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眾也呆了,就那麼張大嘴巴,眼睜睜看一個家夥一邊彈著吉他,一邊漫步走上舞台,和我單挑。
我一分神,差點拉錯一個音,吉他手一邊搖擺著身體配合節奏、低傾著頭彈撥琴弦,一邊輕斥:“專心些!”
我更無語了,隻好專注拉琴。這兩種風馬牛不相及的樂器居然也能配合得無比美妙,一曲終了,掌聲雷動。
聯歡會的結束,也就預兆著漫長的假期到來。
拖著行李箱走出校門的時候,我看到了他。那個和我在舞台上作對的家夥。
他叫駱言,是不遠處一家酒吧的駐唱吉他手,這都是事後聽人說的。他那次純粹來玩,結果無事生非。
此刻他斜斜靠著一輛摩托車,叼著煙,抖著腿,百無聊賴,看見我來,把煙從嘴裏拿下來打招呼:“嗨。”我目不斜視地走過。
他慢慢跟著我:“美女,交個朋友吧。”
“對不起,沒興趣。”
“沒關係,我有啊。”他鍥而不舍。
我冷哼一聲,繼續高傲前行。風吹起我的長發,讓我覺得又酷又爽。忽然,“唉喲”,我捂著臉叫了一聲。
“怎麼了怎麼了?”這家夥一臉緊張地湊過來,“迷眼了?別動別動,我吹吹。”
我嚇一跳,趕緊往旁邊躲。
“怕什麼!”他強掰過我的臉,輕輕翻開眼皮,呼地猛吹了一下,“好了!”
“……”我反複揉了揉,嗯,好了。
然後,他突然捧起我的臉,在我嘴上啄了一口。
“你!”我氣壞了。這人初次見麵即是挑釁,再次見麵又改調戲,你當你是高衙內啊!
我扇了他一個耳光,“啪!”轉身就走。
他滿不在乎地笑一聲:“沒見過世麵的小妞”,騎著摩托從我身邊飛馳而過,我氣得拾起一塊石頭丟過去,可惜太遠了,打不著。
再見到他的時候,是被我一幫朋友慫恿去酒吧看帥哥,隻是我沒想到帥哥就是他。
這家夥唱歌時聲音渾厚滄桑,眼睛閃閃發亮,飛躍跳動的舞姿配著微微挑起的壞笑的嘴角,讓整個酒吧裏的人都為之瘋狂。
“嗨,小妞,又見麵了。”他跟我打招呼,樂隊的一班小子擠眉弄眼地壞笑。
我把臉扭到一邊。
晚上回家,意外在樓下看見了他。還是斜倚在摩托車上,還是指間夾著香煙,還是黑黑的發絲垂下來遮住眼睛,抬起頭,還是一如既往地壞笑。我的心卻在怦怦快跳。走到對麵,立定,站住,等他狗嘴裏吐出象牙,或者吐不出象牙。
他抬起頭,黑色的眼珠像貓似的閃閃發亮:“艾詩妍,我喜歡你。”
“我不喜歡你。”
“不管。我愛你就好了。”想了想又補充道:“反正遲早你也會愛上我。”這家夥還真是,真是自大。自大加一點。
不過他倒沒說錯,我悲哀地想著:說不定我已經愛上他了。真倒楣。
駱言要走了。去廣州。組建一個樂隊,打天下。
三個月後我也要走。去美國。繼續我的小提琴學業深造。
他就要消失在進站口,不許回頭,不許回頭。我跟自己拚命說。還是忍不住回過頭,卻見他把個脖子伸得像長頸鹿,拚命向這邊望啊望。
三百米的距離,好像已經遠隔重洋。
不知道哪來的勇氣,我飛奔過去,一把抱住他:“讓我跟你走吧,好不好?”
“傻丫頭,”他不再調侃輕薄地叫我“妞”,卻無限溫柔憐惜地摸摸我的頭,“會很苦的。”
“我不怕。”
就這樣,我跟著他上了南下的火車。那一刻我什麼都忘了,忘了我的學業,我的提琴,我那大洋彼岸的新世界。我隻記得我愛他,而他也愛我。
隻是我卻不知道,愛是不能當飯吃的。
駱言的樂隊接不到單子,連生存都成了問題,所以我需要給自己掙飯吃,也要給駱言掙飯吃。
我在油膩膩的盤子上磨礪著我的手指,然後給一個小孩教“哆來咪”。
我們很快開始吵架。剛開始吵架的時候我還哭,他還哄,後來我也不哭了,他也不哄了,話越說越厲害,像尖利的刀切肉割皮。就這樣我們也不肯分開,絕望和後悔像道粗繩索,把我們倆緊緊綁在一起。爸爸輾轉打來電話,說再不回去他就要被我氣死。可是我不肯,我跟他說:三個月,給我三個月--也許把我們綁在一起的,還有愛情。
是的,我們還在相愛。愛到我忘了我的小提琴。
終於,駱言的樂隊被一家酒吧聘為駐唱,他很興奮,我也替他高興;正好我做家教也滿了一個月,掙了兩千塊錢的工資,打算跟他分享這份欣喜。等我找過去的時候,演唱正好結束,一個女孩子發色繽紛豔麗,也背一把吉他,在他臉上“啵”了一下,像個炸雷,我聽見了。駱言摸摸臉,卻是一副無所謂的神氣。我轉身就跑,駱言從後邊追。我被他攔腰抱住,發瘋一樣踢打,他死不鬆手。到最後我鬧得沒力氣,坐在地下哭得聲嘶力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