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森林地防禦(4)(3 / 3)

在1759年的戰局中,多納率領的軍隊對俄軍進行的防禦差不多就是這種情況。這次防禦以韋德爾將軍指揮的齊利曉會戰的失敗而告結束。

擬製計劃的人所以喜歡使用這種手段,隻是因為它能很快地解決問題,但他們卻不考慮,作為這一手段基礎的前提條件到底具備了多少。

(2)我們本來就有足夠的兵力可以進行會戰;

(3)敵人遲鈍而又猶豫不決,我們進攻特別有利;

在這種場合,出其不意的效果比一個良好陣地所能提供的一切地形優勢更有價值。用這種方式發揮精神因素的威力,是優秀的作戰指揮的實質。但是,無論如何,理論必須著重地指出:這些前提必須有客觀的根據。如果沒有任何具體的根據,隻是一味地空談不平常的攻擊的優越性,並以此作為擬製計劃、進行考察和批判的依據,那完全是一種毫無根據的做法,是不能容許的。

(4)我軍的素質特別適於進攻。

腓特烈大帝認為,他的軍隊是一支靈活、勇敢、可靠、慣於服從、行動準確、充滿自豪感並受此鼓舞的軍隊,這支軍隊還熟練掌握了斜形攻擊方式,這支軍隊在他堅強而大膽的控製下,是一種更適於進攻的工具(與防禦相比),他的這種看法無疑是正確的,也是切合實際的。腓特烈大帝的軍隊具有的這一切特點,的確是他的敵人所沒有的,他正是在這方麵占有了決定性的優勢。大多數情況下,對他說來,利用這些特點比求助於堡壘和地形障礙更有價值。但是,這樣一種優勢是極少見的,一支訓練有素、慣於進行大規模機動的軍隊隻是這種優勢的一個部分而已。即使腓特烈大帝認為普魯士軍隊特別善於進攻,而且後來有些人也不斷這樣隨聲附和,我們也不應該對這種提法給予過高的評價。戰爭中,人們在進攻時大多感到比在防禦時輕快和更有勇氣,這是一種對任何軍隊都有的共同的感覺,恐怕沒有一支軍隊的統帥和指揮官不這樣稱讚他的軍隊。因此,我們不應該輕易地被表麵上的優勢所迷惑,而忽略了實際的有利條件。

兵種的比例,如騎兵多而火炮少,也可能成為發起進攻會戰的一個非常合理和極其重要的根據。

我們還可以列舉以下幾種根據:

(5)我軍完全找不到良好的陣地;

(6)我們急需決戰;

(7)最後,上述幾個或全部原因共同發生作用。

(二)在一個地區內等待敵人,以便後來在這個地區向敵人發起進攻(如1759年的明登之戰),最合理的根據是:

(1)雙方兵力的對比對防禦者較有利,防禦者可以不必尋找堅固的陣地;

(2)有特別適於等待敵人的地形。至於什麼地形適合於等待敵人,這屬於戰術問題。我們隻想指出,這種地形的特點主要是便於我方通行而不便於敵方通行。

(三)在下列情況下占領一個陣地,以便真正等待敵人的進攻:

(1)防禦者兵力很少,不得不利用地形障礙和堡壘進行掩護;

(2)地形提供了這種良好的陣地。

防禦者越不尋求決戰,隻滿足於消極成果,並且確切知道敵人將遲滯不前和猶豫不決,最後會放棄其計劃,那麼,上述第二和第三兩種抵抗方式就越值得重視。

(四)堅不可摧的營壘隻有在下述情況下才能達到目的:

(1)營壘設在極為優越的戰略地點;

這種營壘的特點是,在這種營壘裏的守備部隊是不容易戰勝的,因此敵人就不得不采用其他手段,也就是說,敵人要麼隻好拋開這個營壘繼續追求自己的其他目的,要麼就必須圍困這個營壘,使守備部隊餓死。如果敵人做不到這兩點,這個營壘在戰略上就具有很大的優越性。

(2)防禦者可以期待得到外援;

占據爾納營壘的薩克森軍隊就曾經這樣做過。盡管這種做法遭到了不幸的結局而使人們發表了一些意見,但有一點卻是肯定的,1.7萬薩克森軍隊用另外的方法決不可能抵抗4萬普魯士軍隊。如果奧地利軍隊在洛博西次沒有更好地利用由此而得到的優勢,那隻能說明奧軍的整個作戰方法和軍事組織很差。毫無疑問,如果薩克森軍不進入皮爾納營壘而向波希米亞退去,那麼,腓特烈大帝在這次戰局中就會把奧軍和薩克森軍一起趕過布拉格,並占領這個地方。凡是不願承認這個有利的方麵而總是隻想到最後全軍被俘這一事實的人,都不懂得上述那樣思考問題,而不那樣思考,就不會得到任何可靠的結果。

