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的第二條路(2 / 3)

此外,三井物產與必和必拓在澳大利亞以外也有聯盟關係。2006年11月,必和必拓向三井物產出售了其在西南非洲納米比亞油氣田15%的利益,此宗交易標誌著日本公司首次獲得納米比亞的勘測許可。

除了三井物產以外,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日本另外兩家財團——住友財團和三菱財團,也和力拓、必和必拓有密切的合作關係。比如,力拓擁有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的Northparkes銅金銀礦80%的股權,其合資方住友商事擁有6.7%,住友金屬礦山公司擁有13.3%。另外,力拓加鋁與住友商事合資擁有新西蘭Boyne島鋁冶煉廠,其中力拓加鋁擁有該廠79%的股份,其餘21%股份由日本住友商事持有。三菱財團的綜合商社三菱商事則與必和必拓共同在澳大利亞經營全球最大的煉焦煤供應商必和必拓三菱聯合公司(BMA),雙方各持有50%股份。三菱商事與必和必拓在鋁和銅項目上也展開密切合作,三菱商事持有莫桑比克Mozal鋁冶煉廠10%的股份,必和必拓持有47%。三菱商事持有智利Escondida銅礦少量股份,必和必拓持有57.5%。三菱商事持有秘魯Antamina銅鋅礦10%的股份,必和必拓持有33.75%。說明一下,三井財團與住友財團的金融係統合並成了三井住友金融集團,兩家是親兄弟關係。(引用自全國日本經濟學會理事白益民2009年7月20日發表在《第一財經日報》的文章《深入布局:看日本人如何玩轉全球三大鐵礦石巨頭》)

看到這裏,我們立刻就可以明白了,為何鐵礦石談判,日本企業總是搶先接受大幅度漲價的要求!感情人家是兩口子,倒騰鐵礦石開的是夫妻店:自己買、自己賣著玩,倒黴的就是外來戶——中國。

其二,建立大規模的生產基地,並且進行大筆投資。

地點,主要就在東南亞。這點,日本人做起來順手無比,然而中國人做起來就無比艱難,原因很簡單,有人掣肘。這個“人”是誰?為什麼掣肘?這些,我們且不著急,我們留著放在後麵慢慢聊。

於是,僅僅在1995年到1998年間,流向東南亞地區的日元海外貸款,粗略估算有2600億美元。這些錢,有力地推動了東南亞各國的經濟高速增長,並且推動這些國家在1997年前形成了巨大的經濟泡沫。

這個超級大泡沫,其表現,與日本泡沫如出一轍——以樓市為代表的資產價格飛漲。

這個泡沫,始於日元大幅度流入,破裂於日元大幅流出東南亞國家之日。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國際清算銀行的數據顯示,1996年到1999年間,日本銀行在五個發生危機的國家減少了474億美元的貸款,1995年到1999年間,在東南亞地區總共減少1925億美元的貸款(大部分在新加坡和中國香港)。正是日本銀行的撤貸,製造了東南亞的急劇信用緊縮,成為東南亞金融危機的重要導火索之一。

那麼“之二”呢?

原來自從20世紀90年代以來,國際金融界就有個名詞,叫作“日元套利資金”。

其背景是日本進入經濟大蕭條後,為了刺激經濟,日本政府將利率不斷調低。1991—1995年,日本銀行先後9次調低官方利率,共降低5.5個百分點。1999年,日元的利率已經降低為0.5%。算上通貨膨脹率,日元的利率實際上是負的,貸款成本低到沒有,甚至隻要借錢了,就等於賺到了。

在這種情況下,大批國際職業投資者,包括躲躲藏藏的眾多金融大鱷,從日本的銀行借出日元,在其他國家進行投資。

加上自發從日本流出的巨量流動資本,兩股力量聚在一起,規模驚人,甚至可以在世界上任何地點,掀起驚天動地的金融巨浪。

1997年,日本因為自身銀行係統的危機,在先前大筆投資東南亞並且製造了巨大泡沫的基礎上,突然撤資,造成了東南亞急劇的通貨緊縮局麵。

在這樣的背景下,索羅斯為代表的國際投機資本,以本身資本加上裹脅的巨量“日元套利資金”,先將泡沫盡力推高,然後突然出逃,直接捅破了東南亞經濟泡沫。

在獲取巨額利潤後,索羅斯們打著飽嗝回去了;IMF(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World Bank)夾著皮包來了。

為了求IMF和世界銀行救助已經亂作一團的經濟,東南亞、東亞各國和地區含恨接受了屈辱的條件。其中的核心就是將國家金融主權拱手相讓,送於IMF和世界銀行背後的大老板,就是歐美資本。

以排外、自立著稱的韓國為例,誰能想象其金融行業半壁江山早已歸屬他人? 1997年以前,韓國政府規定外資對韓國銀行的持股比例不得超過4%。這個比例,在中國的證券市場,連舉牌都不夠格。

金融危機後,一切全變了:2004年9月末,韓國普通銀行的外國人持股率達到59.2%(1997年末為16.4%),1997年末,外資銀行資產占韓國國內存款銀行總資產比率為8.5%,到2004年末上漲為22.4%,外資銀行的總資產規模達到270兆韓元。

韓國最大的幾家銀行中,第一銀行、外換銀行、韓美銀行、新韓控股、漢拿銀行被美歐資本控製的股份均至少超過一半,而韓國最大的銀行——韓國國民銀行70%的股份被外資控製。

經過金融危機的洗禮,大夥兒都明白了一點:控製了一國之金融業,即控製了這個國家的經濟。如此看來,青瓦台(韓國總統的辦公地點)主人——那位名義上的總統,不過就是歐美資本家的半個員工而已。

哈韓的同學,如果一時接受不了這個事實,請看下麵的公開資料:

金融危機以後……韓國製定了《外國人投資促進法》,金融(銀行、證券、保險等)市場完全向外資開放,取消了外國人對金融企業投資所占股份的比例限製。

外資占韓國銀行市場的比重立刻直線上升:1998年為6%,次年便翻了一番,2004年達到33.7%,7年裏竟增長了5倍,而在韓國最大的幾家銀行裏,則掌握了60%~70%的股份。

2005年底,韓國證券市場中外資比重占39.7%,在世界經濟最發達的33個主要國家裏居第八位,比這些國家平均比重高出11個百分點。

在保險市場上,外資所占份額也在2004年底達到了16.5%。

韓國的一份研究報告顯示,金融危機以後,韓國共發生30宗大企業(指資產總額在2萬億韓元以上,約合20億美元的企業)購並案,其中有20家由韓國本國資本購買,另有10家被外商購買。

韓國投資者收購的均屬於戰略性投資,即並購企業是用來經營。而被外商買下的10家企業中卻有一半則屬於財務性投資,即買下企業後加以包裝再轉手倒賣以賺取差價。

而且,在外商並購的上述10家企業活動中,用於財務性收購的金額遠遠超過用於戰略性收購金額。前者平均為1.15萬億韓元,後者僅為6384億韓元。a

a 2006年8月5日新浪財經轉載,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所研究員詹小洪同日發表於《財經日報》的文章《韓國調查國有銀行賤賣案 外國投資基金欲破財消災》。

2003年10月,美國私募投資基金龍星基金以1.32萬億韓元收購了韓國外換銀行(其功能和地位相當於我國的中國銀行)50.5%的股份,2006年5月,竟以近6萬億韓元的高價轉讓給韓國國內最大的國民銀行——僅僅30個月,龍星基金就獲得4.5萬億韓元,超過四倍的差價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