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談古代文論的一個特色(1 / 2)

蕭統《文選序》在選錄史書中的讚論序述部分時有一段話說:

至於記事之史,係年之書,所以褒貶是非,紀別異同,方之篇翰,亦已不同。若其讚論之綜緝辭采,序述之錯比文華,事出於沉思,義歸乎翰藻,故與夫篇什,雜而集之。

蕭統選文,以富有文采辭藻的篇章為主。他認為史書記載曆史事實,表現史家的褒貶,一般不是具有文采的篇什,故不予采錄。但一部分史書篇章中的讚、論、序、述,不是敘述史事,而是就史事發表評論,語言華美,富有文采,符合他的選文標準,所以他特為選錄了班固《漢書》、幹寶《晉紀》、範曄《後漢書》、沈約《宋書》中的一部分讚、論、序、述。

蕭統的這段話,充分體現了南朝駢文家的藝術標準。在他看來,作品的藝術性,主要體現在辭藻、對偶、音韻、用典等語言之美方麵,這就是他所謂的“辭采”、“文華”和“翰藻”。他所說的“事”、“義”,相當於劉勰《文心雕龍》所謂“事類”,主要指運用成語典故。他所選錄的一部分史書篇章,的確具有駢文語言的文采之美。其中的幾篇“讚”,還是有韻之文。《史記》、《漢書》、《後漢書》中的不少人物傳記,寫得人物形象鮮明,故事曲折生動,有很高的文學性;但蕭統從駢文家“翰藻”的標準看來,卻是缺乏文采的散體文,所以不選。他選《漢書》而不選《史記》,因為《史記》的序、論多用散體,缺乏駢文之美,而《漢書》則駢語較多。蕭統選文的藝術標準,重在駢文語言辭藻之美,他是不重視人物形象的描繪的。

蕭統的這種藝術標準,在劉勰《文心雕龍》中體現得也是相當明顯。《史傳》篇中評論許多史書,從未讚美它們敘事寫人具體生動。它讚美《史記》“實錄無隱”、“博雅弘辯”,讚美《漢書》“十誌該富,讚序弘麗,儒雅彬彬,信有遺味”,都不涉及敘事寫人的形象性。劉勰特別稱道《漢書》“讚序弘麗”,認為《漢書》的讚、序文辭富美,更與蕭統選錄《漢書》的若幹首讚序的做法聲氣相通。在《文心雕龍》的下半部中,大部分篇章探討寫作方法和技巧。劉勰對用詞造句,篇章的風格和結構以及某些修辭手段,都頗為重視,在涉及外界事物的描繪方麵,他隻注意到自然景物和宮殿苑囿(見《物色》、《誇飾》諸篇),偏偏沒有談到人物形象的描繪。看來這並不是偶然的疏忽。範曄的《獄中與諸甥侄書》,文中具體評述其所著《後漢書》,其中特別自詡者也是論讚部分,有雲:

吾雜傳論皆有精意深旨,既有裁味,故約其詞句。至於《循吏》以下,及“六夷”諸序論,筆勢縱放,實天下之奇作。……讚自是吾文之傑思,殆無一字空設,奇變不窮,同合異體,乃自不知所以稱之。

看來,重視駢文語言之美而不重視人物形象的具體生動,乃是南朝不少文人共同的藝術標準。

蕭統、劉勰對待漢樂府中一部分敘事詩篇的態度,也值得我們注意。漢樂府民歌的一部分篇章,像《東門行》、《孤兒行》、《陌上桑》、《上山采蘼蕪》以至《焦仲卿妻》等等,敘事生動,形象鮮明。但對這類詩篇,《文選》概不選錄,《文心雕龍?樂府》也是毫不加以肯定,反而籠統地斥之為“淫辭”。這裏也同樣反映了他們不重視人物形象的藝術標準。當然,蕭統、劉勰輕視漢樂府民歌的這類篇章,除掉上麵所說的語言駢散之分外,還有一個雅俗界線,即他們認為《東門行》等一類作品是俚俗而不高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