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建設工程施工環境保護、節約能源和文物保護法律製度(二)(2 / 3)

5.屬於集體所有和私人所有的文物保護範圍《文物保護法》規定,屬於集體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紀念建築物、古建築和祖傳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權受法律保護。文物的所有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和建設控製地帶施工的規定

1.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應當根據文物保護單位的類別、規模、內容以及周圍環境的曆史和現實情況合理劃定,並在文物保護單位本體之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確保文物保護單位的真實性和完整。

2.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製地帶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製地帶

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製地帶,應當根據文物保護單位的類別、規模、內容以及周圍環境的曆史和現實情況合理劃定。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製地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劃定並公布省級、設區的市、自治州級和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製地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由核定公布該文物保護單位的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劃定並公布。

3.曆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曆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進一步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城市、鎮、村莊,可以申報曆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存文物特別豐富曆史建築集中成片保留著傳統格局和曆史風貌曆史上曾經作為政治、經濟、文化、交通中心或者軍事要地,或者發生過重要曆史事件,或者其傳統產業、曆史上建設的重大工程對本地區的發展產生過重要影響,或者能夠集中反映本地區建築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施工發現文物報告和保護的規定

1.配合建設工程進行考古發掘工作的規定進行大型基本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事先報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組織從事考古發掘的單位在工程範圍內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進行考古調查、勘探確因建設工期緊迫或者有自然破壞危險,對古文化遺址、古墓葬急需進行搶救發掘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組織發掘,並同時補辦審批手續。

2.施工發現文物的報告和保護施工發現文物的報告和保護

《文物保護法》規定,在進行建設工程或者在農業生產中,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現文物,應當保護現場,立即報告當地文物行政部門,文物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後,如無特殊情況,應當在24小時內趕赴現場,並在7日內提出處理意見。

3.水下文物的報告和保護水下文物的報告和保護

《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以任何方式發現遺存於中國內水、領海內的一切起源於中國的、起源國不明的和起源於外國的文物,以及遺存於中國領海以外依照中國法律由中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內的起源於中國的和起源國不明的文物,應當及時報告國家文物局或者地方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已打撈出水的,應當及時上繳國家文物局或者地方文物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1.哄搶、私分國有文物等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文物保護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①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②故意或者過失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的;③擅自將國有館藏文物出售或者送給非國有單位或者個人的;④將國家禁止出境的珍貴文物私自出售或者送給外國人的;⑤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的;⑥走私文物的;⑦盜竊、哄搶、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國有文物的;⑧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妨害文物管理行為。造成文物滅失、損毀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走私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海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

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門會同公安機關追繳文物;情節嚴重的,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①發現文物隱匿不報或者拒不上交的;②未按照規定移交揀選文物的

2.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和建設控製地帶內進行建設工程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文物保護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造成嚴重後果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資質證書:①擅自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內進行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鑽探、挖掘等作業的;②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製地帶內進行建設工程,其工程設計方案未經文物行政部門同意、未報城鄉建設規劃部門批準,對文物保護單位的曆史風貌造成破壞的;③擅自遷移、拆除不可移動文物的;④擅自修繕不可移動文物,明顯改變文物原狀的;⑤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毀壞的不可移動文物,造成文物破壞的;⑥施工單位未取得文物保護工程資質證書,擅自從事文物修繕、遷移、重建的刻劃、塗汙或者損壞文物尚不嚴重的,或者損毀依法設立的文物保護單位標誌的,由公安機關或者文物所在單位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內或者建設控製地帶內建設汙染文物保護單位及其環境的設施的,或者對已有的汙染文物保護單位及其環境的設施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治理的,由環境保護行政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