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滌非先生《漢魏六朝樂府六學史》第二編論東漢時代朝廷注意搜采民間風謠,考察官吏政績,以此為東漢樂府采集民歌之證。蕭著所舉東漢注意搜采民歌的記載,主要如下:
光武起於民間,頗達情偽。廣求民瘼,觀納風謠,故能內外匪懈,百姓寬息。然建武、水平之間,吏事刻深,亟以謠言單辭,轉易守長。(《後漢書?循吏列傳序》)
光和(靈帝)五年,詔公卿以謠言舉刺史二千石為民蠹害者。(注雲:謠言,謂聽百姓風謠善惡而黜陟之也。)……由是諸坐謠言征者,悉拜議郎。(《後漢書,劉陶傳》)
(靈帝熹平)五年製書,議遣八使,又令三公謠言奏事。(《後漢書?蔡邕傳》)
蕭著認為此種風謠或謠言,被采入樂府,並舉漢樂府相和歌中的《雁門太守行》(歌詠東漢和帝時洛陽令王渙)一詩為證。蕭著並謂此種觀采風謠之事,西漢已有。舉《漢書?韓延壽傳》:“延壽徙潁川,潁川多豪強難治。……乃曆召郡中長老為鄉裏所信向者,設酒具食,親與相對,接以禮儀,人人問以謠俗,民所疾苦。”(顏師古注:“謠俗,謂閭裏歌謠,政教善惡也。”)
蕭著《漢魏六朝樂府文學史》內容紮實,論述深刻,是一部質量很高的書,在“五四”以後同類著作中最為傑出,但對這個問題的論斷卻有失誤。
我以為漢代朝廷搜采考察的風謠,不可能是指樂府詩中的篇章。蕭著舉樂府詩僅《雁門太守行》一篇。該詩固是歌頌洛陽令王渙的政績,但那是王渙死後人們為之立祠廟,並以詩歌紀念的作品,而不是用以考察王渙政績的風謠。漢樂府中另外有一些篇章,如《東門行》、《婦病行》、《孤兒行》、《白頭吟》,反映了人民的各種痛苦,貧民鋌而走險,病婦臨終囑托丈夫,孤兒受兄嫂虐待,男子負心夫妻離異等等,固然也可以借此觀察民間風俗,但這種社會現象在封建時代是常見的,單憑某首歌辭內容來判定地方官吏的政績是有困難的,何況歌辭也未著明事件產生於何時何地,難以落實。漢樂府中還有一部分其他題材的篇章,如歌詠男女情愛、歌詠神仙動物、慨歎人生短促等等,就更和地方官吏的政績無關了。西漢武帝時代於太樂署(掌管雅樂)外更立樂府官署,負責采集各地通俗歌曲,由黃門倡優演唱,其目的是為了娛樂。現存漢樂府相和歌辭內容,有的歌詠神仙,祝賀帝皇長壽,自為直接取悅君主之作。即使是反映下層人民生活的篇章,如上麵提到的《東門行》、《婦病行》等,敘事情節較為具體,往往有對話,因而具有故事性、戲劇性,這也適合於觀聽者的娛樂需要。由於這些樂府詩供帝皇娛樂之用,所以當國家財政困難時,便有裁減、罷撤樂府人員的現象。如《東觀漢記?和熹後傳》載:“下□尚書曰:國家離亂,大廈未安,黃門鼓吹,曷有燕樂之誌?欲罷黃門鼓吹。”(《北堂書鈔》卷一三?引)如果黃門鼓吹樂人演唱的歌辭,可以考明地方官吏的政績,那是不能隨便裁撤的。白居易《新樂府?采詩官》有雲:“周末秦興至隋氏,十代采詩官不置。郊廟登歌讚君美,樂府豔詞悅君意。若求興諭規刺言,萬句千章無一字。”漢武帝設立樂府采詩,《漢書?禮樂誌》有明確記載,白居易不應不知。他所謂“十代采詩官不置”,是指秦漢以來未能像周代那樣采詩以供施政的參考。他所謂“樂府豔詞悅君意”,中肯地指出了後代樂府歌辭是為了滿足君主娛樂的需要。當然,漢樂府相和、雜曲,自有其積極的思想內容和優秀的藝術價值,不容抹煞,事實上白居易的新樂府一類詩篇也深受它們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