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閨房雅戲”——打馬(2 / 2)

鋪盆完畢,各人輪流擲一次骰子以確定“本采”。本彩必須是“雜色”四十三種中的一種,若有人擲得“賞采”或“罰采”則須重擲。本彩又分“真本采”和“傍本采”兩種,在玩的過程之中將起決定性的作用。

然後各人輪流擲骰以“下馬”。下馬就是將每人的二十匹馬下到棋盤的起點“赤岸驛”之上,下馬的匹數由擲得的彩決定,在其過程中可“賞帖”也可能被“罰帖”。先將馬下齊者即可擲骰行馬,未下齊者須待下齊後再行馬。

行馬的起點是“赤岸驛”,經“隴西監”、“玉門關”、“汧陽監”、“沙苑監”、“函穀關”、“太仆寺”、“天駟監”、“騏驥院”、“飛龍院”,最後到達終點“尚承局”。行馬是由擲骰所得的點數來決定,所得點數也就是所行馬的匹數與步數之和,比如擲得十點,可六匹馬行四步,也可五匹馬行五步,等等。

在棋局之上,有“窩”、“夾”、“塹”等標誌,馬入窩可賞帖,入夾、落塹後須擲得“夾采”和“本采”方可出來。在行馬的過程中還可打他方的馬,根據打出馬的多少也可以得賞帖,被打的馬則須重新“下馬”開始。

最先將二十匹馬全部行到“尚承局”者,可以得到兩盆帖,稱為“倒盆”。每倒一次盆,在局之人須將盆中帖數湊足。

按照打馬的規則,每局結束需要較長時間,其間頻繁出現賞罰。所以,玩起來很有趣,但用於純粹的賭博,則嫌過於繁瑣。按李清照的規定,在席中有“不從眾議喧鬧者”,也要罰帖十張。這種情形同其他賭博過程中的“呼盧喝雉”、“繞床大叫”實在是大異其趣。所以,打馬實在是一種典型的“閨中雅戲”,是舊時有閑階級閨中婦女消磨永日的遊戲。雖然帶有賭博的色彩,但遊戲的成分畢竟是主要的。

打馬並不是婦女們的專利品。在宋元時期,不少男子也喜愛打馬。元代無名氏所作《逞風流王煥百花亭》雜劇第一折說王煥多才多藝時寫道:“此生世上聰明,今時獨步,圍棋、遞相、打馬、投壺……九流三教事都通。”此外,在元明的其他散曲集中也多次提到打馬,參與者不乏男子。

入明以後,打馬流行於南方,在北方卻不見蹤跡。到明中葉,南方有“走馬”戲,據說與打馬有關,其製度、玩法已不同於宋代的打馬了。(見清張德瀛《詞征》)直至清雍正年間(1723-1735),這種博戲在安徽一帶仍然頗為流行。乾隆朝以後,便逐漸失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