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方城之戰”——麻將牌(1 / 2)

自十九世紀中葉至今,一個半世紀以來,從大陸到海外華人社會最為流行的遊藝和賭博方式首推麻將牌。無論是繁華都市還是窮僻鄉村,到處都可以看到人們圍桌而坐,進行著激烈的“方城之戰”。在賭博文化中,麻將已經成為無人不知的“國賭”。

麻將牌又稱麻雀牌、馬將牌。打麻將又叫“雀戲”。現在流行的麻將分為三門,即“筒”(又稱“餅”)、“條”(又稱“索”)和“萬”,每門都是從一到九各四張,另加“紅中”、“發財”、“白板”以及“東、南、西、北”各四張。有的地方還要加上“春、夏、秋、冬”或“梅、蘭、竹、菊”等花色,稱為“花麻將”。

從麻將的形製上我們很容易發現,它同馬吊牌有著一脈相承的血緣關係。馬吊牌分為四門,即“文錢”、“索子”、“萬貫”和“十萬貫”,很明顯,“文錢”就是麻將“筒子”的前身,“索子”便是“條子”的前身,“萬字”與麻將的“萬”除了圖案不同,已無什麼差別。“文錢”的“空沒文”其實就是麻將的“白板”。“半文”(即“枝花”)就是麻將的“發財”。隻是多了“十萬貫”一門。

大約在清初,發現了一種馬吊牌的變種,是為默和牌。乾隆年間馬吊牌逐漸絕跡,默和牌繼續風行。它沿襲了馬吊的牌式,但去掉了“十萬貫”一門,剩下的“文錢”、“索子”和“萬貫”一律改為從一到九,另加三種“幺頭”。這樣,就向麻將牌邁近了一大步。

默和牌先是每種牌由一張增加為兩張,共六十張。後來受骨牌“碰和牌”的影響,又增加到四張,共一百二十張。默和牌的基本打法是四人成局,每人抹十張牌,以三、四張同“門”之牌相連為一副,三張同色之牌也成一副,三副牌俱成者為勝。這與麻將的打法已經很接近了,隻是少了麻將打法中的那一對“將牌”。《紅樓夢》第四十七回中有一段賈母、薛姨媽、王熙鳳等人鬥紙牌的文字,有的學者認為她們打的就是默和牌。文中不僅出現了“二餅”這樣的麻將牌名,而且她們的打法和技巧術語都與麻將十分相似了,但默和牌仍然是紙牌形式。

後來,人們又在“餅、索、萬”三門之外加進了“東、南、西、北”四種,並把三種“幺頭”改為“中、發、白”(又叫“龍、鳳、白”),牌的形狀材料也仿骨牌改為骨麵竹背。這樣,一種集紙牌和骨牌的形製、規則於一身的新牌種——麻將牌便產生了。據說,麻將的最終定型是在太平天國軍中完成的,徐珂的《清稗類鈔》有“叉麻雀”條雲:

粵寇起事,軍中用以賭酒,增入簡化、索化、萬化、天化、王化、東南西北化,蓋本偽號也。行之未幾,流入寧波,不久而遂普及矣。

這一傳說很可能是附會之辭,不過,麻將牌最初確實流行於浙江的寧波一帶,時間也正當清道光、鹹豐之際,也就是十九世紀四五十年代。

麻將最初叫做“馬將”,有人認為就是“馬吊”再增加“東西南北”四張“將”牌而得名(見杜亞泉《博史》)。又稱為“麻雀”,則是“馬吊”一詞的音轉,在它的發源地江浙地區,人們稱鳥類為“刁”(讀去聲),可見,“麻雀”即是“馬吊”,也可以從語言學上得到證明。至今,廣東、香港地區的一些漁民仍然將麻將稱為馬吊。

麻將的戰術、變化十分複雜有趣,但基本打法卻很簡單,容易上手。打麻將須四人成局,輪流坐莊,每局開始時,莊家用兩粒骰子擲出點子以決定從何處抹牌,然後每人抹牌十三張,莊家多抹一張,以便打出。接著從莊家開始依次打牌、抹牌、吃牌、碰牌,稱之為“行張”。先將自己的牌湊成四組零一對者勝,稱為“和”。每組牌為三張,分為兩種類型,一種稱為“坎”,即三張同色之牌,比如三張“發”、三張“東”或三張“七萬”等。另一種叫做“成”,是同一門點數相連的三張,如“三、四、五萬”,“七、八、九筒”等等。一副對子也叫做“將牌”。

由於麻將形製複雜,每副和成的牌也都麵目各樣,各不相同,按照各種規則和慣例,人們把各種特定的排列組合分為不同的等級,一般稱之為“番”,每副牌番數越多,勝者所獲也越多,是為“大牌”。常見的大牌有以下幾種:一副牌全為一門,稱為“清一色”;一副牌裏“中、發、白”三種全部成“坎”,叫做“三元會”,“東、西、南、北”四種都成坎或成對的牌,叫做“四風會”;每組牌都有“幺”(一或九),一對將牌也為“幺”,叫做“全幺”。不過,大牌並不常見,通常出現的都是番數較少的雜牌,番的規定各地不盡相同,比較流行的如:將牌為“二、五、八”者有一番;全副牌成坎者為“對對和”,有三到四番;相反,無一組成坎者稱為“平和”,也有番;整副牌全無“幺”者稱“斷幺”,有番,而每組牌者都有“幺”,就是“全幺”了。可見,由於具體組合不同,各種牌都無所謂好牌或壞牌。這就使麻將牌顯得複雜多變,趣意十足,引人入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