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7月23日,時任副總理的朱鎔基說:“在現行體製下,中央財政十分困難,現在不改革,中央財政的日子過不下去了。目前中央財政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不到40% ,但中央支出卻占50%多……一般來說,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中央財政收入比重都在60%以上。而中央支出一般占40%,地方占60%。但是我們正好相反……這種狀況……必須調整過來。”
怎麼調整呢?90年代中期開始,中國在中央和地方之間,啟動了新的稅製,它的名字叫作“分稅製”——也就是重新劃分全國稅收,調整中央和地方政府份額的多少,也就是重新切蛋糕。
分稅製的細節,我們將其簡單總結成為兩句話:其指導思想,在於中央集“權”;其主旨,就是擴大中央稅收份額。
分稅製改革的結果,《瞭望新聞周刊》2003年9月15日第37期有文《分稅製決策背景回放》這樣總結:
1994—2002年,我國財政收入年均增長17.5%,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由1993年的12.6% 提高到2002年的18.5%;中央財政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為55%,比改革前的1993年提高了33個百分點……
換句話來說,就是:中央從全國稅收這個籃子裏麵拿到的錢多了,而地方政府(省級政府)的份額少了。
《中國經濟周刊》有文《傳新分稅製調整方案形成中央與地方將重新分配》指出:
分稅製改革後,中央財政收入占財政總收入的比重大幅度提高,2006年,中央與地方財政收入的比重為52.8%∶47.2%,而中央與地方財政支出的比重則為24.7%∶75.3%。也就是說,2006年,地方本級財政收入與地方財政支出的缺口大約為財政總收入的28%……
對於上麵這句話,若是換個說法,那就是:地方政府拿到的錢少,但是責任重,要做的活兒卻很多——錢不夠用,該怎麼辦?
不要緊,我們用不著替省級人民政府擔心,他們很聰明,自然馬上找到了解決之道……
有道是有樣學樣,現炒現賣,新鮮熱辣——省級地方政府立刻將剛剛學到的精神完美傳達了下去。還是上麵提到的《傳新分稅製調整方案形成中央與地方將重新分配》一文中,這樣寫道:
……分稅製改革也出現了各級政府財政權力和事權不對稱問題。在中央把各省的一部分稅收權力上收到中央的同時,各省也依葫蘆畫瓢把地市政府的財政稅上收。地市一級則把縣鄉財政稅收上收到地市,其結果是,大大削弱了縣鄉一級的財政力量。基層政府越來越感覺財政捉襟見肘。
2004年11月14日《21世紀經濟報道》有文《十年回首“分稅製”》也提到:
部分省、市財政也打著“加強宏觀、中觀調控”的旗號,紛紛采取不同手段,集中一塊財力,形成了財權層層集中,事權紛紛下移的背反格局。省級財政“二次”集中財力、市級財政“三級”集中財力,基層政府的財政困難進一步加劇,地方財政缺錢隻能向當地企業和居民收費、攤派和集資。
這些權威來源的權威論述,非常有力,可以讓大家理解“分稅製”對中國、對我們大家的影響。
什麼是“財政權力和事權不對稱”?很簡單,就是責任多而重的,常常缺錢;責任大幅度卸下的,資金反而充裕。
關於這個問題,複旦大學學者何俊誌對中國經濟最強的上海市之郊區財政情況的研究結果可以作為佐證。他說,負債問題的根本是地方政府財政權與責任不成比例。他指出:“所調查的上海102個郊區鄉鎮中,有92個負債,其中8個鄉鎮甚至資產負債率達到100%或以上,按道理可以宣告破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