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如何衡量經濟相互依存的程度呢?這又是一個爭論不休的問題。沃爾茲認為,存在著從單位(國家)層次和國際體係層次對經濟相互依存的測量。從建構國際政治理論的目的出發,他明確反對從單位層次來衡量經濟相互依存,不過,他所說的體係層次的相互依存的含義卻並不清晰。從沃爾茲的論述來看,他所謂的體係層次的相互依存大約包括兩個因素:一是國際外向性部門的相對比例;二是反映在國際交易中的國家專業化程度。這兩個因素與大國的數量呈現共變關係。但是,沃爾茲卻又堅持必須從大國相互依附程度的高低來衡量體係層次的經濟相互依存,但這樣做的結果是自變量和因變量就使用了相同的指標,因此增加了其體係層次上國際相互依存衡量問題的混亂。
現有的專門研究經濟相互依存的著作在量度經濟相互依存時使用了包括國際貿易規模(絕對規模和相對規模)和國際投資水平、地區經濟一體化程度(包括生產的專業化以及關稅、貨幣的統一和人員的自由流動水平)以及金融利率和物價變動的相關性等為數眾多的指標。這些研究的主要目的是用上述指標來證明國際經濟的發展是否導致體係層次上的相互依存現象,而本書的目的是考察國家之間的經濟關係如何影響國家的對外戰略,並不需要對體係層次的經濟相互依存作全麵的精確測量。因此,本書在衡量經濟相互依存時主要考察大國之間的雙邊貿易水平即通過貿易在國內生產總值(GDP)中所占比例,或國外投資額與其國內總資產的比例,並參照利率等其他指標對大國之間的經濟相互依存進行粗略的評估。之所以這樣處理經濟相互依存的測量指標,是基於兩個考慮:第一,由於資源稟賦和發展水平的差異,不同的國家對外依存度有高低之分,完全對稱性的經濟依存是很少的,經濟依存的不對稱性是絕對的。但是,盡管如此,雙邊貿易或者投資情況大體上還是可以標誌它們之間的相對依存關係。第二,對特定的國家而言,其對外經濟依存度往往需要借助於對它的貿易結構、資金需求以及是否可以找到替代方等具體國情的分析,籠統地、不加區別地用貿易來衡量可能過於簡單化。
把國家之間的經濟依存作為獨立變量來處理可能會麵臨的邏輯陷阱是:究竟是國家之間的戰略關係決定國家之間的經濟依存關係,還是國家之間的經濟依存關係決定國家之間的戰略關係?國際關係的發展史表明,當國家之間在安全上存在重大共同利益時,經常通過深化彼此的經濟聯係來實現戰略接近的目的;反過來,國家之間經濟聯係的增強,也會起到消除相互之間戰略疑慮的作用。因此,要在這個問題上找到決定論的解釋無異於想在雞生蛋還是蛋生雞的問題上找到答案一樣不可能。但是,毫無疑問的是,國家之間經濟依存關係的產生和終止都需要過程,對外開放經濟固然非一日之功,因為利益內向性的集團可能會阻撓;而經濟上高度依賴外部資源的事實一旦產生又非領導人的一時衝動就能即刻消除,因為利益外向性的集團會反對,這中間會有一個時滯。由於利益集團不可能瞬間消失,它們就一定對領導人的政治動員能力構成限製,致使領導人在戰略決策時不得不考慮到它們的存在。因此,從靜態的角度和探索因果關係的目的出發,有理由把經濟相互依存狀況作為獨立的外生變量來考察,這是確立本研究的基本考慮。
因變量是現狀維持國的製衡反應。也就是說,在既定的崛起國威脅情況下,現狀維持國是作出強製衡反應還是弱製衡反應,或者是某種混合形式的製衡反應。所謂強製衡反應,是一種對抗性政策,即限製、圍堵和削弱對象國力量的增長,從而形成對崛起國的有力威懾。所謂弱製衡反應,是一種和解性政策,即通過融合、讓步和容忍來改變對象國偏好,努力把其網入雙邊或多邊的製度框架和規範中,從而鼓勵其對現有地區和國際秩序的滿意程度來“社會化”崛起國的軟性戰略(也可以稱之為綏靖戰略)。強製衡反應形式包括在國內進行高強度的資源動員來增加國防開支和加強軍備,對外締結正式或非正式的軍事同盟,向海外派駐軍隊,堅守防衛協定的承諾以及公開宣稱對威脅進行遏製。弱製衡反應包括諒解協定、秘密條約、有限擴軍、不結盟(拒絕承諾針對崛起國的安全義務)以及追求緩和、簽署中立或互不侵犯條約等等。這兩種類型的製衡反應僅僅是為了學理考察的需要而作出的邏輯上的區分,在經驗事實上二者經常存在著邊界的模糊性和過渡狀態,國家的製衡反應往往是混合的,因為決策者通常是在這二者之間尋找平衡。不過,經驗邊界的模糊性並不否定邏輯劃分的有效性,畢竟邏輯劃分為經驗認識提供了必要的分析概念。
如前所說,要判斷大國均勢政治中的博弈者究竟采取何種類型的製衡反應,需要對現狀維持國的行為偏好和他國對其行為信號進行解讀而形成的對該偏好的認知給予理論上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