但是,因為(1)、(2)兩種情況都是很少見的,所以利用營壘是一種需要周密考慮的措施,而且隻有在少數場合才能夠成功。如果有人企圖利用這種營壘使敵人望而生畏,以致使敵人的全部活動陷於癱瘓,那是極其危險的,也就是說,他有可能不得不在沒有退路的情況下作戰。如果說腓特烈大帝在崩策爾維茨利用這種營壘達到了自己的目的,那麼人們應該佩服的是他非常正確地判斷了敵情。當然,在這種場合比在其他場合更應該看到,如果情況危急,腓特烈大帝率領剩下的部隊是可以奪路而出的,同時要看到,腓特烈大帝身為國王,處在可以不需要負責任的地位。

(五)如果國境附近有一個或幾個要塞,那麼主要問題就是:防禦者應該在要塞前麵,還是在要塞後麵進行決戰。在要塞後麵進行決戰,有下麵三個根據:

(1)敵人占有優勢,我們必須先削弱敵人的力量,然後再同他戰鬥;

(2)要塞就在國境附近,當防禦者必須放棄一部分國土時,這部分國土的麵積不至於過大;

(3)要塞有防禦能力。

要塞的主要任務之一無疑(或者說應該)是在敵人前進時使敵人的兵力受到損失,大大削弱我們準備與之決戰的那部分敵人兵力。如果我們很少看到有人這樣利用要塞,那是由於這一方或那一方都很少尋求決戰。而我們這裏所談的卻正是尋求決戰的情況。因此,我們認為,防禦者在邊境附近有一個或幾個要塞時,他應該把這些要塞放在自己的前麵,自己在要塞後麵進行決戰,這是一個既簡單而又重要的原則。我們承認,在要塞後麵進行會戰同在要塞前麵進行會戰相比,即使失敗時戰術上的結果相同,前一場合所喪失的土地也要多一些。不過這個差別與其說是根據事實材料得出來的,還不如說是想象出來的。我們自己也會想到,在要塞前麵進行會戰,可以選擇良好的陣地,而在要塞後麵進行的會戰,在大多數情況下(即敵人圍攻要塞,要塞有被攻破的危險的情況下)卻必然會變成進攻會戰。但是,在後一種情況下進行決戰時,敵人的兵力已經削弱了1/4或1/3,如果他遇到幾個要塞,甚至會削弱一半。在這種情況下,上述微小的差別同我們在這方麵取得的利益比較起來,又算得了什麼呢?

因此,我們認為,在決戰不可避免(不管是敵人尋求決戰,還是我們自己的統帥尋求決戰),或者我們沒有把握戰勝敵人,或者從地形條件來看不急需在前麵較遠的地方進行會戰等情況下,鄰近的、抵抗力強大的要塞必然會直接促使我們從一開始就撤到要塞後麵,在那裏借助要塞進行決戰。這時,如果我們在距離要塞很近的地方占領陣地,進攻者不把我們趕走就不能圍困或封鎖這一要塞,那麼,進攻者就會被迫來攻擊我們的陣地。因此我們認為,在一個重要的要塞後麵附近選擇一個良好的陣地,是在危險的處境下可能采取的一種最簡單、最有效的防禦措施。

當然,假如要塞距離國境很遠,那就是另一個問題了。因為在這種情況下采取上述措施就會讓出很大一部分戰區,隻有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能做這樣的犧牲。在這種情況下,這種措施就接近於向本國腹地退卻了。

另一個條件是要塞應有的抵抗能力。大家知道,有些地點,特別是一些大城市即使構築了工事,也是不能同敵軍直接接觸的,因為它們經不住大量軍隊的猛烈攻擊。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陣地必須在這些地點後很近的地方,以便守備部隊能夠得到支援。

(六)最後,向本國腹地退卻,隻有在下列情況下才是一種合理的措施:

(1)雙方在物質和精神力量方麵的對比使我們不能在國境上或國境附近進行有效抵抗;

(2)主要問題在於贏得時間;

(3)國土的情況有利於向腹地退卻,這一點我們在第二十五章已經談過。

到這裏為止,我們討論了戰爭一方尋求決戰,決戰不可避免的情況下的戰區防禦。但是,我們必須提醒一下,戰爭中的情況並不那樣簡單,如果有人想把我們在理論上所確定的原則和所作的說明運用到實際戰爭中去,那麼他還應該認真讀一讀第三十章。並且應該想到,統帥在大多數情況下總是在決戰和不決戰這兩種傾向之間進行選擇,根據實際情況,有時比較接近這一傾向,有時比較接近那一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