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飛入尋常百姓家的白鴿——白鴿票、山票和鋪票(1 / 2)

藍天白雲,紅日高照,一群白鴿從空中飛速掠過,嫋嫋鴿哨之聲直入雲端。此情此景,在每一個人看來,都是那樣的賞心悅目。可是在晚清時期的廣州,同樣的景象在許多人的心目中不僅沒有絲毫的詩情畫意,反而充溢著忐忑和焦急,因為它實際上是一場渾身沾滿錢腥銅臭的賭博過程。這就是晚清時期廣州地區風行一時,深入千門萬戶的白鴿票賭博的濫觴——賽鴿賭博。

養鴿競飛,本來是中國民間源遠流長的一種健康的娛樂活動,多年來一直沒有像鬥雞走狗、鬥蟋蟀那樣沾染上賭博的銅臭。然而,在鴉片戰爭後賭風甚囂塵上的廣州,賽鴿這一純潔的活動也未能幸免賭博的玷汙。同治光緒年間,賭場老板介入賽鴿活動,將賽鴿用《千字文》中的“天、地、玄、黃、宇、宙、洪、荒”等字編號,賽前人們可在任何一隻鴿子名下押注,競飛結束,押注的鴿子獲得第一名,則押注者便是贏家。所有賭金除老板按規定抽成之外,悉數歸贏家獨得,如為數人同中,則大家均分。

賽鴿賭博沒有實行很久,因為它很容易被人操縱舞弊,參賭的人興趣不大,以後逐漸演變為“白鴿票”,又叫“白鴿標”。白鴿票實際上是一種猜字遊戲,由專門經營的賭局主持進行。具體辦法如下:

賭局將《千字文》的前八十個字印在白鴿票上,向社會公開推銷。賭客買票以後,可任意在票上圈十個字,然後將票交回賭局並進行登記。到開票之日,賭局用類似今天搖獎的辦法開出“底字”二十個,相當於中獎號碼。賭客所圈十字中,與底字相符最多者即為頭獎,以下依次為二、三等獎,獎金同中同分。白鴿票每張售價為白銀三厘,相當於銅錢三文左右,相當低微,因而參賭的貧民百姓特別多,故而每次獎金總額也很大,如果僥幸獨得頭獎,可得到數千元之多,對於赤貧百姓來說,這無疑是一個天文數字。所以當時廣州即使是赤貧者,或者是從不參加任何賭博者,也要買白鴿票。翩翩白鴿票,猶如舊日王謝堂前燕,飛進了千千萬萬尋常百姓之家,其流毒之廣,可想而知。

與白鴿票相似,再加以改進的是山票。山票賭局所出的字由《千字文》的前八十個字增加為一百二十字(從“天地玄黃”到“遐邇壹體”,中間刪去“吊民伐罪”一句),投買者在這些字中選買十五字為一條,每條賭本為大洋一角五分,中彩的字每次為三十個,選中字數最多者中頭獎,其下也有二、三等獎,同中同分。山票較之白鴿票有所改進之處,在於它有一套完整的發行係統,當時廣州街頭巷尾都有兜售山票的人,稱為“帶家”,有如上海花會的“航船”,所以,買山票的人不用到票廠。投買者將賭本和圈了十五個字的山票交給帶家,帶家開給臨時收據。第二天投買者憑臨時收據向帶家換取票根。票根四聯,每聯有十五個空白小方格,由帶家將投買者所圈十五個字填在空格內,這些字是由帶家隨身攜帶的木活字印在票根上,無法塗改。四聯一式,編有號碼、蓋有圖章。第一聯交投買人,開票後,憑票根對獎、領獎。

山票每月開票三次,日期為每旬的逢二日。開出的三十個底字用“搞珠”的方式決定,很像今天的搖獎,當眾舉行。票廠備有比乒乓球略大的圓球三套,第一套一百二十個,不塗顏色,各刻山票上一百二十個字中的一個字;第二套三十個,塗紅色,無字;第三套九十個,塗白色,也無字。開票之日,有公證人到場作證,台下參觀者水泄不通。台上左右兩邊各放大圓筒一個。當眾檢查,圓筒內確實空無一物,才把一百二十個有字的球一個一個放入左邊的筒內,然後把三十個紅球和九十個白球一起放入右邊的筒內。封蓋之後即開始搖動,兩個大圓筒都設有機關,每搖一次,就有一個圓球滾出筒外。比如左邊搖出一個“地”字球,右邊搖出的是個紅球,左邊就有人高唱:“天地玄黃個‘地’字。”右邊有人接著唱道:“中”。意思是“地”字中彩了。隨即有人將“地”字球和紅球串連在一起,掛到前排顯眼處。如左邊搖出的是個“洪”字球,右邊搖出的是白球,左邊的人照樣高唱:“宇宙洪荒個‘洪’字”,右邊的人則接著唱道:“吉”,表示“洪”字落選了,這兩個球隨即被串起來掛到後排。如此這般搖完一百二十次,三十個中彩的字和九十個未中彩的字全部開出公布,“搞珠”完畢。再揭開圓筒檢查,仍空無一物,即表示毫無舞弊之處,開票也就順利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