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要打破輕視駢文的偏見。駢文講究對仗工整、辭藻華美,曆代駢文中的確出現許多內容貧乏、片麵追求形式美的作品,但其中也有一部分情文並茂的好文章,值得肯定。籠統地把駢文視為形式主義文學而一概否定是不對的,需要具體分析。律詩也講究對仗工巧,我們對許多律詩包括一部分排律都加以肯定,為什麼對一部分優美的駢文及駢賦不能加以肯定?肖統《文選》著重選漢魏六朝的駢文,其中有很多佳篇;這部重要選本,在“五四”後以至建國後,都不大受人重視,這裏就反映了人們輕視駢文的偏見。以唐代駢文而論,也有不少佳篇。《古文觀止》中所選王勃《滕王閣序》、徐敬業《討武?檄》就是膾炙人口之作。此外,像王維、李白、陸贄、李商隱等都有佳作。如果仔細挑選,還可以找到不少好文章。
(4)要打破重詩歌、輕散文的偏見。中國古代一直詩文並稱,二者地位相當。不少著名文學家像曹植、王粲、阮籍、嵇康、陸機、潘嶽、韓愈、柳宗元、歐陽修、蘇軾等等,都是兼長詩文,兩方麵成就都頗突出,有時簡直難分高下。“五四”以後,研究界習慣用西洋文藝理論來衡量我國古典文學,逐漸形成一種重詩歌、輕散文的偏見,許多文學史著作,論述散文的篇幅都比較少,一些散文大家還得不到應有的重視,不少二流散文家就更是不遑顧及了。這裏有一個對文學作品藝術特征的理解問題。古人論詩文之類,首先看語言藝術,看語言的色彩、聲調之類。駢文家所強調的辭藻、對偶、聲律、用典等修辭技巧,都屬於語言藝術範圍。古文家所注意的神氣、氣勢、風神、陽剛陰柔之類等等,大致上也是講語言藝術。語言之後,才注意到抒情寫景等等。至於人物形象的描繪,則長期來不大重視。駢文家認為人物傳記是“筆”,不是富有文采的文章,古文家強調文辭雅潔,反對用傳奇體敘事寫景,都說明此中消息。中國古代文人敘事詩(特別是故事詩)長期不發展,也與此有關。一直到明清時代小說、戲曲創作繁榮,人們才重視人物形象的描繪。我們今天如果離開古代的創作傳統,首先用人物形象的條件來要求古代詩文,那是不合適的。我認為,還得尊重我們祖先的創作傳統,不要用西洋文藝理論的框架來剪裁中國古代詩文創作。如果這個問題解決了,那不但散文的傳記、遊記、書信等寫人寫景抒情的作品可以肯定;就是不少論說文,像賈誼《過秦論》、李康《運命論》以至韓愈《原道》、柳宗元《封建論》等等,也都可算文學作品,因為它們在語言藝術上都是很高明的。
希望今後在唐代文學研究領域內,大家能解放思想,破除一些偏見,加強對散文的研究,寫出《韓愈研究》、《韓愈評傳》、《唐代古文運動》、《唐代小品文研究》、《唐代散文史》等等一類有分量的著作,並從速整理出《韓昌黎集》、《唐文粹》等重要文集的新版本。
198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