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減輕當事人訟累,提高法院審判效率,簡化訴訟程序,加快訴訟進程,是世界各國都在研究的課題。完善以簡便、快捷為特色的督促程序,符合訴訟製度改革的方向。督促程序是為債權債務關係明確的特定案件所設置的程序,符合不同案件適用不同程序的要求,契合簡化訴訟程序,迅速審理案件,以保障程序公正與效率的司法改革潮流,故在我國督促程序應該有強大的生命力和良好的發展前景。由於我國《民事訴訟法》和相關司法解釋中對督促程序的規定尚不完善(盡管正在逐步完善之中),造成司法實踐中不便於適用,影響了督促程序優越性的發揮。因此,應結合司法實踐,探索督促程序立法的完善,以發揮督促程序的獨特作用。

§§中國案例指導製度運行機製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