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古敘事藝術的發展不僅僅是個一般意義上的社會文化現象,從中國文學創作與文學觀念的發展曆史來看,更重要的是它意味著中國敘事藝術作為審美的藝術活動有了長足的發展。通過分析研究來認識近古敘事藝術作為藝術創作的特征,將有助於我們對中國文學在近古時期產生的重要變化及其意義有更深刻的理解。

敘事藝術的特征從最基本的層麵來看,首先就是在描寫、表現社會生活事件與意義內容時所表現出來的敘事意圖方麵的特點。近古敘事藝術在現實地、深刻而細致地描寫和表現社會生活方麵,第一部影響較大的作品應當說是《金瓶梅》。因此本文將把《金瓶梅》作為一個具有代表性的文本來分析近古敘事藝術在敘事意圖方麵產生的新特點。

對於《金瓶梅》這部書的思想意義與社會曆史價值,曆來的研究者們有種種不同的看法。但就《金瓶梅》作為敘事藝術在藝術方麵的成功,似乎很少有異議。早在明代,袁中道在《遊居柿錄》就曾記董其昌的話說此書“極佳”;沈德符《野獲編》中則引袁宏道的話說此書“甚奇快”;而袁宏道在給董其昌的信中更是極讚此書“雲霞滿紙,勝於枚生《七發》多矣”。後來盡管一再被當作“淫書”而受到查禁或批判,但現代學者們在談論這部書藝術上的成就時,往往還是較多地予以肯定。魯迅在評價《金瓶梅》時說:

作者之於世情,蓋誠極洞達,凡所形容,或條暢,或曲折,或刻露而盡相,或幽伏而含譏,或一時並寫兩麵,使之相形,變幻之情,隨在顯見,同時說部,無以上之,故世以為非王世貞不能作。

顯然他對《金瓶梅》的藝術成就評價是比較高的。他的看法在現代中國研究《金瓶梅》的學者中應當說有一定的代表性。

但也並非所有的學者都這樣看待《金瓶梅》。當代美國學者夏誌清在他所著的《金瓶梅新論》中就表達了不同的看法。總的說來他對《金瓶梅》一書的藝術成就是有疑問的。他的觀點對我們從另一個與一般見解不同的角度審視這部書的創作意圖與藝術成就,或許會有所啟發。

夏誌清先生在談到有人認為《金瓶梅》的作者是徐渭時說到,他懷疑象徐渭“那樣脫俗的怪才是否可能寫出這樣一本修養如此低劣,思想如此庸俗的書來。”這話聽上去多少有點兒刺耳。一般說來,盡管人們對《金瓶梅》的道德意義多有懷疑,卻很少有人認為這是一本“修養低劣”的書。如上所述,在許多研究者看來《金瓶梅》的文學價值是應當得到高度評價的。但夏誌清先生認為這本書無論精神境界還是藝術價值都有不少可訾議之處。他覺得這部小說不僅結尾潦草,而且“不能隨時把握住寫實的戲劇化的機會。除了愛把那些外來的材料納入他的作品中外,他在敘述故事時也非常粗心。他還采用了某種諷刺的滑稽,時而毀掉了寫實場麵的可信性。”他還通過對許多寫實細節的分析證明作品表麵寫實時常掩蓋著作者的“粗心大意”。他對書中西門慶死後他的酒肉朋友寫的祭文尤為不滿:“作者的玩笑實在開得太大。但他如嘲弄他的主角,同時他也是在嘲弄自己,因為他已費了很大氣力把西門慶寫成一個我們信得過的人物。”諸如此類的批評在文中還有不少。這樣的批評應當算是切中肯綮還是苛求,取決於采用什麼樣的批評標準。夏誌清先生注重的是寫實性和整體風格上的統一,顯然是一種經典意義上的敘事文學標準。使用這種標準的潛在前提是,作品是成熟的文人創作成果。當然,夏誌清先生也承認《金瓶梅》的作者是誰仍然是個謎,但他傾向於認為是某一文人個人創作的成果。從這種見解出發,采用一種經典的標準進行評判似乎也是順理成章的事。

關於《金瓶梅》作者的認定問題恐怕一時很難有定論。大陸學者的意見雖多分歧,其實相當一部分人也還是認為作者是某一個文人。然而盡管如此,多數大陸學者在評價《金瓶梅》的藝術成就時通常並不采用夏誌清先生的那種近乎苛刻的經典標準,而是采用比較寬容的曆史標準,從世情小說的誕生、性格描寫的發展等方麵肯定這部小說的曆史地位和藝術價值。不同的期待標準導致不同的批評結論應當說是理所當然的。如果考慮到《金瓶梅》在中國小說發展史上的獨特地位,似乎更應當予以比較寬容的評價。從這個意義上講,似乎應當說一般大陸學者的態度更公允一些。但是從另一方麵講,強調《金瓶梅》從民間話本到文人創作的過渡和發展意義,實際上也可能有意無意地忽視作品的某些不成功或不成熟之處,從而造成誤解或誤讀。比如許多學者在稱讚《金瓶梅》的寫實成就時喜歡引用第十二回應伯爵、謝希大等人搶吃菜肴的場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