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森林地防禦(4)(1 / 3)

在那裏,也同在其他任何地方一樣,我們在自己的定義中隻觸及到某些觀念的中心,我們不希望而且也不可能為這些觀念的範圍劃出明顯的界限來,盡管這是事物的性質決定的,但我們還必須明確地提醒一下。

我們認為,一個戰區(不論其範圍大小)連同其軍隊(不論其數量多少)是可以結成一個重心的單位。勝負決定就應該在這個重心上進行,在這裏取得勝利,從廣義的防禦這個詞來看,這就是戰區防禦。

第二十八章 戰區防禦(續)

但是,防禦是由決戰和等待這兩個不同的要素組成的。本章所要討論的就是這兩個要素的結合問題。

首先,我們必須指出,雖然等待狀態還不是全部防禦,但它是防禦要達到自己的目標所必須經過的一個階段。隻要一支軍隊還沒有撤離它負責防禦的地區,由進攻引起的雙方軍隊的緊張狀態就會一直持續下去。隻有勝負已定時才會出現平靜,而隻有當進攻者或防禦者有一方退出戰區時,才可以認為勝負已經決定(不管是怎樣的一種勝負)。

隻要軍隊還在它所在的地區堅守,這一地區的防禦就還在繼續,從這個意義上講,防禦某一戰區同在這一戰區進行防禦是一回事。至於敵人暫時奪去了這個戰區內或多或少的土地,這是無關緊要的,因為這隻是暫時借給他而已。

我們這樣來認識等待狀態,是想借此來確定它同整個防禦的正確關係,然而,隻有當決戰必然會真正進行而且雙方都認為決戰不可避免時,這種看法才是正確的。這是因為,雙方兵力的重心以及以這些重心為基礎的戰區隻有通過決戰才能起作用。決戰的想法一旦消失,重心也就失去作用,從某種意義上說,甚至整個軍隊也就失去了作用。這時,構成整個戰區概念的第二個主要組成部分――占有國土就直接躍居為首要目的。換句話說,雙方在戰爭中越不尋求決定性打擊,戰爭就越成為一種單純的監視狀態,占有國土就越加重要,防禦者就越要直接掩護一切地區,進攻者就越要擴大占領的地區。

無可諱言,絕大部分的戰爭和戰局與其說是接近於生死存亡的鬥爭,即至少有一方力求決戰的鬥爭,還不如說是接近於純粹的監視。隻有19世紀的戰爭才在極大程度上具有前一種特點,因而隻有在這些戰爭中才可以運用根據這種特點建立起來的理論。但是,很難設想所有未來的戰爭都會具有這種特點,與此相反,其中大多數戰爭仍將帶有相互監視的特點,所以理論要相對實踐起指導作用,就必須考慮到這一點。因此,我們將首先考察有決戰意圖貫穿和指導著整個軍事行動的情況,即發生真正的、絕對的戰爭(如果我們可以這樣表達的話)的情況,然後,在另一章中,再考察戰爭由於或多或少地接近於監視狀態而產生的變化情況。

在第一種情況下(是防禦者等待進攻者發起決戰,還是防禦者自己尋求決戰,對我們來說是一樣的),戰區防禦的實質就在於防禦者堅守在戰區,隨時都可以進行有利的決戰。這時,勝負的決定可能是通過一次會戰,或是一係列大規模的戰鬥,或者是僅僅通過雙方兵力的部署,即可能的戰鬥所形成的態勢帶來的結果。

即使會戰不像我們以前多次指出的那樣,是最主要、最常用、最有效的決定勝負的手段,它畢竟還是決定勝負的手段之一,僅僅這一點往往就足以要求在可能的情況下最大限度地集中兵力。戰區的主力會戰就是重心對重心的打擊。我們在自己重心上能夠集中的兵力越多,我們取得的效果也就越大、越可靠。因此,任何分割兵力的做法,如果沒有特別的目的(這個目的可能是通過一次勝利的會戰所達不到的,也可能是會戰取得勝利結局的一個條件),都是應該加以反對的。

然而,僅僅做到最大限度地集中兵力還不等於具備了全部基本條件,還必需有一個能使軍隊比較有利地進行會戰的兵力部署。

這兩個基本條件同我們在《抵抗的方式》一章裏所談的各種不同的防禦方式是完全可以適應的,因此,根據具體情況的需要把這些基本條件同它們結合起來並不困難。但是,有一點初看起來似乎是有矛盾的,這就是如何找到敵人重心的問題。而且,因為它是防禦中最重要的問題之一,所以更有必要加以闡明。

如果防禦者能夠及時得知敵人沿著哪些道路前進,自己在哪條道路上能夠特別準確地遇上敵人的主力,那麼,他就可以在這條道路上迎擊敵人。這種情況是很常見的。雖然防禦者往往在進攻者開始行動以前就要采取一般的措施,設置要塞和大的軍械庫,以及確定軍隊的平時員額等等,這都是進攻者行動的依據,但是,在軍事行動真正展開時,對進入戰場的進攻者來說,防禦者卻好像是紙牌遊戲中的下家一樣,享有特殊的有利條件。

