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男婚女嫁全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雙方沒有一點自由,男十五,女十四,父母便托親友或媒人為其提親,隻要父母同意,就可以談婚論嫁。婚姻程序有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
《後漢藝文誌》卷四十引鄭眾雲:“納采始潮與言語采擇可否之時;問名謂問女婦之也;納吉謂歸結往告之也;納征用束帛征成也;請期請吉日將通,親迎謂成禮也。”
在古代男女婚嫁完全是按照此“六禮辦理”。
在周代,通過完整的“六禮”,其中的親迎才是正式的婚禮。在成親的當日,新郎必須親自前往女家將新娘迎回家,後祭拜天地,祭拜祖宗,飲合巹酒,沐浴更衣,拜見公婆。
北宋時期,娶婚除用紅條彩綢裝飾的馬車外,又有了花轎。新郎到女方家迎親起轎要發紅包叫“起擔子”,下轎發紅包叫“攔門”;坐床叫“坐富貴”,拉同心結叫“牽巾”,綰結頭發叫“結發”。喝酒叫“喝合巹酒”,把花果等撒在床上叫“撒帳”,對堂展拜叫“拜堂”,至此婚禮儀式結束。
到了明代,迎新早晨,新郎隨父去家廟。然後由媒人引新郎到新娘家迎親,新郎一到,新娘在臥室門內向南麵婿二拜,待婿奠雁後出門。(新郎為何奠雁?因雁為候鳥,《後漢藝文誌》卷九十一引鄭眾婚蜀文讚雲:“雁候陰陽,待時乃舉,冬南夏北,貴有真所”。)然後新娘向父母四拜,出門登車。
清代以後,婚禮越來越隆重,花轎迎親,細吹樂打,旗鑼傘扇,牌宮執事,金爪斧鉞,瓜錘天蹬,燈籠火把,如同狀元遊門,娶媳回去後,拜天地,拜父母,夫妻對拜,入洞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