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文書學(包括史料的爬疏)本身的研究,仍然是其他研究的一個初步起點。譬如,清水江文書與徽州文書的比較研究,以及它與福建文書的比較研究等等,都有必要做出專門性的探討,有必要展開深入廣泛的討論。因為清水江文書的史料價值定位,它在文書學係統中的總體意義評估,都應該放到全國範圍內進行觀察,才能作出較為客觀公允的判斷。其中一些特殊珍貴史料,如我們意外地發現了在天柱文書中的魚鱗圖冊,文書學家欒成顯先生看了都吃驚。這就足以說明王朝中賦役製度已深入到西南腹地,反映了當地從異域到邊疆再到內地的巨大社會轉型過程。通過契約文書等大量民間資料來研究傳統賦役製度,我們不僅可以看到國家權力規約下的“死”的典章製度的空洞條文規定,而且能夠展示國家典度製度下貫民間社會後必然產生的“活”的經驗形態。也就是說,國家製度既有抽象的靜態的不變的一麵,也有落實到地方後經驗的動態的變化的一麵,我們必須兩頭打通互觀,既關注國家權力意誌的下貫,也重視地方活態經驗的上移,才能一窺國家與地方長期複雜互動的曆史真實性。譬如國家賦役製度是如何執行下貫的,如何經過眾多中間環節推廣落實的?它又如何變成具體的活生生的社會行為,如何融入鄉民的日常生活,甚至改變個人或家族的命運形態的?它的國家權力形態與地方經驗形態的聯係與區分的關鍵點究竟是什麼,我們如何從中找到一種既有地方微觀個案又有國家宏觀結構的分析解讀模式?地方經驗與國家話語之間的溝通渠道是如何產生和運作的?我想,隻要一方麵從國家看地方,一方麵又從地方看國家,國家的製度形式和地方的經驗形態,二者之間無論是下貫或上移,我們都同時予以高度的重視,就一定能憑借紮實的史料功夫,獲取由新材料導出新問題,並不斷開辟解決新途徑的重大學術突破。
清水江文書以土地買賣和典當契約為大宗,但也有不少婚書或休書。休書又有休妻與休妾兩類,不僅有男休女,甚至有女休男,後者主要反映了當地苗侗民族不落夫家的習俗,是與漢地有別的另外一套婚姻禮俗係統,反映了少數民族獨特的戀愛觀和婚姻觀,也是文化運作機製必不可少的構成因素之一。婚姻的後麵不僅是兩個人的單獨行為,實際牽涉家族之間的交往與協商,協商的過程也是禮俗秩序不斷展開和實現的過程,體現了族群與族群之間的情感交往和聯結方式,提供了大量難得的文化人類學解讀的信息。舉這些例證無非是想說明文書的史料價值和我們的研究思路,更詳盡的學術選擇目標當參看我們的各個子課題介紹。
根據提供給與會專家的十二個專題展開研究,我們的最終的目標是如實呈現清水江地區的複雜社會結構和社會變遷過程,幫助人們更好地了解多姿多彩的華夏文明的總體複雜結構麵貌和差序格局地域麵相。同時也客觀揭示作為西南地區極為重要的文化大走廊的清水江,它在曆史上所發揮的溝通東西南北文化的重要通道作用。依據現有的考古材料分析,清水江作為一種河流文明,盡管從國家視野出發,當地長期都是“外化”或“生界”的失控區,不能不是具有“殊俗”文化特征的“異域”,但自先秦以來,它仍具有突出的文化走廊的地緣戰略意義,發揮了聯結多種文化區域板塊並促其互動交流的功能。從今湖南境內溯沅江而上,再折入清水江,即可進入今貴州東南部腹地。與此同時,沿江之古驛道也很早就得以開辟,無論水路陸路,均可憑借驛道,將其交往的路徑向南延伸至雲南乃至東南亞地區。而由清水江入沅江再彙入洞庭湖,又可向北經長江、運河連接更廣大的文化區域,成為邊緣與中心相互聯結的一大重要紐帶。換句話說,清水江及其所聯結的水道交通要道,實際也是西南與中原相互交流往來的重要樞管,構成了王朝帝國龐大交通網絡體係——當然也可看成是國家權力體係的地緣性延伸——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於清初多以“千裏苗疆”概稱清水江兩岸這一湘黔毗鄰狹長廣袤地帶,“開辟苗疆”又為當時震動朝野上下的絕大政治軍事事件,因此,我們又可將清水江文化走廊稱為“苗疆走廊”,或徑直依據族群分布和文化交流特征,稱其為“漢侗苗文化走廊”,當是“藏彝走廊”之外的又一重要民族文化交流走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