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屁股的功能(1 / 3)

對不起,當我落筆寫下這個令人掩鼻的題目以後,不由得深感愧疚,好像不該把這不登大雅之堂的部位,擺到台麵上來的。不禁握筆踟躕,奈何,作為一個人的身體組成部分,自有其重要性,似應不該將其例外。何況,人世間尚有趴在臀下舐屎啜尿,脅肩諂笑,搖尾乞憐,賣身投靠之儕輩,還有眾多的齷齪肮髒,苟且卑劣,陰損缺德,下流無恥的物事,與屁股相比,恐怕更不幹淨。

於是,我又理直氣壯地寫了下去。

其實,在西方國家的選美活動中,作為三圍之一的臀圍,是衡量女性美的一個很重要的參數。我們在漢語中,經常可以看到用來形容女子身態體姿的詞語,如“嫋嫋”,如“婷婷”,如“娉娉”,如“婀娜”,細細琢磨,很大程度上與這個部位的存在有莫大關聯。要不是具有豐美曲線的臀部,怎麼會產生出女性特有的美感呢?

不過,話說回來,什麼樣子的女性臀部曰“嫋嫋”,曰“婷婷”,曰“娉娉”,曰“婀娜”,不同之處何在,大概是隻能意會,不可言傳的。記得魯迅先生說過,若是拿一張紙,請教一位讀了許多古文的老夫子,什麼樣子的山是“嶙峋”,什麼樣子的山是“峻峭”,麻煩他畫出來看看的話,肯定崴泥。但漢語中某些很難予以量化的字詞,別看語焉不詳,但在傳達信息的方麵,是並不弱的。要是用上述詞語加諸某位小姐,可以想象得出來,她準是一副風姿綽約,體態優美的樣子。

所以,要談到臀部的功能,對女性來說,自然是屬於審美範疇的事情了。據說世界上那些頂尖的模特兒,屁股都是買了保險的。但男性的屁股,就滿不是這麼一回事了,它可以說是人體最受委屈的一個部位。臀若能言,肯定聲淚俱下。雖然,高官,闊佬,名流,權威,有人會拍馬屁,拍得眉開眼笑,心曠神怡,但那是精神層麵的享受,屁股本身,並無任何實惠可得。相反,自古以來,屁股總是扮演挨踢,挨打,挨踹,挨板子抽的腳色。魯迅先生說過,“身中間脖頸最細,古人則於此砍之,臀肉最肥,古人則於此打之”。於是,臀的全部痛苦,除了排泄身體裏的垃圾,除了與人體最見不得人的器官為伍外,就是撅起來挨打了。

剛出生,產婆打,要你哭出聲來,證明你非死嬰;小時候,家長打,因你淘氣闖了禍,不求上進;念了書,老師打,誰教你不做功課,逃學調皮。成年以後,屁股的安全係數才大一點,但也說不一定,要是你不幸生在明朝,是那個朱皇帝的臣民,即使做了官,甚至做了很大的官,保不齊,也有可能受到廷杖的處罰。

廷杖,就是皇上打臣下的屁股。

在明代,場麵最壯觀的兩次廷杖,一為正德十四年的“諫南遊”,兩次共打了一百六十八人的屁股,打死一十五人;二為嘉靖四年的“爭大禮”,一次就打了一百三十四人的屁股,打死十七人。從生理學的角度考察,臀雖肉厚,其實皮薄;臉似細嫩,皮層卻厚。相對於臀而言,罵人曰臉皮厚,倒也不算冤枉,著書曰《厚黑學》,確係把握實質。盡管,打屁股的聲音清脆悅耳,手感較好,但脫脫穿穿,比較麻煩,不如臉在麵前,觸手可及,所以,時下經常可聽到啪啪的耳光聲,尤其女人打不要臉的男人,男人打丟了他臉的女人,一掌過去,不同凡響,也夠刻骨銘心的。因此,對付成年人的正兒八經的打屁股,便愈來愈罕見了。可在明朝,朝廷流行打屁股,風氣所及,不管你是衣冠楚楚的國家棟梁,還是學富五車的翰林學士,皇帝一火,必須剝掉衣履,老老實實地趴在午朝門外的磚地上,亮出臀部挨打。

