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血型和破案(1 / 3)

表帶裏的一星半點血跡

北京西城區小西天一位姓沈的醫生家中突然起火。人們見火跑去搶救,發現沈醫生已經被人殺死在家中,屋裏濺著鮮血。

偵察員經過多方偵察,終於查出了作案者是李某,一個曾經勞教過的罪犯,殺人搶劫,又縱火焚屍滅跡。

在審訊時,李犯拒不認罪。

警方從李犯所戴手表的坦克鏈表帶,查出一星點血跡。經過化驗,證明是“O”型血。

很巧,被害者是“O”型血,而李犯也是“O”型。

警方又進一步采用超微量檢驗方法,查明表帶的血是“OMn”血型,而死者是“OMn”血型,李犯則是“ON”血型。這一事實,有力地說明,李犯是殺死沈醫生的凶手!

盡管李犯在作案後洗掉了血衣。但是他萬萬沒有想到他的表帶裏殘存著沈醫生的血。

在鐵證麵前,李犯不得不供認自己是殺人凶手。

從這個案例中可以看出,鑒定血型對於偵破疑案起了多麼重大的作用!

另一個典型案例,是曾經轟動北京的“2·25碎屍案”。

一列由北京開出的27次特快車抵達丹東車站。當旅客下車之後,列車員在6號車廂左前方第三格行李架上,發現一個手提包和行李包無人取走。列車長和乘警打開手提包檢查,大吃一驚——包裏竟是一個人的四肢!由於這碎屍是在2月25日發現的,便稱為“2·25碎屍案”。

碎屍中的血經化驗為B型血。

偵察員經過認真調查研究,查出北京東郊某飲食服務店陳克浩和他已離婚的妻子劉敬芝有重大嫌疑。偵察員通過秘密偵察,在劉敬芝住室的縫紉機臥鬥下邊,發現一滴噴濺的血跡。經化驗是B型,與死者的血型相同,斷定殺人現場是劉家。又經過其他方麵的偵察證明陳、劉是殺人凶手,終於偵破這一重大疑難案件。

從這一案例中,也可以看出鑒定血型在破案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以上兩個案例說明,不論是表帶上的一星汙血,還是縫紉機上的一滴血斑,都能成為偵破疑案的舉足輕重的線索。

為什麼血型化驗與破案工作有著如此密切的關係呢?這是因為罪犯要殺人、傷人,被害者會流血,鮮血濺在現場或罪犯身上,便可為破案提供線索。

血型,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揭開血的秘密

其實,在一百多年前,人們還不知道血型是怎麼回事。由此,盡管柯南道爾本人當過醫生,他在1886年4月寫成的第一篇偵探小說《血字的研究》中,隻提用鮮血寫在牆上的字-RACHE,未提到血型。福爾摩斯隻從血字的高度、筆跡等方麵加以研究。如果當時知道化驗血型,對於偵破血字的秘密會容易得多。

血,自古以來,人們對它充滿神秘的感覺。

人們知道,一個人的血流盡了,人也就死了。於是,便認為“血液就是靈魂”,一旦血液流盡,就是“靈魂離開了軀殼”。

那時候,人們以為,人的血都是一樣的,甚至人血與動物血也是一樣的。

在中世紀,歐洲的外科醫生們為了搶救那些流血太多、瀕臨死亡的騎士,曾給他們輸入馬血或者羊血,結果沒有救活一個騎士。

醫生們麵對一個個死去的騎士,不明白為什麼同樣是鮮紅顏色的馬血、羊血,卻不能挽救人的生命?

1666年,有人用羊做試驗,把一隻羊的血輸入到另一隻羊的體內,失敗了好多次,終於有一次獲得成功。

1667年,法國醫生丹尼斯給一位垂死的16歲的貧血少年,輸入小羊的血,結果少年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