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張潔打來電話說,她得了一把名壺。
這件時大彬的壺,如果不是贗品的話,那數百年的曆史,雖說不得價值連城,但所值不菲,是當然的了。可她砍下來的價,說來令人笑掉大牙,連同另一把壺,統共花了一百二十元。所以,我說她“得”壺,而不是說她“買”壺。
按一般道理,買和賣,雙方應該是等價交換。物超所值,有可能,但超出太多,超到邪乎的程度,那就該是得了。得,不必等價,也無須等價,因為,無論是得到一份愛情,得到一份幸福,得到一份意外的驚喜,都是沒辦法折算成人民幣若幹元的。她這次得壺,很大程度上是意外,是僥幸,是在極偶然的情況下無意中得之,很難用六十元衡量出壺的輕重高低。所以,她說,她是憑一種感覺,得到了這把名壺。我說,我要寫一寫她得到這把名壺的故事,談談那一刹那產生的直覺。直覺,是一種很奇怪的體驗,有時候,很準,立刻就產生出一種心靈感應。她感覺到這是個好東西,結果,一把時大彬的壺到手了。
舊時代北平就我個人而言,對於紫砂壺,所知甚少,連對時大彬這位明末清初的製壺老祖,也隻有一點極膚淺的印象。那一年,到宜興去,應景也曾背回幾件,陸續都送了朋友,因我愛茶,卻不甚愛壺。我認為喝茶,不光是嘴巴的事,眼睛、鼻子都要參與的,所以,茶葉在透明的玻璃杯裏上下浮沉,漸漸地舒張開來,慢慢飄舞起來,那一股難以描摹的靈動神韻,真是視覺上的極佳享受。尤其春天裏剛下來的新茶,那一分洋溢開來的綠,更是心曠神怡的境界。如果用壺的話,對不起,這一切便全部等於零,茶趣也就少掉一半。
張潔得壺,過程簡單。年前,她本是準備到天壇去買熬中藥的藥罐,走過一地攤前,瞥了一眼放在那裏的玉石之類,駐足停下。攤販為一老先生,便向她推銷誰知是真的還是假的翡翠。張潔似乎懂一點珠寶,我記得她寫過一篇小說,就叫《祖母綠》,不過她是不是行家,我就不得而知了。即使非行家,又如何?我一直認為,作家寫東西,凡涉及到專業知識,隻求能把讀者唬住就行,不一定必是行家裏手。曹禺為寫《日出》第三幕裏那個雛妓小東西在窯子裏的生活狀態,是到過前門八大胡同城的紅燈區的;巴爾紮克寫交際花,也曾和一些巴黎社交場合的名女人有過交往,但也僅此而已。一定要有一份專業證書才可寫某行某業,那麼,大部分作家就得餓飯了。
她對那位老先生說,慈禧太後才戴多大的一塊翡翠,你這擺的,哪一塊都超過了她,如果是真翠,也就不會在這兒擺攤了。這時,張潔見到了旁邊擺著的這把泥汙斑斑,積滿茶垢的壺,頓覺眼睛一亮。
在電話裏,她沒有這樣說,但我相信她見到這把壺時,肯定應該是這種樣子的。因為她說她當時有一種感覺,雖然,那壺很髒,很糟,跟泥蛋一樣,半點也不起眼,但壺的造型,雖然與別的壺同是由圓弧和曲線構成的整體,同是蓋、嘴、把、壺本體四個部分,但隱約間那頗有些不同凡俗的氣質,把她打動了。孟夫子曰:“西子蒙不潔,人皆掩鼻而過之。”但她終究是西子呀!天生麗質,總是不可能全被埋沒的,這就要看觀察者有沒有一雙慧眼了。
據我了解,她沒有收集古玩和文物的癖嗜,之所以想得到這把壺,她強調,就是認準了自己這個直覺,決定要買下來。攤主出價,兩壺各一百,你拿走。她按照潘家園舊貨市場的慣例,先砍一半。這筆生意,談到最後,以每把六十元成交。他告訴張潔,壺是從天津倒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