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森林地防禦(3)(3 / 3)

一個國家即使比敵人弱小許多,也不應該放棄這最後的努力,否則,我們就不能不說這個國家已經失去了靈魂。這種努力並不排斥簽訂一個代價很大的和約使自己免於徹底滅亡,這種媾和意圖同樣也不排斥這些新的防禦措施所起的有利作用。這些措施既不會增加媾和的困難,也不會使媾和的條件更不利,相反會使媾和更容易,媾和的條件更有利。當我們有可能得到那些同本國的存亡有利害關係的國家的援助時,采取這些措施就更為必要。因此,如果在主力會戰失敗後一個政府隻想使民眾迅速地酣睡在和平中,並且被嚴重的失望情緒所壓倒,失去了發動一切力量的勇氣和願望,那麼,它一定會由於軟弱而犯下不能堅持到底的錯誤,並且表明自己是不配獲得勝利的。也許正因為如此,也就根本沒有能力取得勝利。

由此可見,一個國家所遭受的失敗無論多麼慘重,仍然必須利用軍隊向本國腹地的退卻來發揮要塞和群眾武裝的作用。如果主要戰區的兩側同山地或其他非常險要的地形相毗連,那麼就非常有利於發揮這種作用,因為在這種情況下這些山地會像棱堡似的突出在前麵,從這裏出發進行的襲擊可以打擊入侵者的戰略側翼。

如果進攻者正在進行圍攻,或者為建立交通線而到處留下了強大的守備部隊,或者,派出了整軍的兵力使自己能夠獲得一個較大的活動空間並維持鄰近地區的秩序,或者其有生力量和無生力量受到種種損失和削弱,那麼,這時防禦者就應該重新投入戰鬥,通過相應的打擊來動搖處於困境的進攻者。

第二十七章 戰區防禦

上麵這些最重要的防禦手段,我們認為已經談得足夠多了,至於這些手段如何同整個防禦計劃結合起來,我們將在最後一篇《戰爭計劃》裏進行探討。這不僅因為,進攻和防禦計劃從屬於戰爭計劃,都要以戰爭計劃為基礎,根據戰爭計劃來決定其主要輪廓,而且因為在許多情況下,戰爭計劃本身就是在主要戰區實施進攻和防禦的方案。但是,盡管同其他任何場合相比,在戰爭中部分更決定於整體,更滲透著整體的特點,並隨著整體的變化而改變,我們還是不能從戰爭的整體開始研究,而是不得不先把各個問題彼此分開來研究,以便更清楚地認識它們。如果不是從簡單到複雜,我們就會被一大堆不確切的觀念搞垮,特別是在戰爭中,各種各樣的相互作用常會使我們的觀念混亂。因此,我們想再向整體接近一步,也就是說,專門考察一下戰區防禦,找出貫穿前麵所述問題的線索。

我們認為,防禦是一種較強的作戰形式,是為了保存自己的軍隊和消滅敵人的軍隊,一句話,勝利就是防禦作戰的目標,當然不是最終目的。

保衛本國和打垮敵國才是最終目的,換句話說,締結所期望的和約才是最終目的,因為雙方的衝突隻有通過和約才能消除,才能以共同的結果而告終。

從戰爭的角度來看,敵國是指什麼呢?首先是它的軍隊,其次是它的國土。當然,還有許多其他事物在一定情況下也能產生極大的作用,其中最主要的是對外的和對內的政治關係,它們有時比其他一切都更具有決定意義。盡管僅靠敵人的軍隊和國土並不能構成國家,而且也沒有包括這個國家同戰爭有關的一切方麵,但是軍隊和國土永遠是主要的,就其重要性來說,往往大大超過其他任何方麵。軍隊要保衛本國的國土或占領敵國的國土,而國土則使軍隊不斷地得到給養和補充。兩者是相互依存和相輔相成的,它們都是重要的。但是它們在這種相互關係中各自所起的作用是有差別的。軍隊一旦被消滅,或是被打垮,不能繼續進行抵抗,國土自然也就喪失。但是反過來,國土被占領,軍隊卻不一定被消滅,有時軍隊為了以後更容易地奪回國土,有可能主動地讓出某些地方。的確,不僅軍隊徹底被打垮可以導致國土的喪失,就是軍隊遭到一次重大的損失也必然會導致國土的喪失。與此相反,每次國土的大量喪失並不一定會導致軍隊的顯著削弱(當然,時間久了會導致軍隊的削弱,但在決定戰爭勝負的這一段時間內是不會的)。

由此可見,保存自己的軍隊和消滅敵人的軍隊永遠比占有國土重要,也就是說,前者是統帥應該首先努力做到的。隻有用這一手段不能完全達到目的時,占有國土才可以作為目的而居於首要地位。

