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淺談我國圖書館立法建設(2 / 2)

1.圖書館的意識越來越強。圖書館立法建設受到黨和國家、政府和社會的普遍重視。近年來,國家領導人視察、題詞、題寫館名的圖書館不勝枚舉,既有公共圖書館、高校圖書館還有少兒圖書館,受到關注的圖書館不僅有東部發達地區的,也有西部偏遠地區的,還有少數民族圖書館。圖書館事業的發展得到了社會各界的慷慨捐贈和關懷,圖書館所倡導的“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已經深入人心。

2.圖書館立法的堅實理論基礎。我國圖書館立法問題一經提出,就在圖書館界引起了高度關注和熱烈討論,要求立法的呼聲日益高漲。許多圖書館界專家學者對國內外圖書館立法程序、立法機製及立法內容進行了深入考察、分析、比較和研究,撰寫了大批有關圖書館立法的資料和著作,這些成果不僅有研究價值,也為圖書館立法積累了經驗、提供了可靠的理論依據。世界圖聯大會及頻繁地對外交流和合作,為我們提供了成功的圖書館立法先例,文化部、教育部、國家圖書館在解決圖書館事業麵臨的資源共建共享問題和圖書館立法問題的同時,在圖書館立法研究方麵也做了大量的工作,頒布了諸多條例、法規,這些都為圖書館立法奠定了堅實的理論基礎。

3.實踐中的迫切需要,促進了立法建設的進程。圖書館界已經深刻意識到立法尚未製定和執行所導致出現的種種問題,如:嚴重重複建設問題,造成人力、財力、物力資源的浪費;缺少法律保障,使文獻資源格式轉換、數字化作品的複製、下載、盜版等侵犯知識產權更為複雜和突出;經費不足使紙質文獻購置、業務培訓、科研、數字化圖書館建設等困難重重;高素質人員缺乏,引進難,跳槽多,館員知識結構和觀念落後、陳舊等等問題。在麵對和處理這些問題時,我們隻有在實踐中摸索,不斷完善條例、法規,才能推進圖書館立法建設的進程。

三、圖書館立法工作中的幾點建議

1.在圖書館業務建設方麵。我們在立法時可以借鑒“美國地方稅收的3%-8%撥給圖書館,紐約市皇後區圖書館1999年的總經費8200美元,經費非常充足”來解決經費問題;借鑒社會捐贈受到國家鼓勵的做法增加館藏量;借鑒有償服務項目開展較好的單位,把有償服務作為彌補經費不足的一個方麵;借鑒國外圖書館引進複合型人才,係統地組織培訓與進修等業務方麵的法律內容,最終實現特色館藏的數字化轉換,讓更多的人在資源共享中受益。

2.借鑒相關法律法規方麵。完善法規方麵可以借鑒和修改與圖書館相關的法律規定為圖書館法所用。例如,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1999年6月)中的相關內容做適當變動,改為:“凡涉及出版的知識信息載體原則上均可公開借閱,依法禁止出版、傳播以及涉及國家秘密和安全的知識信息載體,必須有控製地在小範圍借閱,特別是珍貴的書刊,隻向讀者提供複印件等代用品”;《國家文物局關於圖書開放問題的請示報告》(1978年發布)規定為:“凡公開出版圖書,原則上均可公開借閱;涉及國家秘密和安全的圖書,隻能在小範圍借閱。”“全民所有的圖書館所藏具有文物價值的圖書資料受文物保護法保護,其禁止出賣和調撥、交換”等內容可以為圖書館法引用和仿效;《中國圖書館分類法》《古跡修複技術規範與質量標準》等可作為圖書館的行業標準,規定為:“全國所有圖書館必須執行與圖書館有關的標準、規範”;藏書範圍、繳送樣本製度和圖書丟失汙損賠償的規定等內容都可以寫進圖書館法中加以規範。

3.在立法組織方麵。不斷總結和汲取先進立法經驗,成立法學界、主管圖書館工作的政府官員、圖書館界專家為主的規範性立法組織,精心研究製定,廣征意見,根據我國具體國情立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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