要想大舉侵入敵國,就必須進行大規模的準備工作,例如籌集糧秣、儲備武器裝備等等。這些準備工作需要很長的時間,因而防禦者有足夠的時間采取對策。同時,還應該看到,防禦者所需要的準備時間總比進攻者短,因為任何國家為防禦所作的準備都要比為進攻所作的準備充分一些。

盡管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如此,但是,在具體情況下防禦者仍有可能無法確定敵人入侵的主要路線在哪裏,如果防禦需要采取一些費時很多的措施(例如構築堅固陣地等等),那麼就更容易出現這種情況。此外,即使防禦者確實是在進攻者的前進路線上,隻要防禦者不對進攻者發起進攻,進攻者稍微改變一下自己原來前進的方向,就可以繞過防禦者所占領的陣地,而在農業發達的歐洲,陣地兩側肯定有道路可以通過。在這種情況下,防禦者顯然不能在陣地上等待敵人,至少不能指望在防禦陣地上進行會戰。

但是,在討論防禦者在這種情況下還能采取的其他手段之前,我們必須先考察一下這種情況的性質及其出現的可能性。

在每個國家及其每個戰區(目前我們就是一直在談戰區)裏,通常都有一些能使進攻取得特別大的效果的目標和地點。我們認為,在討論進攻時再來比較明確而詳細地論述這個問題最為合適。在這裏,我們隻想指出,如果說最有利於進攻的目標和地點是進攻者決定自己進攻方向的依據,那麼這個依據反過來對防禦者也必然有用,當防禦者還不知道敵人的意圖時,這個依據必然是他行動的指南。如果進攻者不選定這個最有利的方向,他就得放棄他本來可以得到的一部分利益。顯然,如果防禦者恰好在這個方向上防禦,進攻者不付出代價不做出某種犧牲就不可能避開防禦者或從其側麵通過。由此可見,防禦者摸不準進攻者的方向的可能性和進攻者從防禦者側旁通過的可能性都不像初看起來那樣大,因為進攻者在選定這一個或那一個方向時所遵循的某種依據是早已存在的,而且大多是充分有力的,因此在大多數情況下,防禦者以及防禦者在某一地點的設施都不會遇到敵人的主力。換句話說,隻要防禦者的陣地選擇得當,在大多數情況下敵人肯定會向這裏進攻的。

但是,我們不應該也不能因此就否認在某種情況下進攻者不向防禦者陣地前進的可能性。這裏有一個問題:在這種情況下防禦者應該怎麼辦,防禦者原來所處的位置能提供的有利條件還剩下多少。

如果提出這種的問題,當進攻者從防禦者側旁通過時,防禦者到底可以采取哪些手段?其答案如下:

(1)一開始就把兵力分為兩部分,用一部分準確地迎擊敵人,然後用另一部分趕去增援。

(2)集中兵力占領一個陣地,在敵人從側旁通過時,迅速向側方運動去攔擊敵人。但在大多數情況下,向側方運動已經不能恰好攔住敵人,必須稍稍後退一些,占領新的陣地。

(3)集中兵力從側麵襲擊敵人。

(4)威脅敵人的交通線。

(5)采取和敵人同樣的方法,也從敵人側旁通過,去進攻敵人的戰區。

我們所以在這裏提出第五種手段,是因為這種手段在某些場合也許能夠產生意想不到的效果。但是,實際上這一手段同防禦的意圖,也就是同選擇防禦的理由是矛盾的。因此,隻能把它看做是敵人犯了重大錯誤或是具體情況所產生的其他特點而引起的一種不正常的現象。

威脅敵人交通線要有一個前提,即我們的交通線要比敵人更有利。這也是有利的防禦陣地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之一。盡管這種威脅可能經常給防禦者帶來某些利益,但是單純對戰區進行防禦時,這種威脅一般不會導致決戰,我們在前麵就已經說過,戰區防禦時決戰是戰局的目的。

一個戰區的麵積通常不會大到使進攻者的交通線變得很脆弱,而且,進攻者實施攻擊通常隻需要很短的時間,而威脅交通線這一手段產生的效果卻很緩慢,因此即使進攻者的交通線很脆弱,威脅交通線也不能阻止進攻者前進。

由此可見,在對付力求決戰的敵人時,或者我們自己也很希望進行決戰時,這種手段通常是沒有什麼作用的。

防禦者還可以利用的其餘三種手段的目的都在於進行直接的決戰,也就是以重心對付重心,因此,它們更符合防禦的任務。但是,我們在這裏必須立即指出,盡管我們並不完全否定其他兩種手段,但我們還是認為第三種手段要比其他兩種手段優越得多,我們認為在大多數情況下,第三種手段才是真正的抵抗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