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龍?原道》強調文源於道,強調自然,這種思想實際受到當時玄學的影響。當今研究闡發此篇的論文頗多,但對這個問題似未加以注意,因此試作短文,提出來探討一下。
《原道》篇說:“夫玄黃色雜,方圓體分,日月疊璧,以垂麗天之象;山川煥綺,以鋪理地之形,此蓋道之文也。”又說:“旁及萬品,動植皆文。龍風以藻繪呈瑞,虎豹以炳蔚凝姿。雲霞雕色,有逾畫工之妙;草木賁華,無待錦匠之奇。夫豈外飾,蓋自然耳。”這是說,天空地麵上的許多有文采的事物,都是道的表現,是自然而然的。
《原道》篇又說:“惟人參之,性靈所鍾,是謂三才。為五行之秀,實天地之心。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這是說,人文(人們的語言文字表現)和天文、地文一樣,也是道的表現,是合乎自然的。劉勰認為人文的代表是儒家的《六經》。在《原道》篇中,他敘述了《易經》、《書經》、《詩經》等書的產生過程,後麵小結說:“爰自風姓,暨於孔氏,玄聖創典,素王述訓,莫不原道心以敷章,研神理而設教。”這是說,經過孔子編訂的《六經》,都是古代聖人根據自然之道製作出來的,都體現了自然之道。
在《原道》以外的其他篇章中,劉勰也再次指出文學創作是自然之道的表現。《明詩》說:“人稟七情,應物斯感,感物吟誌,莫非自然。”又《情采》說:“五色雜而成黼黻,五音比而成韶夏,五情發而為辭章,神理之數也。”這裏的“神理之數”,與《原道》篇的“道心”、“神理”(見上引)一樣,實際都是指自然之道。劉勰甚至認為當時盛行的講究形式整齊美麗的駢文,也是合於自然之道的:“造化賦形,支體必雙;神理為用,事不孤立。夫心生文辭,運裁百慮,高下相須,自然成對。”(《麗辭》)他認為運用對偶語句寫作駢文,如同人體的雙手雙足那樣,是自然形成的。他還批評不講對偶的文章像一足獸那樣不正常:“若夫事或孤立,莫與相偶,是夔之一足,?踔而行也。”(《麗辭》)
人們感到奇怪的是:劉勰把真正自然形成的事物和人工製造出來的文化、文學作品的性質混淆起來了。天上的日月雲霞,地上的山川動植,它們具有美麗的文采,的確是自然形成的;但是《六經》、文學作品,則是人們製造出來的,怎麼能同日月山川等物等量齊觀,也說是合於自然之道呢?實際這種說法正是當時玄學思想影響下的產物。
魏晉玄學中著重討論的一個問題,是名教與自然的關係。名,是指反映封建等級、封建秩序的名分;名教是因名設教,指維護封建統治階級的一套政治思想製度和倫理道德規範,它們是儒家竭力提倡的。自然觀念原本老莊,主張順遂萬物本性,反對人工造作和禮法拘束。名教和自然二者原是矛盾的,但魏晉的一些玄學家卻把二者調和糅合起來,形成了名教自然一致的理論。王弼具體發揮了名教本於自然的理論。他說:
樸,真也。真散則百行出,殊類生,若器也。聖人因其分散,故為之立官長。(《老子》第二八章注)
始製官長,不可不立名分以定尊卑。(《老子》第三二章注)
東晉袁宏在其所著《後漢紀》中,有不少地方發揮名教本於自然的理論。如他說:
夫君臣父子,名教之本也。然則名教之作何為者也?蓋準天地之性,求之自然之理,擬議以製其名,因循以弘其教,辨物成器,以通天下之務者也。(《後漢紀》卷二六)
這就更為明確地指出了名教是根據自然之理製作出來的。
東晉的郭象,進一步發展了名教與自然合一的理論。他說:
夫仁義自是人之情性,但當任之耳。恐仁義非人情而憂之者,真可謂多憂也。(《莊子?駢拇》注)
臣妾之才,而不安臣妾之任,則失矣。故知君臣上下,手足內外,乃天理自然,豈真人之所為哉!(《莊子?齊物論》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