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森林地防禦(3)(1 / 3)

(1)己方改變了方向,敵人就不可能保持原來的交通線,而要確定一條新的交通線常常是件困難的事,同時敵人隻能逐步改變自己的方向,他多半必須一而再地尋找新的交通線。

(2)這樣一來,雙方又都接近了邊境,進攻者不能再依靠自己的陣地掩護已占領的地區,而很可能要放棄它們。俄國是一個幅員異常遼闊的國家,在那裏兩支軍隊完全可以進行這樣的角逐。

如果有其他有利條件,在麵積較小的區域內變換退卻方向也是可能的,這隻能根據具體情況來決定。

誘敵深入的方向一經確定,我們的主力當然就應該沿著這個方向退卻,否則敵人就不會派他的主力向這個方向前進,即使敵人的主力真的向這個方向前進,我們也無力迫使他們受製於受上述所有條件。因此產生了一個問題,即防禦者應該把全部兵力集中在這個方向上退卻,還是應該以大部分兵力向側翼退卻,也就是進行離心的退卻。

對此我們必須說,離心的退卻本來就是不足取的,理由如下:

(1)防禦者采取離心退卻時兵力將更為分散,而防禦者把兵力集中在一點上,恰好是進攻者最感棘手的事情。

(2)防禦者采取離心退卻時,敵人將占有內線之利,他的兵力比防禦者集中,因而可能在某些地點上占優勢。誠然,如果防禦者暫時采取不斷退避的方法,這種優勢就不那麼可怕,但是,采取不斷退避的方法的前提是能經常威脅敵人而自己不致被各個擊破,但在這種情況下被敵人各個擊破卻是很可能的。此外,向本國腹地退卻還應造就一個條件,即主力必須逐漸取得能夠進行決戰的優勢,而在兵力分散的情況下,就不大可能確有把握做到這一點。

(3)兵力較弱的一方總的說來不宜對敵人采取向心的行動。

(4)這樣的兵力部署會使敵人的部分弱點完全消失。遠距離進攻的主要弱點是交通線長和戰略側翼暴露。如果防禦者采取了離心方向的退卻,迫使進攻者分出一部分兵力在側麵構成正麵,那麼進攻者的這部分兵力本來隻能用於對付同它對峙的軍隊,而此時卻還附帶地完成了其他任務――掩護了一部分交通線。

因此,僅就退卻的戰略效果而言,采取離心方向的退卻是不利的。但是,如果這是為以後威脅敵人的退卻線做準備的話,那麼我們就必須提醒大家回顧一下前一章的論述。

隻有一個目的可以促使防禦者采取離心退卻,那就是隻有采取這種退卻方式才能保障某些地區的安全,否則這些地區就很可能被敵人占領。

根據進攻者兵力的集中地點和前進方向,根據雙方各地區、要塞的位置關係,在大多數情況下可以相當準確地預見到進攻者前進路線兩側的哪些地區將被占領。把兵力配置在敵人多半不會占領的那些區域,可以說是一種危險的兵力浪費。至於防禦者在進攻者多半會占領的那些地區配置一部分兵力是否能夠阻止進攻者的占領,恐怕難以預測,這在很大程度上要仰仗熟練的判斷能力。

俄軍在1812年撤退時,曾把托爾馬索夫指揮的3萬人留在沃倫,準備用來對付可能侵入這個地區的奧軍。這個地區麵積廣大,地形較複雜,進攻這個地區的敵軍並不占優勢,所有這一切都是俄軍可以期待在靠近邊境的該地區戰勝敵軍,至少可以在邊境附近固守的理由。這樣做此後帶來了諸多利益,關於這些我們不想多談。此外,即使當時想把這些部隊及時調往主力那裏,實際上也幾乎辦不到。這一切有力地促使俄國人把該軍留在沃倫獨立作戰。與此相反,如果根據富爾將軍製定的戰爭計劃,僅僅讓巴爾克來的軍隊(8萬人)向德裏薩退卻,而把巴格拉齊昂的軍隊(4萬人)留在法軍的右翼,以便爾後從背後攻擊法軍,那麼人們一眼便可看出,巴格拉齊昂的軍隊不可能固守在立陶宛南部,換句話說,這支部隊不僅不能在法軍背後多保留一塊更接近於法軍的土地,反而會被具有壓倒優勢的法軍主力所殲滅。

就防禦者的利益而言,本來應該盡可能地少放棄領土,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這始終是一個非常次要的目的。顯然,敵人由於受到我們的限製而使用的戰區越小,或者越狹窄,它的進攻就越困難。但是,這一切卻要以一個條件作基礎,即這樣做一開始就要有成功的把握,而且不致因此使主力受到重大削弱,因為防禦者在這種情況下主要想尋求的必然是最終決戰,他的主力迫使敵軍主力處於窘迫的境地是使敵軍下決心退卻的首要原因,並且是使敵軍退卻時大量增加物質力量和精神力量損失的首要原因。

因此,向本國腹地的退卻通常應該由尚無敗績和沒有被分割的兵力來實施,而且應該直接在敵軍主力的前方盡可能緩慢地進行,同時,要通過不斷的抵抗迫使敵人經常處於備戰狀態,迫使敵人忙於采取戰術和戰略上的預防措施而大大消耗力量。

