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獨抒性靈,不拘格套”的主張及其主體意識(代序)(2 / 3)

建國以來,我們的文學創作和文學批評,基本上是在“文學是社會生活在作家頭腦中反映的產物”這一思想指導下進行的。因而即使在較有權威的文學史著作中,也認為公安派的主張是認錯了創作的源頭,忽視了社會實踐對作家創作的決定意義,因而是唯心主義、神秘主義的東西,無疑自在批判之列。

不過,正如袁宏道所說:“昔老子欲死聖人,莊生譏毀孔子,然至今其書不廢;荀卿言性惡,亦得與孟子同傳。何者?見從己出,不曾依傍半個古人,所以他頂天立地。今人雖譏訕得,卻是廢他不得。”因此,公安派的文學主張,很有探討的價值。

我們正經曆著一個改革開放的時期。社會的進步,觀念的更新,以及對西方文化合理部分的吸收,正衝擊著我們傳統封閉型的文化及其觀念。那些似乎已成定論的東西,使我們有條件以理智的批判精神和現代的價值觀念去重新審視與觀照,去進行更符合實際的探討和評價。愚以為公安派的文學主張,其直接目標當然是針對文學中嚴重的複古主義傾向,力圖把文學從複古派的牢籠中解救出來;然“獨抒性靈,不拘格套”之說,其深刻思想與科學的理論價值,已遠遠超出了時代空間,實與當今人們在文藝學中探討的創作主體論先後映照。

“獨抒性靈,不拘格套”,就是強調創作主體在文學活動中的主導地位與主導作用。多年來,我們一直片麵恪守感覺是靠不住的,隻有理性才解決本質問題的觀念。雖也承認形象思維的特點,但經“提高”、“上升”之後,仍走入理性的邏輯規範化,抑製了創作主體對外部世界感覺的差異及其在文學創作活動中的作用與地位。公安派的文學主張,其實質就是強調創作主體意識在文學活動中的作用和地位,也即強調“性靈”或“靈感”在文學創作活動中的作用和地位。這是否就認錯了創作源頭,否認了客觀物質存在的決定作用?不是。我們是在承認物質存在的條件下,在當今人們對哲學、美學、人類學、心理學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來充分強調人的活動對整個世界存在和發展的決定作用的;也並非否認客觀外界對主觀世界的製約,而是強調不能把這種製約簡單化、絕對化,忽視了主體的能動作用。

創作主體意識對文學藝術生命的重要,袁宏道比後來的人認識深刻得多。江盈科評價宏道詩歌說:“唐人之詩,無論工與不工,第取而讀之,其色鮮妍如旦晚脫筆硯者。今人之詩即工乎,然句句字字拾人飣餖,才離開筆硯,已似舊詩矣。夫唐人千歲而新,今人脫手而舊,豈非流自性靈與出自模擬者所從來異乎!”“獨抒性靈,不拘格套”就是指創作主體須將客觀事物納於胸中,經過自己的“精神燃燒”,在對外部世界進行審美的過程中有了獨特的藝術發現,心有所觸而口有所吐,徑直一一從胸中流出,杜甫之“獨濾肺腑為文章”即是也。這是一個複雜而艱苦的過程,然其結果又是審美的愉悅。蘇長公就說:“吾生平無快意事,唯作文章任筆曲折,無不盡意,世間樂事無逾此。”因為作家可自由地在文學活動中實現自我,升華自我,完成其內心需求的價值表現,因此獲得作品的藝術生命,也獲得樂趣。

“性靈”,或“心靈”、或“靈感”,本非什麼玄虛神秘之物,不過是不同創作主體對外部世界感覺的不同反映而已。複古派唯古人之言是摹,導致人們的性靈麻痹僵死;公安派則主張使“天下之慧人才士,始知心靈無涯,搜之愈出,相與各呈其奇,而互變其窮,然後人人有一段真麵目溢露於楮墨之間”,別開手眼,言前人所未言,事前人所未事。

