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改善執法環境――維護公安民警執法權益(2 / 2)

5.保障環境需要改善。在計劃經濟時期,財政撥款基本上能夠保障各級公安機關的各項費用支出,公安機關的各項工作也能夠正常有效地運轉。可是,改革開放的20多年來,公安經費由於各地財政實力相差懸殊,造成極度不平衡現象。經費短缺問題已經成為嚴重影響公安工作正常運作,製約警察戰鬥力的一道重要障礙。在財政困難經費沒有保障的情況下,一些地方政府把公安機關推向“市場”,要求公安機關自謀生路,以保持其正常運轉。公安機關在政府的“創收”指示下,用權力獲取金錢就有了“合理”而不合法的理由。眾所周知,國家設立公安機關並依法賦予其警察權,其目的是維護社會生活秩序,緩解各階層間的利益衝突,使社會控製在有序的範圍內。警察權使用的過程既是促進公眾對警察公正執法的信心的過程,也是樹立公眾公平、公正的價值觀念的過程。公安機關以權易金的做法,雖然事出有因,有迫不得已之苦衷,但是這種做法既不符合法律的規定,也有悖於“立警為公”的初衷。由於這種執法是直接通過公安機關運作的,其行為的性質應屬於政府行為,其結果則更容易給國家、人民造成損失,其危害性往往比警察個人利用職務之便牟取私利的行為嚴重得多,消除影響的難度也大得多,警察執法的動機因此遭到公眾的普遍質疑。

(二)改善執法環境的舉措

1.加強法製建設,規範法律體係。法律法規是執法機關的執法依據,其規定的內容應該明確具體,具備必要的選擇性。但是現行的一些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過於粗放,可操作性較差。法律規範的進一步完善是嚴格執法的基礎,但法律得到尊重和執行更為重要。1995年頒布的《人民警察法》由於條款製定得過於簡略,概而不全,在執法中難於準確運用。因此,應當大力宣傳《人民警察法》,既宣傳警察法約束警察權,也宣傳警察法授予警察權;既宣傳人民警察是人民的公仆,也宣傳人民警察是公共利益、廣大人民的保護神;既提倡人性化執法,也重申警察執法的法律威嚴。形成警察與相對方的良性互動,逐步構建和諧的執法環境,最終致力於國家和社會的繁榮、穩定與和諧。另外民警受到懲戒處分時的救濟製度尚需加強和完善。

2.加強警察隊伍的自身建設。對於當前的執法環境及民警維權工作,我們公安機關必須要有一個清醒的認識:提高自身素質,公正文明執法,是贏得群眾支持的根本。

3.改革現有體製不足,建立專門機構,為民警維權提供可靠幫助。在今後的製度設計上,要糾正公安機關長期越位的問題,在立法上要進一步明確公安機關的職責與權限,要善於與當地黨委、政府溝通,獲得黨委、政府的支持和理解。對於一些社會問題。可以交由社會中介組織、政府服務部門去解決。

經費保障方麵,隨著經濟的發展,犯罪的成本在增加,打擊犯罪的成本也將水漲船高,公安經費也會隨之提高,加大經費裝備投入,改善一線民警的防護條件,提高其防護能力,減少不必要傷害。

真正建立健全維權組織,切實開展維權活動,宣傳典型案例,為公安民警的正當執法活動撐腰壯膽。民警執法權益的維護需要多層次各方麵的努力與改進,近年來各級公安部門也高度重視維護民警執法權益工作。針對民警的執法權益屢遭不法侵害的情況,切實加強對維權工作的領導,以求逐步摸索出一條將民警維權工作與實踐執法為民的工作要求相融合的成功之路。

4.加大輿論宣傳。要切實加強和規範新聞宣傳工作,把握輿論宣傳的政治性、導向性,減少一些媒體的負麵炒作行為,引導公眾尊重警察執法權威。

威信是一點一點積累起來的,形象是一步一步樹立起來的。要教育民警牢固樹立執法為民思想,切實轉變執法觀念,堅決杜絕粗暴執法、執法不公等傷害人民群眾利益的問題發生,築牢警民魚水關係的基礎。從個案入手,提高民警的維權意識,通過警察正當執法權益保障機構,有理有節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全力以赴抓打防,促進社會的安定有序和經濟的快速發展。

參考文獻:

[1]陝公研,《對暴力襲警案件的調查與思考》,《公安研究》,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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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胡雁,《新時期警察執法環境研究》,《公安研究》,20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