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感是一種高尚的道德情感,是一個人對自己的言論、行為、承諾等,持認真負責、積極主動的態度而產生的情緒體驗。例如,實現了承諾,完成了任務時感到滿意,心安理得;由於客觀原因未能達到要求,但盡了主觀努力時,感到遺憾、問心無愧,未盡到責任時則感到慚愧、不安、內疚等等。責任感一旦產生,就會成為一種穩定的個性心理品質,可以有效地提高學習積極性,自覺加強意誌鍛煉,促進個性的全麵發展。
孩子的責任感是從對具體事物產生喜愛開始的,起初表現為對他所敬愛的人交給的任務有責任感,而對其他人交給的同樣任務沒有責任感;對他愛做的事有責任感,對他不愛做的事沒有責任感;以後發展為能對自己說過的話、應該完成的任務負責,對同伴、集體負責;到青少年期便能形成更抽象、更概括的責任心,對國家負責,對人民負責,對事業負責。家長可以從以下幾方麵培養孩子的責任感:
一、父母,孩子的第一任老師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學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所以父母在家庭生活中所表現的責任感體驗。家長要經常反省自己,要隨時隨地對自己的言行負責,不要經常吹牛、誇海口,而又不去履行自己的諾言,時間長了,孩子也會模仿,對自己說的話不承擔責任,因此,家長一定要加強自身的修養,做一個有責任感的人,這樣也有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發展。
二、培養孩子的獨立性
一個沒有獨立性的人是不會有良好的責任感的。不少家長往往忽略了對孩子獨立能力的培養,在生活中處處替孩子想好,做好,使孩子養成依賴性,獨立能力的越來越差,就越不能承擔他應盡的責任,因此作為家長應該及時放手讓他做力所能及的事,比如自己洗手絹、襪子,自己整理玩具、文具等,自己穿衣、洗漱等。隨著孩子的年齡增長,獨立的意識也會增強,他的責任意識也會隨獨立性的增強而增強。
三、鼓勵孩子從事一些力所能及的社會工作
社會責任感的有無和大小是一個人能取得他人和社會認可的重要因素,如幫著照看小弟弟、小妹妹,主動幫鄰居爺爺、奶奶拿東西等,獲得他人及社會對他的肯定,同時也使孩子感到自己的所做工作的價值和意義並從中得到樂趣,從而建立起對社會的責任心。
家長要擺脫“嬌生慣養”的思想,放手讓孩子去做,隻要有能力去做,能夠承擔責任,就不要阻攔,家長可給予幫助,讓孩子承擔責任的體驗更加豐富更加快樂。
培養孩子的責任感,要從小事到大事,循序漸進。首先,要教育孩子對自己的事情負責,也就是引導孩子從小自理自立。凡是孩子力所能及的事,諸如穿鞋、穿衣、刷牙、洗手,都要鼓勵孩子自己去做。孩子隻有能對自己負責,才能開始對家庭、對他人、對集體負責。培養孩子的責任感,還要同培養興趣結合起來。
不少家庭教育存在的一個普遍問題是方法過於死板、生硬,較多地依靠外部指令,孩子缺少內在動機和主動精神。培養責任感也存在這樣的問題,就是較多他律,較少自律;較多強迫,較少自願。所以應當培養孩子多方麵興趣,特別是合作性、群體性的興趣。孩子對有興趣的事物是不會缺乏責任感的。當然,興趣與責任感之間的聯係,不是自然形成的,要有意識地去養成。培養孩子責任感還要注意與孩子的能力發展相適應,一步一步加強。在能力的太陽升起以前,責任感的地平線不可能一片光明,能力的極限也是責任感的極限。有能力而不去負責,這是缺乏責任感;沒有能力而非要去對某些事物負責,這是濫用責任感,濫用責任感不利於孩子成長。
孩子責任感的培養是孩子個性發展的核心,也是家庭教育中容易失誤的大問題。有許多家庭正是在這個問題上沒處理好,造成不良後果,諸如孩子的任性、自私、冷漠、自暴自棄、意誌薄弱等不良習性,都與缺乏責任感有關;而諸如孩子的壓抑、自卑、消沉、自我封閉、過度敏感等消極狀態,又都可能與父母在孩子身上濫用責任感有關。因此,家長要高度重視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