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頭發的功能(1 / 3)

中國人要是提起頭發這檔子事,簡直等於是一部“白發搔更短,渾欲不勝簪”,或“白發三千丈,緣愁似個長”的傷心史。

魯迅先生在《呐喊》裏,寫過一篇《頭發的故事》,講清末民初在東京留學時剪辮的風波。做一個中國人,會為頭頂上這些無關宏旨的毛發,演繹出如許麻煩的故事來,為此他不禁感慨係之地說:“老兄,你可知道頭發是我們中國人的寶貝和冤家,古今來多少人在這上頭吃些毫無價值的苦嗬!”

這一席話,道出了中國人“頭發觀”的一分深刻體會。

要說起頭發的功能,我懷疑,人體的這一部分,還有其生理性的功能嗎?早在冰河期,我們的老祖宗,的確是要靠厚厚的頭發來給腦袋保暖防寒的。到了冷兵器時代,在麵對麵的交手戰中,處在襲來的武器和即將被命中的頭顱之間,頭發還稍稍能夠起到一些緩衝作用。所以,那位知識水平諒不甚高的上帝,在造人時,能設計出類似保護傘的頭發,使脆弱的腦袋瓜子得以躲閃突如其來的攻擊,也還是了不起的。

到後來,人類發明了盔甲,頭發就可有可無了;到後來,人類發明了火藥,武器運行的速度加快,頭發的防範作用更不存在了。上帝給人類造出來的頭發,便也如他老人家給我們造的闌尾一樣,逐漸蛻化為無用累贅之物,剪去或者留下,已經到了悉聽君便的階段。所以,頭發的功能,自從人類的祖先走出了茹毛飲血的與動物無甚差異的原始社會,生理的功能便已消失殆盡,隻剩下一些心理的精神的社會的功能了。沒頭發又如何?君不見和尚,尼姑,阿兵哥,腦袋都剃得光光的,照樣過得很好;西方世界裏有一位女模特,別出心裁,將一頭秀發剪掉,刮一個光溜溜的禿頭,甚至更具吸引力呢!

但是,中國人一談頭發,便不能不勾起往事。我不知道外國人有沒有為頭發吃過毫無價值的苦,更不知道西方社會有沒有這樣一個曆史階段,統治者給全國的男性公民發出一份考卷:你是要頭發,還是要頭?如果你要頭發,你就得付出頭,如果你覺得掉了頭,吃什麼也不香了,那你就隻好讓人家將你的頭發剃掉。這就是發生於十五世紀中葉,滿人入關,在中國大地上的一道充滿血腥味的選擇題。

若是外國人,斷不會傻到放棄腦袋而保全頭發的,道理很簡單,皮之不存,毛將焉附?但中國人不,生為大明人,死為大明鬼,寧可掉我頭,不可剪我發,表現出選擇死亡的勇敢。外國人被包圍了,打不贏也走不脫,會毫不猶豫地放下武器,舉白旗投降,沒有二話。中國人則不,一定要戰鬥到最後一刻,最後一人,最後一顆子彈。關雲長在土山降了曹操,是他一生的汙點,張飛為此要殺掉這位兄長。外國人看重生命的價值,第一位是個人,第二位才是其他什麼。中國人則是把國,把家,把個人,連在一起考慮問題的,頭發雖小,卻關乎忠君報國、氣節大義之事。於是,把腦袋伸出去,砍吧!“揚州十日”、“嘉定三屠”,滿地滾的都是血淋淋的不肯剃發的明朝腦袋,那場麵,夠恐怖!

但外國人,也有他們自己的偏執,一言不合,誓不共天,必要拚個你死我活,方肯罷休。最近剛紀念過的普希金就是一個例子。這位意氣用事的詩人,一聽有位近衛軍軍官諷刺他,說閣下戴的綠帽子,可是聖彼得堡今年冬天最流行的樣式,這還了得,詩人馬上怒發衝冠。於是,為這句帶有汙辱意味的話,下帖子挑戰,要求決鬥。我想,中國人碰上這樣的場麵,絕對表現出比普希金深得多的涵養。哪怕有人赤裸裸道出烏龜王八綠帽子綠頭巾之類的話語,也不會大發雷霆,發指眥裂的。這也許就是東西方文化的差異了,中國人講大是大非,“匈奴未滅,何以家為”,家都不要了,老婆算什麼,至於有關個人的一切,那就更是小事了。“小不忍則亂大謀”,你說你的,我裝聽不見,然後王顧左右而言他,甚至還會嘟噥,聽喇喇蛄叫喚還不種地呢!

八十年代,那時還叫蘇聯,我有幸光顧過列寧格勒。

在古色古香的涅瓦大街上,有一家門麵不大的咖啡館,主人邀我們進去,因為詩人是在這兒喝了咖啡才去郊外決鬥的。我們當然要嚐嚐普希金喝過的最後之咖啡,其味絕香,絕苦,絕提神,也絕興奮。也許,我是中國人的緣故,我想,我若是普希金,即使受到咖啡因的刺激,也決不采取這等決鬥的做法。普希金夠種,所以,他的詩永遠燃燒著讀者的心。他喝完了杯中最後一口黑咖啡,站起來,走出門去。幾個鍾頭以後,在郊外林中雪地裏,“砰”的一聲槍響,詩人為他的名譽而倒下了。

中國人,尤其知識分子,大話可以說得非常響亮,但身體力行,就不是人人能做到這樣慷慨激烈的。從一九五七年到一九七九年的二十二年間,我所受到的屈辱,足夠普希金去決鬥一百次,也足夠死一百次,甚至還要多。那時,哪怕一條蠕蟲,一個跳蚤,也要騎到我頭上來拉屎撒尿,以泄其卑鄙的私欲,但我不也隻有選擇苟活,像癩皮狗一樣趴在地上任人踐踏,絕無拔出槍來要求一決雌雄的勇氣?也許正因為這分怯懦,中國作家自殺率極低,為了一口鳥氣決鬥而死的,從未有過。缺乏激情,或許這也是中國很少產生大師級作家的原因。真是沒有辦法的事。

中國人,尤其文人的軟弱劣根性從封建社會起,就已經被統治者收拾得毫無骨氣可言。沒有骨氣,激情何來?

清政府看準了這一點,一六四四年,剛進山海關,就頒布了一道“薙發令”,因人心不服,曾暫緩執行。到了一六四五年,攻下江南,南明亡竄,政權穩固,重申此令:“凡清軍所到之處,限十日內盡棄明朝衣冠,皆以滿族習俗剃發。遵依者為我國之民,遲疑者同逆命之寇。”遂有“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之十字方針。一個帝國消亡,一個王朝開始,最倒黴的老百姓,每個人都得麵臨這樣一個選擇:是當順民,伸出腦袋被人剃;是當逆民,抻著脖子被人砍;是當遺民,逃到深山老林。中國人為頭發的這種功能,煞費苦心,傷透腦筋,不知如何是好,在世界範圍內也是絕無僅有的獨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