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勞動安全衛生製度
勞動安全衛生製度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勞動法》規定,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4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活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1周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
《勞動法》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4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用人單位應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基本養老保險。
5.基本養老金的組成: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的領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繳費至滿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參加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金中支付工傷保險。工傷保險費率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
(九)工傷認定
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本人在工作中傷亡的,不認定為工傷:①故意犯罪;②醉酒或者吸毒;③自殘或者自殺。
1.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①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複費用;②住院夥食補助費;③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④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⑤生活不能自理的;⑥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1至4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⑦終止或者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⑧因工死亡的,其近親屬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⑨勞動能力鑒定費;用人單位支付的費用①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②5級、6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③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先行支付的規定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
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規定①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②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③拒絕治療的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的領取①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的;②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③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有關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程序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15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停止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規定①重新就業的;②應征服兵役的;③移居境外的;④享受基本養老保險的;⑤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
記憶方法:
勞動保護的規定三個方麵來闡述,安全衛生五規定、建立健全的製度、設施須符合國標、健康檢查不馬虎、特種作業有資格、操作規程要遵守;對於女職工保護,特殊保護有五個;對於未成年工人、特殊保護有兩個。
勞動爭議的解決①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②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③因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④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工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⑤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⑤勞動者退休後,與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原用人單位因追索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和其他社會保險而發生的爭議;⑦其他。
勞動爭議①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②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③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舊傷複發的視同工傷的情形工傷認定申請①工傷認定申請表;②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③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工傷認定申請的受理和決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麵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2.勞動能力鑒定
勞動能力的鑒定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交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自勞動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鑒定。
記憶方法:
勞動爭議的處理四個方式要掌握,協商、調節不強製、當事人自覺履行、仲裁時間要記牢,訴訟在15日內。
工傷處理的規定
1.工傷認定
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①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②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③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④患職業病的;⑤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等事故傷害的;⑦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工傷認定。
2.工傷保險待遇工傷的治療-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要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職工因工致—殘的待遇―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1級至4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5級、6級傷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7級至10級傷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職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據前往國家或者地區的法律應當參加當地工傷保險的,參加當地工傷保險,其國內工傷保險關係終止,不-能參加當地工傷保險的,其國內工傷保險關係不終止職工再次發生工傷,根據規定應當享受傷殘津貼的,按照新認定的傷殘等級享受傷殘津貼待遇;職工因公死亡的,其近親屬按照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