假如敵人的全部兵力集中成為一支軍隊,整個戰爭成為一次戰鬥,那麼,能否占有國土就取決於這次戰鬥的結局;於是消滅敵人軍隊,奪取敵國領土和保全自己的國土就都將取決於這一戰鬥,也就是說消滅敵人軍隊、奪取敵國領土和保存自己國土同戰鬥是一回事。現在的問題是:究竟是什麼原因促使防禦者首先避免采用這種簡單的作戰方式而分割自己兵力的?回答是:防禦者集中兵力取得的勝利所發生的作用還很不夠。每個勝利所產生的影響都有一定的範圍。如果勝利的影響範圍能大到包括整個敵國,即全部敵人軍隊和整個敵國領土,也就是說,它們的各個部分都被卷入敵人核心力量被迫進行的運動中來,那麼這樣的勝利是我們最需要的,這時我們就沒有任何理由要分割自己的力量。但是如果我們的勝利不能對敵人軍隊的某些部分和雙方國土的某些部分發生影響,那麼我們就必須特別注意這些部分,由於我們不能像集中軍隊那樣把國土集中到一點上來,因而要保衛這部分國土就不得不分散兵力。

隻有在領土的形狀近似圓形的小國家裏,才有可能對軍隊進行這樣的集中,這樣一切都取決於這支軍隊的勝敗。如果敵國有大片領土同我們接壤,或者幾個國家結成同盟,共同對付我們的國家,同時從幾個方麵包圍,我們的軍隊實際上就根本不可能進行這樣的集中。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就必須分散兵力,因而也就會出現幾個戰區。

勝利的影響範圍自然取決於勝利的大小,而勝利的大小則取決於打敗多少軍隊。對敵人兵力最多的那部分國土的打擊成功時的影響範圍最廣;而我們用於這一打擊的兵力越多,就越有把握取得成功。這一係列自然形成的觀念使我們聯想到力學上重心的特性和作用,這一形象的比喻,可以使我們更清楚地理解這些觀念。

如果說,物體的重心總是位於質量最密集的地方,指向物體重心的打擊是最有效的,而最強烈的打擊又總是由力量的重心發出的,那麼在戰爭中情況也是如此。作戰的任何一方(不論是一個單獨的國家,還是幾個國家的聯盟)的軍隊都會有一定程度的一致,通過這種一致軍隊就有了相互聯係;而有相互聯係的地方,就存在著同重心相類似的東西。因此軍隊也有重心,這種重心的運動和方向對其他各點起著決定性的作用,這種重心就是軍隊最集中的地方。在無生命的物質世界中,破壞這種由相互聯係的各部分所形成的重心所需的力是有一定的尺度和限度的,在戰爭中也是如此。無論在物質世界還是在戰爭中,攻擊力量往往很容易超過抵抗力量,因而可能出現使用力量過多而造成浪費的現象。

在一麵旗幟之下,根據一個統帥的命令進入會戰的軍隊,各部分之間的聯係,同散布在50或100普裏的地區上或者基地極其分散的同盟軍隊之間的聯係進行比較,它們的差別有多麼大!在前一種情況下,可以說聯係最緊密,統一最容易達到。在後一種情況下,卻遠遠談不上統一,即使有時在共同的政治意圖中還存在統一,但這種統一,也是不充分和不徹底的;至於各個部分之間的聯係,則大多很鬆弛,甚至實際上往往是不存在的。

一方麵,最大限度的集中兵力能使自己的打擊強而有力,另一方麵,把任何過分的兵力集中實際上都是不利的,必須加以防止,因為過分集中兵力會造成兵力的浪費,而兵力的浪費又會使其他地點上兵力不足。

識別敵軍的這種重心,判斷它的影響範圍,是戰略判斷的一項主要任務。因此必須經常考慮,雙方兵力的任何一個部分的進退對於其他部分會產生什麼影響。

我們決不認為,我們在以上的論述中發明了什麼新的方法,我們隻是根據各個時期和各個統帥所沿用的方法提出了一些觀念,這些觀念可以更清楚地說明這些方法同事物本質之間的聯係。

敵人軍隊的重心這一個概念在整個戰爭計劃中如何起作用,我們將在最後一起裏探討,因為這個問題本來就屬於戰爭計劃的範疇。為了不使我們列舉的觀念有所遺漏,我們現在先借來使用一下。從上述考察中我們看到,分割兵力究竟是由什麼決定的。實際上,這裏存在著兩種相互對立的利益:一是占有國土,它要求分割兵力;一是打擊敵軍的重心,它又要求把兵力集中到一定程度。

這樣,就出現了戰區,或者說各支軍隊的行動區域。它們是這樣的一個地區,在那裏配置有軍隊,那裏主力的每一次勝負都會直接影響到整體,並使整體隨之而發生變化。我們之所以說會直接地影響到整體,是因為在某一戰區內的勝負對其鄰近的戰區自然也會產生或多或少的間接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