麵對那一片形形色色的屁股,人們能夠一本正經,不苟言笑,你不能不佩服我們這個能將嚴肅化為玩笑,又能將玩笑化作嚴肅的民族那種煞有介事的本領。據說,劉瑾用事以前,被廷杖者,猶可以穿著朝服挨打,但這個心理變態的閹豎握權後,從此就得脫了褲子,裸臀受杖。那些如虎如狼的錦衣衛們,在司禮太監的監督下,一邊喊著數,一邊用荊條抽打。頃刻間,大臣們皮開肉綻,士子們血肉飛濺,那悲號哀鳴,恐怖萬狀的場麵,令人不寒而栗。於是,你不能不為中國統治者的殘忍感到吃驚;同時,你也不能不為中國的知識分子甘受於統治者的這種暴虐而把屁股撅出來挨打,感到更為吃驚。這實在是中國曆史上,甚至世界曆史上獨一無二的風景。

我不禁想起莎士比亞時代的英國,那位驕妄的遠征軍元帥愛塞克斯了。在任命愛爾蘭總督的一次禦前會議上,因他推薦的人選被否,使他很沒麵子,這位年輕氣盛的伯爵,竟敢出言不遜,在眾多朝臣麵前,頂撞伊麗莎白女王,差一點就要罵你這個老太婆懂個屁了。如此放肆,如此混賬,女王當然怒不可遏,但也隻是賞了他一記耳光,僅此而已。看來,這就是走出中世紀黑暗的西方,有一點人本主義的文明了。早先,倫敦塔橋上掛著成串的梟首頭顱,也有過殺人如麻的時期。即便如此,我相信也比碰上咱國的朱姓皇帝強。伯爵大人,你若敢對中國的陛下呲牙的話,我敢保證,不但你的每根骨頭會被敲斷砸碎,連渾身上下的肉,也將被菹為肉醬。

所以,這種在朝廷上打臣下屁股的惡刑,隻有在東方式專製製度下,隻有在把人絕對不當人的封建社會裏,才會出現。好不奇怪的是,到了十年“文革”,遙遠年代的廷杖,陰魂不散,又回潮出現。造反派和年紀不大的紅衛兵所發明的“噴氣式”,其實與廷杖無異。強迫走資派(更多的是倒黴的知識分子)低下腦袋,彎腰向地,反插雙手,而使臀部朝天的難堪行徑,與明代皇帝打臣下屁股,主旨是差不多的,那就是精神上的屈辱和肉體上的苦楚合二而上班工作,開會學習,今日忽然成為痛一,虧他們想得出來。令人詫異的是,造反派,文化一般不高,紅衛兵,功課基本不好,但掌握住封建社會虐待人犯的精髓,一脈相承,顯然不是苦讀《明史》的結果,很大程度上是無師自通,自學成材。因此我總懷疑,幾千年的封建餘毒,已成為基因,流動在中國人的血管裏,否則,為什麼一有機會便會表現出來?

如果,從批《武訓傳》,批胡風,到反右派,到十年“文革”打倒走資派,曆次轟轟烈烈、大張旗鼓的政治運動來考察,在共和國的每一個細胞體,我們叫做“單位”的搞政治運動的做法中,無不可以看到隱隱綽綽的廷杖影子在。

昨天大家還好好地批狠揭,罪不可贖的對象。這和明代那些臣宰禦史,學士翰林,剛才還在殿上慷慨陳詞,侃侃而談,忽然間,不知陛下吃錯了哪味藥,還是神經發作,癲癇病犯,一言不合,龍顏大怒,便喝令推出去,在午朝門外接受廷杖。

