、媒體溝通,加強企業誠信宣傳,激勵、褒揚誠實守信者;抨擊、鞭撻各種失信行為,形成強大的社會輿論壓力,使得失信者如過街之老鼠,人人喊打。
5.發展社會化的信用中介機構。美國是一個經濟高速發展的國家,其信用體係在100多年前就開始建立,發展至今已成為一個金字塔式的完善體係,金字塔的基石是政府立法,向上依次為行業協會、信用評估機構和信用消費者。美國信用體係運作中最有特色的是其商業化程度,信用評估公司實際上是經營信用狀況這樣特殊的商品。任何人隻要用一定的貨幣就能“買”到一份有關自己或公司的信用評估報告。盡管當前美國幾家大公司失信醜聞頻頻曝光,但其信用體係的完善性是值得我們借鑒的。目前,我國雖然有一些征信公司,資信評估公司,但普遍規模小,實力弱,征信渠道不暢。所以各行業應齊心協力,共同創造條件,拓寬信用中介機構的征信渠道,使一批按市場規則運作的從事征信、評級調查的企業成長起來,實現征信數據市場化。這樣,一方麵有利於誠信企業盡量避免與低誠信度的客戶打交道,降低失信風險,另一方麵,有利於企業自覺地關注自身的信用狀況,減少因失信造成自身信息的負麵影響。
6.完善現行法律法規,加大失信成本。市場經濟是競爭的經濟,是信用經濟,也是法製經濟。誠信文化的建設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法律規範的施行,要把誠信變成一種法律約束。國家在完善法律法規時,一是要突出保護誠信企業的權益,堅持債權人主導的法律原則;二是要加大失信成本,使失信成本遠高於失信收益,讓失信者得不償失,不敢冒失信之風險;三是要保證司法的公正性與執行的速度,達到使守信者暢行天下,失信者寸步難行的良好狀態。
7.加強政府監管力度。政府部門是維護社會信用的職能部門,要充分發揮其監管的作用。工商、稅務、物價等部門要加大對企業誠信經營的監管與指導力度;對企業的失信行為要及時查處;要嚴厲打擊地方保護主義,使失信行為昭之於眾;要加大輿論宣傳,弘揚誠信經營精神,鼓勵誠信經營行為;要加快電子網絡的建設,建立起覆蓋全社會的信用信息查詢網絡係統,將誠信缺失者定期公布,便於企業和個人了解企業的信用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