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 死亡合同(1 / 3)

孟·弗累德,一個在警察局備案的“頭腦簡單,但極易行險的”罪犯。當監獄長告訴他:“你提前獲得了自由!”的時候,他呆呆地站著,麵無表情。然後,帶著滿臉胡須,走出了州立監獄的鐵門。

幾乎毫無準備地被踢出了監獄。

他關在裏麵不自由的時候,非常盼望著聽到這個和他名字一樣的詞freedom。因為這個詞,意味著滾燙的餡兒餅、熱狗腸、灑了好多胡椒粒的濃湯,他這一生,並無什麼奢求,隻要有吃的機會,便滿足了。等到監獄長向他宣布這個freedom以後,他倒有點犯愁了。因為,他知道,監獄裏的飯,是不用付費的,但在監獄外麵,對不起,先生,你得從口袋裏掏出花花綠綠的鈔票,才能得到你想要的東西。

這一次,弗累德在獄中呆的時間,比以往兩次都要短些。頭一次,因為搶銀行,打死了保安人員,判了10年。第二次,因為他參與郊區超級市場的劫案,刺傷了警察,判了5年。第三次,他被兄弟幫甩掉了,單槍匹馬,強迫酒吧店主打開收銀機,並且毆打了歌女,判了兩年。但刑期越短,他倒越是覺得服刑時間過得很長很慢,越是希望早日出獄。其實,他強烈的出獄欲望,也就是在下城那家墨西哥飯館,吃一頓辣得腦門流汗的玉米餅。現在,一年半多點,給釋放了,他倒惶惑了。

等他走出那高牆,在強烈的陽光下,回頭看那守衛森嚴的監獄時,那圍著的電網,頭頂上的了望塔,荷槍實彈的衛兵,這一年多每天放風時的風景,再也難得見到,倒有點戀戀不舍了。因為,獲得自由的同時,也必須失去牢房裏那固定的一瓢湯,一杓豆,周末還有的一塊專門屬於他的牛排,從肚子的角度考慮,有了freedom,而失去了麵包,那玉米餅可望而不可及,他真有點不想離開了。

但你自由了,你必須馬上辦手續。走出牢門前,獄警交還了他入獄時所存放的衣物,和僅有的幾個芬尼的硬幣,並對他說:“打個電話給你的妻子,或者朋友,大概還是夠的。”

果然,在離監獄不太遠的街道轉角處,有一個電話亭,還有一個自動售漢堡包機。但他既沒有妻子,也沒有朋友,甚至連兄弟幫一起作過案的夥伴,也因為有頭兒的話,不和他聯係了。站在電話亭外,望了一會那售貨機,舔舔嘴,走開了。

他捏著那幾個硬幣,漫無目的地向前走著。

幸好,他此刻還沒有想吃些什麼的感覺,認識他的人都了解,他隻要餓了,就有失控的可能,那迷走神經會使他做出連他自己也不想做的事情。否則,走不出三個街區,他就會因為向路人勒索,或者闖入店堂搶劫。謝天謝地,他在監牢裏的最後一頓飯,他多要了一份,在胃裏還沒有完全消化掉。

這是他第三次走在這條離監獄不遠的街上。他第一次出獄,是他妻子來接的,他那時,既有妻子,還有孩子。第二次出獄,就隻有兄弟幫的哥兒們,在牢門口等著他了。這第三回,妻子當然不會來的了,她早和另外一個男人,到南方去了;同幫的夥計,包括一塊作案,一塊坐牢的,也早不和他來往了。馬羅說了:“我們兄弟幫要講究文明地做生意,要講究合同的履約率,我們要紳士,不要無賴!”

弗累德站在大街上,見到了他在獄中經常夢想的燒鵝啊、火雞啊、澆了巧克力糖漿的點心啊,可他口袋裏那幾個硬幣,隻能買一包炒米花。於是,他討厭起這個該死的freedom了,罵了一聲:“Shit!”繼續無望地走下去。

隻是在岔路口,他站了一會,打不定主意,究竟該往哪邊走;其實,他明白,不論哪個方向,對他來講,都不具有什麼特別的意義。不過,他要是在櫥窗外,在哪家院門口,多停留一會兒,他那久久未剃的胡須,就會引起人家警懼疑慮的目光,於是就隻好聽從自己那不停的雙腳,它願意朝哪走,就隨便吧!

盡管弗累德是個登記在冊的慣犯,但第三次入獄前,他實際上是一個失了業的匪徒。兄弟幫不要他了,別的黑道團夥,也對他不感興趣。其實,他從搶銀行、偷汽車,到打劫攤販、扒竊錢包,是個無所不能的慣偷。在這個城市裏的大部分地段作過案,熟悉每一條街道和知道哪兒可以逃脫警察的追擊。雖有過報紙上通緝過他,電視台報道過他,他怎麼被子彈擊中,流了一加侖的鮮血,還逃脫了警探包抄的光榮,也有在教堂裏行竊時狂啖聖餐,被神父扭送到消防隊和偷吃膳宿學校的聖誕火雞,被兩名中學生抓獲的種種醜行。胡子弗累德,不僅在馬羅眼裏,即使在同行的心目中,也是個不可救藥的敗類。馬羅好幾次要把他幹掉,後來,不知什麼原因,把他送進州立監獄,莫名其妙坐了一年多牢,又出來了。

這個做不成獄囚,也當不成強盜的雙料失業者,成了這個城市的一個多餘的人,在無可奈何的躑躅中,竟沒有在意身後有人,在向他打招呼。

那個開著汽車的波多黎哥人,一直跟著他,已經叫了好幾聲“喂!弗累德”了。但他已習慣在監獄裏的號碼名字,而“弗累德”倒相當生疏了。直到那輛車,開到他的身旁,伸出來一個腦袋,對他吼了一聲,“你是胡子弗累德嗎?”他站住了,這才明白,這個車裏的人,在叫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