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選擇銀行理財,還是保險理財,其最終目的都是為了使現有資金得到增值保值!”資深理財師金經理說。
隨後,她從不同角度把銀行理財和保險理財進行了分析比較。
從資金收益上來看,銀行理財產品采取的主要是單利,即一定期限、一定數額的存款會有一個相對固定的收益空間。不論是固定收益還是采取浮動利息,在理財期限內,銀行理財產品都采取單利。而保險理財產品則不同,大都采取複利計算。即在保險期內,投資賬戶中的現金價值以年為單位,進行利滾利。在保險理財產品中,變額壽險可以不分紅,也可以分紅。目前國內大多屬分紅型的,若分紅,會承諾一個收益底限,分紅資金或用來增加保單的現金價值,或直接用來減額繳清保費。
從獲利支取的靈活程度來看,銀行理財產品都有固定的期限,如果儲戶因急用需要靈活支取,就會有利息損失。而保險理財的資金支取情況分幾種:一是可以靈活支取,如在合同有效期內,投保人可以要求部分領取投資賬戶的現金價值,但保險金額也同時按照比例相應地減少,會影響保障程度。二是不可以隨時支取,直到保險期滿時,死亡保障金和投資賬戶的現金價值可以一次返還。
同時,銀行理財產品不帶有保障功能,而保險理財則有死亡保險的保障功能。如變額的壽險繳費是固定的,在該保單的死亡給付中,一部分是保單約定的、固定最低死亡給付額,一部分是其投資賬戶的投資收益額。視每一年資金收益的情況,保單現金價值會相應地變化,因此死亡保險金給付額,即保障程度是不斷調整變化的。
選擇理財產品要因人而異
金經理認為,不能因為銀行理財有相對固定的收益而選擇銀行理財產品,也不能因為銀行理財產品不帶有保障功能而不選擇銀行理財產品。當然,也不能單純地因為保險理財帶有保障功能而不假思索地選擇保險理財產品。
她建議市民,在選擇理財產品時,一定要根據自己實際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理財產品。比如:收入比較穩定的則可以選擇繳費期長的保險理財產品,不但可以分得紅利,同時還可以得到保障,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為。但對經濟基礎薄而收入又不能充分保證的則可以選擇銀行理財產品,顯得更加穩當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