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縣域城鎮化的曆史進程與發展現狀(1 / 2)

本節首先對我國縣域城鎮化的曆史進程進行概括和總結,然後分別對我國縣域城鎮化發展過程中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不足進行了探討。

一、我國縣域城鎮化的曆史進程

中華民族在曆史上創造了燦爛的農業文明,但是在整個古代和近代過程中卻由於沒有充分注重城鎮化進程而貽誤了很多發展的時機。

新中國成立之後,我國實質性地啟動了城鎮化的進程。總體而言,建國至今我國縣域城鎮化進程可以分為以下三個演進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1949年至1956年。在這個階段,城鎮化以恢複國民經濟為主要政策目標,城鎮化進程在政府主導的推動下取得了一定的進展。這一時期對小城鎮基本上采取的是發展與限製相結合的政策,由於沒有發生大批人口流向城市的問題,因此國家並沒有采取限製人口流動的政策;城市空間布局逐漸向西轉移;城鎮人口以遷移增長為主、自然增長為輔;城鎮基礎設施有了長足進展。這一階段城鎮化水平年均提高16%左右,與國民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相一致。

第二階段是1957年至1978年。這一階段由於受到錯誤政策的影響,我國的城鎮化進程幾乎處於停滯狀態,不僅沒有大量人口遷向城市,而且農村居民也並未從中得益。1958年開始在“左”傾思想指導下,我國城鎮化出現了盲目冒進的情況。大煉鋼鐵、大辦工廠、農村勞動力擁入城市,大大增加了城鎮的負擔,同時造成了農業生產的嚴重損失。為了緩解城市壓力,從1961年開始動員城鎮人口下鄉,提高設市鎮標準並撤銷了部分原有市鎮,再加上三年自然災害期間大量城鎮過剩勞動力向農村轉移,城鎮化水平有所下降;1966―1967年大規模“知識青年”上山下鄉,2000多萬人由城鎮遷向農村,城鎮化水平繼續下降。到了1977年、1978年,城鎮人口有了緩慢增長,但是建製鎮的數量仍然繼續下降。

第三個階段是1978年至今,是我國城鎮化進程重新走上正軌並快速發展的階段。在該階段,國民經濟高速增長,城鄉之間的壁壘逐漸被打破,鄉鎮企業快速發展,小城鎮迅速擴張,城鎮化進程速度逐漸向經濟發展速度靠攏。

1978年至1984年間,大規模上山下鄉的“知識青年”返城就業,高考全麵恢複,農村經濟體製改革和鄉鎮企業的發展促進了小城鎮的快速發展。

1984年至1986年“撤社建鄉”,並降低了建製鎮標準;1992年至1994年間對鄉鎮繼續實行“撤、擴、並”,建製鎮數目迅速增加;1995年建設部又下達了《小城鎮綜合改革試點指導意見》,進一步放開了戶籍限製,推動了城鎮化進程。

1998年,十五屆三中全會指出,“發展小城鎮是帶動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一個大戰略”;200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提出,加快城鎮化進程的時機和條件已經成熟,引導小城鎮健康發展成為今後較長時期農村改革的重要任務;2001年,國務院出台了《關於促進小城鎮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

此後,國家更加重視城鎮化進程與縣域經濟的協調發展。黨的十六大報告指出必須壯大縣域經濟,“要逐步提高城鎮化水平,堅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走中國特色的城鎮化道路”;在第六個“一號文件”中也提到,“小城鎮建設要同壯大縣域經濟、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移民搬遷結合起來”。

當前,我國的城鎮化建設已經步入正軌,逐步走上了與經濟協調發展的道路,而我國的經濟政策也逐漸向放寬管製、鼓勵城鄉一體化進程、積極發展縣域小城鎮演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