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縣域對國內貿易(1 / 2)

本節主要對縣域對國內的貿易進行分析和總結,首先介紹了縣域對國內貿易的主要形式,然後分析了縣域對國內貿易的發展現狀,最後對縣域國內貿易的發展提出了指導性建議。

一、縣域對國內貿易的主要形式

(一)國家收購合同

實行國家合同收購的商品主要是縣域農業中的糧食、棉花、油料等關係到國計民生的重要農產品。一般來說,國家通過商業部門與農業生產者在自願互利的基礎上簽訂的收購合同,確定收購農產品的品種、數量、質量、收購時間、農用生產資料的供給以及超額交售的獎勵。在完成合同收購任務後,國家可對其餘數量農產品議購議銷,並允許集體、個人參與一部分農產品的購銷活動。從目前看,關係到國計民生的重要農產品主要通過國家合同收購進入國內市場。

(二)商品訂貨會

商品訂貨會是縣域經濟中各類生產經營企業的商品進入國內市場的重要形式。由於國內市場的開放性,縣域經濟的各類生產經營企業能夠自主地、獨立地進行商品經營活動,這就使國內各種商品訂貨會成為縣域國內經濟貿易的一種主要渠道。在商品訂貨會上,產需直接見麵,看樣訂貨,簽訂經濟合同,從而密切了產需雙方的經濟關係和供求關係。

(三)經銷網點

隨著經濟體製改革的深入,地區行政區劃和條塊的束縛被打破,橫向經濟聯係得到積極發展,縣域國內經濟貿易也更多地將生產經營的商品經銷網點興辦到大、中城市和其他縣域或經濟區。國內經銷網點既可以推銷自己生產經營的商品,又可以使經銷網點成為經濟信息的集散處,還可以通過經銷網點成為縣對國內經濟貿易的經濟網絡。因此,在國內廣布經銷網點,是縣對國內經濟貿易的重要途徑。

(四)中間商

中間商包括各種類型的批發商。一般來說,縣域經濟中的生產經營企業,要在廣闊、分散的國內市場中直接銷售自己的商品是比較困難的,因而通常采用中間商的間接銷售方式。對於縣域經濟中的企業來說,選擇代理商銷售商品,可以利用代理商通曉市場變化,與國內市場中的潛在購買者有密切聯係等特點,擴大銷售自己的商品,通過代理商銷售商品雖然要讓利或支付手續費,但其銷售業務的方式靈活、銷售點多,一般比生產企業直接銷售支付的流通費用要少些;利用代理商與商品使用者和生產企業之間特殊的經濟聯係,及時獲取經濟信息,調整生產和經營策略,可以使生產經營企業在國內市場競爭中掌握主動權。因此,中間商也是縣對國內經濟貿易的重要渠道。

(五)經濟技術合作開發區

經濟技術合作開發區是縣域實施優惠經濟政策,外引內聯發展縣域主導產業或主導產業部門,聯係開發縣域資源或發揮縣域經濟資源優勢的特殊區域。縣域的經濟技術合作開發區是近幾年縣域經濟發展中的新舉措,對於吸引國內甚至國外的資本、人才、技術等經濟要素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隨著經濟體製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它將成為縣對國內外經濟貿易的重要窗口。

(六)勞務輸出

從目前看,縣域經濟的發展不能完全吸收縣域剩餘勞動力。通過勞動力外出務工,不僅使剩餘勞動力就業,而且能為縣域經濟發展籌集大量的貨幣資金。因此,有組織地使剩餘勞動力在國內務工,也是縣域對國內經濟貿易的重要形式。

二、縣域對國內貿易發展現狀

當前,我國縣域對國內貿易的發展呈現出了產業結構不平衡的現象,從根本上說是產業結構決定了貿易結構。在現行的區際產業分工格局中,中西部地區實際上是用價格偏低的能源、原材料等初級產品參與全國的區域產業分工,與東部地區價格偏高的加工製成品相交換。縣域對國內貿易的發展現狀表現為:

第一,縣域私營經濟迅速發展。改革開放後,東部沿海地區出現了大量的三資企業,江浙一帶農村鄉鎮企業異軍突起,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迅速,因而到20世紀80年代後期,東部所有製格局已大大改變。與此同時,中西部公有製經濟,特別是國有經濟依然占過大的比重,且國有企業改革一直滯後,受傳統體製束縛較深,經營機製沒能及時轉變,在市場麵前反應遲鈍。另一方麵,非公有製比重較小、出現較晚,鄉鎮企業量少質差。

第二,縣域政府和市場的關係有待完善。在政府與市場的關係方麵,影響市場化進程的因素包括經濟資源的分配、政府對企業的過度行政幹預以及政府規模過大對市場和社會造成的負擔。

第三,縣域產品市場化程度低。縣域產品市場化程度表現在市場對價格的控製程度,到2000年全國平均按價值量計算隻有約10%的產品價格受到政府控製或幹預。

第四,縣域要素市場的發育程度低。迄今為止,縣域要素市場的發育程度還遠遠低於縣域產品市場的發育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