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陰似箭,轉眼間便到了光緒十二年(1886年),此時光緒皇帝已經16歲了。按清廷祖製,皇帝本應該在14歲親政(如康熙),但因為同治頑劣又不好學、16歲仍讀不了奏折的先例,他一直到快滿18歲才親政。但光緒不一樣,他從小就愛好讀書,因此要拖到18歲親政似乎有點說不過去。
清廷命欽天監選擇吉日,以備為光緒皇帝舉行親政大典。慈禧太後的這個姿態,既是對當年選中光緒作為皇位繼承人時宣布皇帝“典學有成、即刻歸政”承諾的兌現,也是迫於祖製和輿論的壓力。對此決定,當時年僅52歲且年富力強的慈禧太後想必心有不甘,但也是無可奈何。
好在那些寵臣們對太後的心思可謂了然於胸。在慈禧懿旨發布後,他們紛紛積極上折,請求太後收回成命、繼續執掌朝政大權。如當時的軍機領班禮親王世鐸,他便邀集一些大臣上折,主張“皇上親政後,仍每日召見臣工、批覽奏章,以便皇上隨時隨事親承指示”。
這些意見,慈禧雖然看了滿心歡喜,但畢竟有違祖製,不好開這個先例。好在醇親王奕譞這時又及時上了一折,請求慈禧進行訓政到光緒20歲時,再做決斷。奕譞的這個奏折有點兒不通情理,按理說,光緒是奕譞的親生兒子,光緒親政他應該高興才對。但細想來,奕譞的這個表態其實恰如其分,因為他就是生恐慈禧太後會以光緒親政來考驗自己的忠心,如果他真喜形於色,恐怕對自己和光緒都會不利。因此,他在折子裏透露的意思很明顯,自己和兒子光緒都不敢有非分之想。
雖說奕譞的折子有點兒避嫌和虛偽之嫌,但總算為慈禧太後繼續把持權力找到了一個製度解決的方法,那就是訓政。由此,慈禧太後也就順水推舟,假裝“不得已而為之”,俯承了各王公大臣們的意思,即皇帝親政,但慈禧太後由垂簾聽政改為訓政。
為使訓政合法化、製度化,慈禧責成禮親王世鐸起草了一份《訓政細則》,其中就有這樣幾個重要規定:一是皇帝召見外臣時,慈禧仍和往常一樣設紗屏聽政;二是處理政務時,仍須請示慈禧方能決定;三是批示奏章、下發諭旨仍須慈禧太後看過並同意後才能下發。如此一來,名義上光緒雖然親政了,但實際大權仍操縱在慈禧太後的手中。
光緒十三年正月十五日(1887年2月7日),清廷為光緒皇帝舉行親政大典。這天上午,16歲的光緒頭戴金冠,身著黃袍,腳踏龍靴,來到太和殿上接受京中大臣們的朝賀,由此開始了他一路坎坷的帝王生涯。
光緒親政後,接下來的一件大事便是挑選皇後和妃子,舉行大婚。之後,慈禧發布懿旨,宣布在次年正月為光緒舉行大婚典禮並且結束訓政,將大權交給光緒。
從清朝曆代帝王的情況看,光緒皇帝已屬晚婚,不能再拖,好在慈禧太後對此早有準備。懿旨發布後,內務府大臣們便開始忙乎起來,組織八旗中適齡的少女參與選秀。經過層層篩選,最後確定了5名備選的秀女,分別為都督桂祥(慈禧的弟弟)的女兒那拉氏、禮部左侍郎長敘的兩個女兒和江西巡撫德馨的兩個千金。
隨後,慈禧在體和殿為光緒舉行選後儀式。在選妃前,慈禧拿起定情信物玉如意交給光緒,說:“皇帝看誰最合適,你自己作主。你覺得合意的,就可以授以如意罷。”光緒說:“選後這等大事,子臣不敢自主。”慈禧故作大度,非要光緒自己選。光緒見慈禧說得認真,便拿著如意向德馨之女走去。
慈禧太後見後,立刻大聲喊道:“皇帝!”光緒一愕,回頭看慈禧向她侄女努嘴,暗示選桂祥之女。光緒這才明白,剛才說什麼讓自己來選其實都是騙人的,最後還是要按慈禧的意思來。不得已之下,光緒也隻好將玉如意交給了桂祥之女,即後來的隆裕皇後。而慈禧太後見光緒喜歡德馨的女兒,怕她倆要選入妃嬪的話會對自己的侄女不利,恐怕今後有奪寵之憂,於是便不許光緒再選,而是直接命榮壽固倫公主拿起那對荷包給了長敘的兩個女兒,即後來的瑾妃、珍妃姊妹。
有意思的是,參加清宮選秀的女子一般在13歲到17歲,如果選秀期間遇到生病等特殊原因,一般也隻推遲個兩三年(因為沒有參加過選秀的八旗女子按製不能擅自出嫁),很少超過20歲的。但慈禧的這個侄女就有點兒蹊蹺了,她當時已經21歲,足足比光緒大了3歲多。而且,隆裕皇後身材單薄,臉色蒼白,長相也實在是平淡,怪不得光緒看不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