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這些占去我在島上第3年的大部份時間,這不足為奇。需注意的是我除此外還得擠時間從事新的收獲和耕作,因到時就得收割麥子,盡量搬回去,把麥穗裝入大籃裏存放,待有空時再把麥子搓出——既沒地板又沒工具將其打出。
貯藏的麥子越來越多,真想把糧倉再建大些。我需要一個存放糧食的地點,如今已有大麥約20蒲式耳,稻子或許更多,因此我決定不再省吃儉用,已很久沒吃到麵包了。我還決定看看一年要多少糧食才夠,以便隻需一年播種一次。
總之,我覺得40蒲式耳的麥穗足夠我吃一年,所以決定每年播種的量都一樣多,希望這樣的產量完全可以讓我吃上麵包等食品。
在做這些事的同時,我無疑還一直經常想著所看見的島子那麵的土地,心裏不無希望登上那裏的海岸,以為見到大陸和某個有人煙的地方,我的處境或許會有所好轉,也許最終會找到獲救的辦法。
可我始終不讓自己冒那樣的危險,因太有可能落入野人手裏,我有理由認為那或許比落入非洲的獅子老虎更慘。一旦我被他們抓住,便極可能有被殺死或吃掉的危險,因為我聽說過加勒比海岸的人是些食人生番,而根據緯度我知道自己離那裏不遠。假定他們不是食人生番,也會把我殺死,正如許多落入他們手裏的歐洲人那樣,哪怕歐洲人有10個或20個之多。而我就一人,幾乎無法抵抗。瞧,所有這些我都應該仔細考慮,後來的確也想了不少,可當初一點沒讓我擔憂。盡管如此,我還是一心想著登上那個海岸。
此時我真希望弄回我的男孩埃克斯雷,再得到那隻三角帆大艇,我用它沿非洲海岸行駛了1千多英裏;可是沒用。然後我又想到去看看我們那隻大船的小艇,前麵說過我們剛被卷走時它被風暴遠遠刮到岸邊。它幾乎還像先前一般擱在那裏,不過仍有了變動,海浪和風暴已快把它卷了個底朝天,撞到岸邊一個崎嶇的高沙丘上,但周圍仍同樣沒水。
假如我有幫手把船整修後弄到水裏,它會很起作用,我可輕而易舉駕著它回到巴西。但我也預見到無法把它翻過來,正如無法把島子翻過來一樣。我仍去林中砍了些杠杆和滾柱搬到船邊,決心努力試試,心想隻要能把它翻正,修補損壞的地方就不難,我會讓它恢複成一隻很好的船,毫不費力即可出海。
我對這個徒勞無益的苦事真是不遺餘力,大概用了3、4周時間在上麵。最後發現憑著我小小的力量無法把船翻正,我就從下麵挖開沙子,想把船底掏空,一邊在下方塞進一些木頭讓它隨我的想法倒過來。
這樣做後仍不能把它翻動,更不用說往前推到水裏了,我才不得不放棄。不過對船的希望是放棄了,但冒險去那個陸地的願望卻有增無減,盡管似乎毫無辦法。
我最終又想到是否能用一棵大樹樹幹做隻獨木舟,正如當地的土著人做的那樣,即使沒有工具,或者可以說沒有幫手。我認為這不僅可能而且容易,極為高興想到要做一隻獨木舟了,想到我比任何黑人或印第安人都方便得多。但我卻根本沒想到自己比印第安人有更大的具體麻煩,即做好後缺少幫手把它搬入水裏,這一困難遠比沒有工具更難克服。因為,假如我在林中選到一棵大樹,萬般艱難地把它砍倒,借助工具把它外麵砍劈成一隻像樣的船,將中間以船的樣子燒空或砍空——假如經過這一切努力後,我隻得哪裏找到它哪裏擱下它,無法弄到水裏,那它對我有何用處呢?
人們也許會認為,我做船時一點不要想到自己的處境,隻需考慮如何把船弄到海裏就行了。可我一心想著在海上駕駛獨木舟,根本沒考慮如何把它弄到水裏;而實際看來,在海上駕駛45英裏多比在地麵上搬動約45英尋讓它下水還容易。
我像世上最大的傻瓜一樣造著獨木舟,但心裏並不糊塗。我津津有味構想著如何造船,絲毫不確定是否能對付它,也很難想到讓船下水的困難。我對自己提出的問題作了一個愚蠢回答,從而無話可說:“先造好再說吧,船造好後我保證會想到辦法把它弄下水的。”
這樣做真是荒唐透頂,可心中的渴望支配著我,因此我仍然幹下去。我砍倒一棵雪鬆,問自己所羅門在建築耶路撒冷聖殿時是否用過這麼一棵樹。它底部直徑為5英尺10英寸,往上在22英尺處的直徑為4英尺11英寸,之後漸漸變小,最後分裂成樹枝。砍樹費了我無比大的力,僅砍劈底部就花了20天,又用14天把樹枝和擴展得很開的頭部去掉——我大小斧子都用上了,其艱辛程度難以言傳。接著我用1個月加工使其外觀成為船樣,以便能漂浮起來;又用近3個月把中間掏空,讓它成為名符其實的獨木舟。我並沒用火,用的隻是木槌、鏨子和艱苦的勞動,直至把它造成一隻相當可觀的獨木舟,足可裝下26人,所以把我和所有貨物裝進去也綽綽有餘。
船造好後我萬分高興,我有生以來見到過的獨木舟的確遠沒有它大呢。無疑我為它付出了太多的辛勞,現在隻剩下把它弄到水裏了——真能這樣,我肯定將作一次最最瘋狂、最最難辦的航行。
但讓船下水的一切辦法都沒成功,雖然同樣付出了巨大艱辛。它離水剛好有100英尺遠。第1個麻煩是它到小灣的路是上坡,為克服這一困難我決定挖地,把路改成下坡。說幹就幹,我又為此付出萬般辛勞,但獲救的希望就在眼前,再大的苦誰不願吃呢?可當這個困難克服後,仍沒什麼兩樣,因我就像無法移動另一隻船一樣無法移動它。
然後我測了一下距離,決定挖出一個船塢或水道,把水引到獨木舟處,既然無法把船弄下水。唉,我又行動起來,首先想出要挖多深,多寬,泥土怎樣弄走;這時我發現僅憑我的雙手得花去10年或12年才能完工,因海岸很高,頂端至少有20英尺深。最終我也極不情願地放棄了這一努力。
我為此苦惱不堪,此時才明白了(雖然已晚)我們在計算需要的代價以前,在正確判斷完成某項工作所具有的力量以前,就盲目幹起來的愚蠢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