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 兩《唐書》對李白的不同評價(2 / 3)

《舊唐書?文苑傳序》有一段話,明顯地表現出編者崇尚駢體詩文的態度,文曰:

昔仲尼演三代之《易》,刪諸國之詩,非求勝於昔賢,要取名於今代。實以淳樸之時傷質,民俗之語不經,故飾以文言,考之弦誦,然後致遠不泥,永代作程。即知是古非今,未為通論。……近代唯沈隱侯斟酌《二南》,剖陳三變,攄雲、淵之抑鬱,振潘、陸之風徽,俾律呂和諧,宮商輯洽,不獨子建總建安之霸,客兒擅江左之雄。

在這段文字中,編者在討論文質問題時,肯定文,反對是古非今,這實際上是肯定漢魏以來駢體文學的發展。又“飾以文言”句中之“文言”,似即指相傳孔子所作《易傳》中的《文言》,篇中頗多偶句。《文心雕龍?麗辭》有曰:“《易》之《文》(《文言》)、《係》(《係辭》),聖人之妙思也。序乾四德,則句句相銜;龍虎類感,則字字相儷。”即指出《文言》中多駢偶成分。在下麵,《舊唐書》編者又特別對沈約加以稱頌。沈約提倡區分四聲,提倡寫作新體詩,是把古體詩引向格律化的有力倡導者;他們所寫的新體詩,是唐代律體詩或近體詩的前驅。沈約的《宋書?謝靈運傳論》敘述曆代文章(以詩賦為主)發展,指出漢魏文風經曆了三次變化,又大力主張區分四聲,使作品音韻和諧。《舊唐書》編者肯定這些主張,並且讚美沈約的製作能繼承漢代揚雄(子雲)、王褒(子淵)、魏曹植、西晉潘嶽、陸機、劉宋謝靈運等辭賦、詩文名家重視文采駢儷的傳統,並有新的發展,成為一代文豪。由此看來,《舊唐書》編者對待文學的基本態度是反對是古非今,充分肯定後代文學的新變和發展,肯定漢魏六朝的駢體文學。他們十分推崇沈約,因為沈約的理論和創作,為唐代近體詩的定型和發展奠定了基礎,開啟了先路。

如眾所知,李白在理論上鄙薄魏晉以來追求詞采華美的詩歌,曾經宣稱:“自從建安來,綺麗不足珍。”(《古風?其一》)又據孟?《本事詩?高逸》載:

白才逸氣高,與陳拾遺齊名,先後合德。其論詩雲:“梁陳以來,豔薄斯極,沈休文又尚以聲律。將複古道,非我而誰與?”故陳、李二集,律詩殊少。嚐言:“興寄深微,五言不如四言,七言又其靡也,況使束於聲調俳優哉!”

李白的這類話不免有些片麵誇張。實際,他寫了大量的五七言詩,七言詩成就尤為傑出,四言詩卻寫得很少。對建安以來以迄梁陳的各代名家,他還是向他們多方麵地吸取營養。然而這類話畢竟反映了李白鄙薄南朝綺靡文風,要求詩歌恢複古代雅正剛健傳統的思想傾向。李白也的確不願多受聲律束縛,故律詩寫得頗少。李白鄙薄魏晉以來的華美詩歌,鄙薄沈約所提倡的聲律論和聲律論指導下的詩歌創作;《舊唐書》編者卻是大力肯定漢魏六朝的駢體文學,推崇沈約的理論和創作。李白的詩歌,律體頗少。這樣看來,《舊唐書》對李白詩評價不大高,也是很自然的了。

《舊唐書》肯定駢體文、律體詩的態度,還鮮明地表現在對元稹、白居易的評價中。《舊唐書》卷一一六為元稹、白居易傳。傳末有一段較長的議論,模仿沈約《宋書?謝靈運傳論》體例,綜論曆代文學,然後歸結到傳主。這樣處理,就說明《舊唐書》編者對元、白評價甚高,認為元、白代表了唐代文學的最高成就,其地位猶如劉宋的謝靈運那樣。傳論中評論元、白有曰:

若品調律度,揚榷古今,賢不肖皆賞其文,未如元、白之盛也。昔建安才子,始定霸於曹、劉;永明辭宗,先讓功於沈、謝;元和主盟,微之、樂天而已。

《舊唐書》對李白評價不很高,它不可能把李白、杜甫兩人並列作為唐代詩歌的最高代表,於是找到了元、白。傳論縱覽曆代詩歌發展,突出了三個時期和六位詩人:一是建安時期的曹植、劉楨,標誌著文人五言詩的成熟;二是永明時期的沈約、謝?,標誌著新體詩的產生和格律詩的濫觴;三是元和時期的元稹、白居易,標誌著唐代近體詩的進一步發展和繁榮。《舊唐書》對元、白詩的評價,可說是高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