過去,“心靈無涯,搜之愈出”,曾被指證為公安派唯心主義的口實。對性靈、心靈或靈感、感覺的本質認識,當代的研究者指出:客觀世界是無限的“外宇宙”,而人的心靈也是難於窮盡的“內宇宙”。創作主體的心靈,是外在自然與內在自然互相滲透、相互轉化、相互依存,有著多種層次上和諧統一的世界,人們正是通過“內宇宙”去認識外部世界的。文學是塑造和表現心靈的藝術,是創作主體化“外宇宙”為“內宇宙”、表現情感與經驗、創造美的藝術活動。故袁中道在慨歎袁宏道去世太早時說:“若尚留在世三十年,不知為宇宙開拓多少心胸,辟多少乾坤,開多少眼目,點綴多少煙波。”由於創作主體的經曆、學識、個性、情感等的差異,當外物作用於心靈時,各個體的感受及他們再創造的客觀對象,就自然“各呈其奇,互變其窮”。當然,客觀世界亦不能由人們的感悟去任意分割或推播,正如竟陵派也反對複古,也講寫“真有性靈之言”,但其結果或乞靈古人,使作品支離破碎,蒼白空虛;或不顧客觀臆造,信屈聱牙,似通非通,以致將“我輩詩文至極無煙火處”視為最高境界,也必然窒息藝術生命。

文學藝術創作不同於人類其他活動,它有其自身的規律和特點:既是物質活動,又是精神活動,更主要的是精神活動;而這種精神活動的基礎是心理活動。當創作主體受外部世界的影響刺激,有了某種感應,有了審美的意識和需求,於是才進入創作。因此,作家的創作實際上是創作主體在審美意識的流動過程中,將自己豐富的人生經驗、情感,經過選擇、組合與構建,最後物化為作品的活動。出於創作主體不同的人生態度、人生經驗以及對外部世界感知的差異,決定著審美過程中對審美對象的態度和價值取向,於是顯出不同的個性與風格。在這一過程中,創作主體對外部世界的感知或認識,我們不能簡單地用一般認識論和哲學家的標準來要求。哲學家更趨於冷靜和理比,而作家的特征則是珍惜感覺的靈敏與熱忱,即要顯出自己的真性、真情、真才與真識。“獨抒性靈”就是揭肺腑以示於人,做到情真而境實。因為“率真則性靈現,性靈現則生趣”。否則或語不由衷,或言不及義,失卻藝術生命力。

因此,“獨抒性靈,不拘格套”不能擬古,也不能被動地模仿(或再現)客觀現實。由於創作主體不同的動機、感知、思維、想像、情緒等以及它們之間錯綜複雜的交互作用,作家對審美對象雖可按自己的意願和情趣給予選擇和棄取,但都必須將外部世界的表象給予心靈的“過濾”,然後進行或強調、或轉換、或比較等創造性思維,最後再使之物化為作品。這時,創作主體對外部世界的感知,已不是純自然形態的東西了,他的心靈已或強或弱地聯係或再現著他的經曆、經驗等產生的虛象與幻覺,折射和映照生活的沉澱,成為一個感應並呈現著客觀世界象征的情感世界。這時,邏輯思維的理性退到次要位置,而形象感覺的情感居於主導地位。創作主體所首要把握的,是對外部世界感覺最具體、最生動的映象,並把這種感覺與知覺融合為一,通過理性的“透視”,“不拘格套”地顯出它的輝光。因此,“獨抒性靈”須有一個精神飽滿的、高尚的、自由的心靈充實又積極向上的創作主體意識,這種意識不是導向自外攝取影像,而更多的是強調自內發射的感應真知,強調心靈感受的含蓄與意蘊,並有所謂“不著一字,盡得風流”的靈空。複古派所以使人瞋目,就在於他們的心靈蔽鈍幹枯,而藝術生命是靠鮮活充實的心靈來實現的。中國傳統的文學批評中有“以意為主”一說,它不僅強調作家,也強調了批評家的主體意識及其作用,故“仁者”才能“見仁”,“智者”才能“見智”,不會人雲亦雲。所謂氣、靈氣、風骨、神形、神韻等觀念,就是批評主體的獨特感受與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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