二十世紀的政治運動,十四世紀的午門廷杖,如果說有所不同,無非古之為皇帝,為錦衣衛,今之為單位領導,為積極分子罷了。角色雖換,目的不變,那就是要把一個人的自由意誌,人格尊嚴,踐踏到一絲不剩,羞辱到你覺得自己連塊破抹布也不是。就這一點而言,古今並無差異。我還記得在“文革”狂飆年代裏,工人體育場批鬥彭、羅、陸、楊,那也是極盡羞辱之能事的場麵。幸好,人類已經進入二十世紀,要是退回到五百年前,肯定會將他們的衣服剝掉,供紅衛兵打板子的。

大概,人類在進步的同時,文明之中的黑暗和愚昧,絕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消除。即使無邊革命的人,那血管中的封建基因發作起來,也是蠻可怕的。作為政府行為的廷杖,也許再難一睹,但作為亞政府行為的精神廷杖,至少我們這一代人,經受過政治運動的“鍛煉”和十年“文革”的“洗禮”者,是會有深刻體驗的。

這種專打屁股的廷杖,應該是地地道道的國貨,在西方的《摩西法典》裏,雖有“鞭笞”的刑罰,但類似中國的“脊杖”。就是《水滸傳》裏林衝、武鬆犯事後,被押解到滄州服刑,在坐牢前的那頓“殺威棒”,行刑者繃人犯手腳於一個特製的架上,使其無法閃躲笞杖,並不著意專打屁股。而廷杖,則是集羞辱與懲罰於一體的刑法,其中既有家長統治的蠻橫,也有某種變態心理的施虐,這種酷刑,隻有咱國的皇帝,而且基本上是文化程度不高的皇帝,才能幹出的好事了。據明史專家吳晗先生說,廷杖“始於元代,元代中書省長官也有在殿廷被杖的記載。朱元璋較元代實行得更普遍、更厲害,無論多大的官員,隻要皇帝一不高興,立刻就把他拖下去痛打一頓,打完了再拖上來,打死了就拋下去完事”。見《明代特務政治笞和杖,古已有之,在統治者眼中,算是輕刑,但執行起來,通常是不死也得脫層皮。據說,明代廷杖,行刑者看司禮太監的兩隻靴尖,若外八字,此人尚可留得一條命在,要是內八字的話,那就一定立斃杖下。所以,笞和杖,打的是屁股,弄不好要付出性命。早在漢景帝劉啟上台吳中行傳》中看到:“中行等受杖畢,校尉以布曳出長景帝本紀時,就覺得這樣的”輕“刑,施之於一般犯人,”與重罪無異,幸而不死,不可為人,不利於他那時提倡的大政方針,讓老百姓休養生息。所以,他下詔:其定律,笞五百曰三百……後來,他覺得還不夠,中元六年,又下詔曰:加笞者,或至死而笞未畢,朕甚憐之,其減笞三百曰二百……“見《漢書到了明代皇帝,就沒有這種器度了。據《明史刑法》裏的記載,連打屁股的板子,都明文規定其尺寸。”笞,大頭徑二分七厘,小頭減一分;杖,大頭徑三分二厘,小頭減如笞之數。笞、杖皆以荊條為之,皆臀受;訊杖,大頭徑四分五厘,小頭減如笞杖之數,以荊條為之,臀腿受。“從《明史安門,舁以板扉,即日驅出都城。中行氣息已絕,中書舍人秦柱挾醫至,投藥一匕,乃蘇。輿疾南歸,到腐肉數十臠,大者盈掌,深至寸,一肢遂空。”由此可知,五刑(笞、杖、徒、流、死)中的兩刑:笞,專打屁股;杖,打屁股兼及腿,總之,臀最倒黴。如果說屁股的功能,竟體現在懲罰上,也真是太悲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