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孩子重複具有不可低估的效果
猶太父母認為:對孩子重複具有不可低估的效果,可以使孩子很迅速的吸收知識。也是很多教育學家認為十分有效的一種教育方式。孩子對被重複的“材料”具有非凡的“記憶能力”,這一點是父母所希望的。父母們所要知道的是,任何事物對兩三歲的孩子而言都是沒有難易之分的。“兒子太難啦,還沒有必要讓孩子去記憶”,這完全是父母的錯覺。其實對幼兒而言,根本不存在一件因為難而記不住的事情。“重複練習”的行為能夠滿足兒童特定時期的需求,也更容易讓他們獲得獨立感和成就感。另外,駕輕就熟的工作內容也更容易讓兒童產生心理上的安全感,這點在兒童心理發展過程中也是十分重要。
有位孩子練習鋼琴,鄰居家的孩子在一邊傾聽。後來鄰居家的孩子長大後,也學了鋼琴,這時候,當他學琴的時候很快就超過了其他的孩子。這是為什麼,是因為對於鄰居家的孩子而言,這個孩子之前天天彈奏鋼琴為他過早的學習鋼琴提供了一個良好的耳濡目染的環境。
一個小女孩,她3歲時,每天安靜地坐在屋子裏的角落裏玩耍,然而,她的全部精力都隻是集中在一個看似單調的活動中,將一些彩色的玻璃球一顆顆地塞到玻璃瓶中。每當一個玻璃球落下去的時候,就會發出清脆悅耳的撞擊聲,在這個過程中,她隻是麵無表情地重複著這一個動作,將玻璃球一顆顆地放進瓶子。母親喊了她三次,她都充耳不聞。當瓶子裝滿之後,她再把玻璃球倒出來,然後繼續重複這樣的動作,直到母親進來收起她的瓶子,她才被迫停止遊戲。“妮妮,把瓶子收起來吧,看看媽媽給你買的花裙子。”小女孩被母親抱了起來,不情願地看了一眼窗台上的玻璃球。但是她很快就恢複了活力,精神飽滿的樣子。其實,母親隻想轉移她的注意力,小女孩每天都要重複這個遊戲,少則十幾次,多則幾十次,這種情況讓母親有些擔心,而女兒卻似乎對此有用不完的專注和熱情。晚上,小女孩早早地躺在床上,等著母親給她講“床頭故事”。母親準備給妮妮講一個新故事,但是她非要聽《金色的屋子》。母親有些吃驚,這個故事女兒已經聽了十多遍了,雖然她還不認識幾個字,但是已經熟悉到可以背誦了,“紅的牆、綠的窗,金色的屋頂亮堂堂”妮妮的母親想:重複一件事情多麼枯燥啊,女兒是不是患上了“孤獨症”?
兒童在玩耍一樣東西時總是在重複的進行,在讀一本書時總是重複聽,在操作一樣教具時總是重複幾十次,這在成人的一眼中可能顯得微不足道,甚至成人認為這是由於兒童的幼稚而導致的,但是這樣的重複卻使兒童感受到了獨立和力量,並使兒童達到了極度的滿足。給孩子重複聽故事,不但令孩子獲得了有關的知識,學習了一些詞句,還懂得了相關的道理,此外更重要的一點是為孩子提供了創造性言語表達的素材,開發了孩子的語言潛能。讓兒童為之著迷的“基本工作”還有很多,比如把瓶蓋擰下來再蓋上;把玩具反複地拆開、重裝打開房門再關上等。類似的重複行為都是兒童的基本行為,不具備任何目的性,它們對兒童來說都具有一種天然的吸引力,也是兒童進行的不夠成熟的努力。實際上,如果兒童能達到重複一種活動的時候,那是因為兒童已經能夠相當程度地把自己的注意力控製到一點上。這種狀態我們才把他稱為注意力集中。這種集中的注意力在重複中,兒童的內心就獲得了一種力量。我們把這種力量解釋為控製的力量,兒童既能控製自己的行為,又能控製自身之外的物質世界。
教育父母:
對於成人來說,重複操作可能是一件苦差事,不少人都會充滿疑問:“反複做事需要耐力,年幼的孩子能忍受得住嗎?”其實,這種擔心完全沒有必要,學習對於幼兒來說,沒有好壞之分。孩子不會知道記住這些東西是好還是壞,或者說是因為這事不好就趕快把它忘掉。兒童本來就喜歡重複地做某一件事,年齡越小越是如此。兒童的意誌力並非成人所理解的那樣,可以通過後天強化訓練出來。實際上,兒童的意誌力形成是一個天然形成的過程,也是一種天賦的本能,它是兒童自然成長的法則。當他們碰上感興趣的事,就會沒完沒了的重複地做這件事。因此,要知道“重複做事”是兒童的一種自然而然的訓練活動,是一種“通常行為”,這種重複練習的行為現象,是為了兒童意誌力的形成。意誌力來源於選擇有智力目的的活動,需要一個很漫長的過程,即經曆興趣、意誌、專注、順從四個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