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法、日等國家無論采取卷宗移送還是起訴狀一本主義的模式,都設有相應的證據展示製度,確保控辯平衡,防止庭審中突然襲擊,因而,證據展示製度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應當引起我們的足夠重視。
三、完善我國公訴案件移送方式的設想
我國主要證據複印件移送方式之所以存在諸多弊端是由於我國刑訴法的這次修改不盡完善,因為在案件移送方式的修改問題上,之所以確立主要證據複印件的移送方式,是立法者麵臨兩難情況做出的中間選擇,但由於沒有製定相應的製度,因而主要證據複印件移送方式在實踐中存在諸多弊端,要克服這些弊端,必須進一步完善我國的刑訴法,筆者認為實行起訴狀一本主義是我們改革案件移送方式的最佳選擇,實行起訴狀一本主義,就必須確立相應的配套製度。結合我國目前實際情況,可具體設想為:
(一)確立證據展示製度,這是實行起訴狀一本主義的前提
證據展示製度充分體現了現代訴訟的理念,為世界許多國家所采納。該製度積極意義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麵:一是預防了庭審突襲,使得控辯雙方能夠集中精力展開有針對性的辯論,有利於法庭做出客觀公正的判決。二是切實有效地保障了被告的辯護權,使得辯護方可以分享控訴方的信息資源。三是節約了訴訟成本,提高了庭審效率。在確定證據展示範圍時,控方展示義務要大於辯方,因為控方有國家司法權作後盾,調查取證權強大,而辯方立足於防禦,調查取證權十分有限。對於未經展示的證據,不得在庭審中使用。
(二)在目前移送主要證據複印件的過渡時期應規定移送“正反”兩方麵的證據,以體現公正
針對我國目前司法人員素質不是很高的情況,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實行起訴狀一本主義不現實。因此,在目前實行主要證據複印件的過渡時期,應適當放寬移送證據材料的範圍,兼顧正反兩方麵證據,可以考慮對六部委的《規定》做出延伸,將有利於被告人的關鍵性證據列入主要證據的範圍移送法院。這樣有利於防止法官片麵的先入為主,有利於保護被告人辯護權的行使。同時,我們可以先在經濟比較發達、法官素質較高的地區實行起訴狀一本主義,對於高素質的法官完全可以憑一紙訴狀駕馭法庭。如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為了防止法官預斷,率先實行書記官和承辦審判人員分離製度。審判人員在開庭前並不接觸任何證據材料。對他們而言,移送主要證據複印件的做法是多此一舉。據統計數據顯示,深圳中院自設立書記官製度以來,當庭審判刑事案件比率為87%。因此提高法官的整體素質,是實行起訴狀一本主義的基礎。
(三)建立預審法官製
無論是目前的主要證據複印件移送還是實行起訴狀一本主義,都有必要建立預審法官製。其目的不僅可以防止法官預斷,還能夠防止不當公訴,進行案件分流,提高效率,保證司法公正。
實行起訴狀一本主義不僅是公訴案件移送方式改革的趨勢,也是進一步深化庭審改革的必然趨勢。我國庭審改革應吸收當事人主義因素,向對抗製轉變,從而逐步實行起訴狀一本主義,革除合議庭對案卷證據材料的依賴,這樣才能保證對抗製的庭審改革得到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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