如果雙方在這種狀態下到達了進攻者前進路程的終點,那麼防禦者隻要有可能,就應該占領處於這條前進路線斜角線上的陣地,並利用自己掌握的一切手段威脅敵人的後方。

1812年的俄國戰事非常清楚地說明了這一切現象,而且像透過放大鏡一樣顯示了這些現象的後果。雖然這次退卻不是一次主動的退卻,但完全可以從這個角度來考察它。假如俄軍像現在這樣知道那種退卻確實會取得那樣的成果,同時假如他們需要在完全相同的條件下再進行那樣的退卻的話,那麼那些在1812年絕大部分是無意中做過的事情,現在他們會毫無疑問地主動並有計劃地去做了。然而,如果認為在幅員不如俄國遼闊的地方就不會也不可能出現此類行動的實例,恐怕也是不正確的。

在任何情況下,無論采取這種抵抗方式遇到哪些困難,隻要戰略進攻未經決戰就因軍隊維持方麵的困難而遭挫敗,隻要入侵者被迫後退(不管入侵者的損失是大是小),這種抵抗方式的主要要求就已經達到,它的主要效果也就達到了。腓特烈大帝1742年在摩拉維亞的戰事,1744年在波希米亞的戰事,法軍1743年在奧地利和波希米亞的戰事,布朗施威克公爵1792年在法國的戰事,馬森納1810-1811年在葡萄牙的冬季戰事,均屬一類情況,隻是範圍和規模較之要小得多而已。此外,這種防禦方式很多情況下隻發揮了部分作用,也就是說,即便不是全部結果,至少也有一部分應歸功於我們這裏所確定的原則。不過,我們不再詳細論述這些作用了,因為要談就必須說明各種情況,就會談得太遠。

在上述俄國和其他各次戰事中,尚未在進攻路程的終點發生決定勝負的會戰形勢就發生了劇變。但是,即使不期待能有那樣的效果,通過這種抵抗方式也可能造成致勝的兵力對比,這仍然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而且,這種勝利能迫使敵軍後退,敵人的退卻所造成的損失通常會像物體在一次撞擊之後按落體定律降落一樣不斷增大。

第二十六章 群眾武裝

在文明的歐洲,民眾戰爭是19世紀才出現的現象。對於這種戰爭,有人讚同,也有人反對。在反對的人中間,有些出於政治上的原因,把民眾戰爭看做是一種革命手段,是合法的無政府狀態,他們認為這種狀態對國外的敵人固然危險,但對國內的社會秩序同樣也是危險的。有些則出於軍事上的考慮,認為進行民眾戰爭是得不償失的。第一種看法同我們這裏要談的問題沒有什麼關係,因為我們僅僅把民眾戰爭看做是一種鬥爭的手段,也就是隻從用它對付敵人的角度去考察它。但是,關於第二種看法,我們不能不指出,一般說來,民眾戰爭應該看做是戰爭要素。它在我們這個時代突破了過去人為的限製,成為戰爭這個發酵過程的擴大和加強。如果我們從過去局限性很大的軍事製度那裏開始來看問題,那麼就可以看到征集製度、可以使軍隊的數量大大增加的征集製和普遍兵役製,以及後備軍的利用,都是同一類事物的發展;而現在的民兵製度,即組織民眾武裝也是這一類事物的發展。既然前麵幾種新的手段的出現都是打破舊的限製的自然發展和不可避免的結果,既然首先采用這些手段的一方大大增強了自己的力量,導致對方也不得不采用這些手段,那麼,對民眾戰爭而言,情況也會是這樣。一般說來,善於運用民眾戰爭這一手段的國家會比那些輕視民眾戰爭的國家占有一定的優勢。既然如此,問題隻能是,這一增強戰爭要素的新手段對人類究竟有沒有益處。這個問題,恐怕隻有在解答了戰爭本身對人類究竟有無益處的問題之後,才能得到徹底的解答,我們把這兩個問題都留給哲學家去解決。可能有人認為,民眾戰爭所耗費的各種力量,如果用在其他戰鬥手段上,可能更有成效。但是人們用不著多加研究就會相信,這些力量絕大部分是不能自由支配的,是不能隨意使用的。這些力量中的主要部分,即精神力量,甚至隻有在民眾戰爭中才能發揮出效果。

因此,問題不在於一個國家通過全民武裝所進行的抵抗要付出什麼代價,而在於這種抵抗能產生什麼影響,它必須具備哪些條件,它的用法怎樣。

這種很分散的抵抗不適於通過對敵人進行時間上和空間上集中的重大打擊來發揮效果,這是由事物的性質決定的。這種抵抗的效果就像物質的蒸發過程一樣,取決於麵積的大小。麵積越大,群眾武裝同敵軍的接觸越廣泛,也就是敵軍越分散,群眾武裝的作用就越大。群眾武裝像暗中不斷燃燒著的火焰一樣破壞著敵軍的根基。群眾武裝需要經過一定的時間才能取得成果,所以,在敵對雙方相互作用的那段時間,就會出現一種緊張狀態;有時,民眾戰爭在一些地方遭受挫折或在另一些地方逐漸停止下來,這種緊張狀態可能漸漸消失;有時,這種遍地燃燒的熊熊烈火從四麵八方圍困敵軍,迫使它為了避免全軍覆沒而退出這個國家,這種緊張狀態可能導致一個轉折點。要想單靠民眾戰爭造成這種轉折,就必須具備這樣的先決條件:要麼被侵入的國家幅員非常遼闊(除俄國以外歐洲任何其他國家都不具備這個條件),要麼入侵軍隊的兵力同被侵入的國家的幅員極不相稱(這實際上是不可能的)。因此,人們如果不願陷入空想,就必須考慮使群眾武裝的作戰同正規軍的作戰結合起來,並通過一個總的計劃使二者相互協調起來。民眾戰爭隻有在下列條件下才可能產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