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愛情(3 / 3)

殘缺不全的夢境讓我發了一會兒呆。那些片段分明的夢,猶如被砸碎的彩色拚圖一般在我的意識裏載浮載沉。如此一想,當時的色彩,氣息乃至旋律都重新在眼前閃現。是我和她以前一次見麵的場景。1999年9月。將近五年了。這樣的往昔,也許已隻存在於我一個人的記憶之中。至於其是否有積極意義,則似乎無足輕重。

我拿起那張紙片,從頭至尾看了一遍。在看反麵的《加州女郎》時,我拿起鋼筆,將“EAGLES老鷹樂隊”的字樣劃去。嶄新的墨水在殘舊的紙片上留下劃痕,似乎格外鮮明奪目。我將紙片折起,放在了襯衣口袋裏。我按下播放器的“STOP”鍵。於是舊時代的樂曲戛然而止。

我倚在椅背上,看著手機屏幕。手機的屏幕在我的按鍵點撥下進入信息界麵。於是那句話又一次躍然於我的眼前:

她今年夏天結婚。

我邊看這句話邊想起我四年前和她最後一次分別的光景。那時是夏天中午,她暑期在一家書店打零工,下班時遇到了我。具體似乎並無有意義的對白。惟獨她那一微笑和一個揮手的姿勢,依然留在我的記憶之中。我想我當時也向她揮了手。也許沒有。這樣的細節一旦我無法回憶,自然也就沒有人會知道。時間一長,會連是否揮手都不記得了。其實這麼想未免傻氣。她未必會記住那次會麵,何況是那一個揮手呢?印度人說大象對它一生之中到過的任何地點都能牢牢記住。然而她既非大象,我亦非地點。走過去了,便沒有道理非記住不可。

仔細想想,不忘卻又如何呢?莫非還要煞有介事的出席其婚禮?如何接受介紹?“新娘少年時的追求者。”如此說法過於滑稽。賓客們勢必大驚失色。新人們勢必手足無措。自然,司儀定有妥帖精致的介紹方式。然而我到時候能做的,亦隻有安靜坐在眾親友間,與他們敘話家常,彼此觥籌交錯,待新人前來敬酒時吟誦事先捏造好的祝酒辭。和俗套的愛情小說一樣神色黯然地祝福對方。達斯丁?霍夫曼與卡爾維諾筆下搶婚的半麵子爵畢竟都已是過去時代的事——這一套程序想來都極端乏味。

我長長地吸了口氣,目不轉睛的望著手機屏幕上的話。

她今年夏天結婚。此乃事實。再怎麼想再怎麼望也無法改變。過去的事已經過去。就像浸入紙片的墨水。再也抹不去了。我想到當時寫下的一句歌詞:

“再也無須前思後想,一切豈非已然過往。”

說來其實容易。不過是接受事實罷了。不文過飾非。不巧言令色。事實就是事實。

我盯著手機屏幕上變幻的字眼,右手按鍵:

“回複”——“刪除”——“是否刪除此信息?”——“是否”——“是”——“此信息已刪除”。此信息已刪除。

困意又一次襲來。確切的講,是類似於浪潮般強烈的暈眩感。此起彼伏,有條不紊。想必是生理性的。頭又開始一陣陣發疼。我閉上眼睛強忍了一會兒。疼感愈演愈烈。敲門聲。“誰?”我說。“門開著。”

十一

推門進來的是一個學生模樣的年輕人。穿著白色外套,舊的藍色牛仔褲,運動鞋。手中提著一個黑色大包。是那種常用來裝大量衣物擱在火車車廂角落裏的包。他悄沒聲的踏進來,輕輕的——避免發出聲音似的——將門虛掩上。他站在門廊裏,開始環顧四周。看了一圈,小心翼翼地繞過廢紙簍,朝房間裏走了兩步,又站住了。

“您好。”我說。“找誰呢?他們幾個都不在。”

“不是不是。”他說,微笑了一下。牙齒非常白。“不是找人的。”

“那麼?”

“那個,有水嗎?”他問。“挺渴的,想喝水。”

我請他坐在舍友的椅子上,取紙杯倒了一滿杯水遞過去。他雙手來接,連說了三個“謝謝”。

“那麼……”我說。不知道如何繼續下去。《昨天》還在播放不止。兩個人都沉默的時候,那抑鬱低回的音調,有些電影配樂的意思。他仰起脖子喝水,我看著他的喉結上下蠕動。時間似乎被拉長。似乎喝了一氣之後,他雙手握著杯子,擱在膝蓋上,眨了幾下眼睛,似乎感到莫名其妙般發了會兒呆。過了一會兒,他抬起左手,揉了揉眼睛。

“有點疼。”他說。

“哦。”我不知如何應和,隻能這麼說。

“同學,你是大二的吧?”過了一會兒,他開口問道。

“是。”我說。“這個區都是大二的。”

“是的是的。”他說。似乎予以確認般不斷點頭。他握著杯子,抬頭端詳著舍友在牆上貼的球星海報。又看了一圈,他又看我兩眼,抬起杯子,咕嘟咕嘟,將剩下的水喝了一氣。杯子放下時,他呼了口氣。

“這回好了。”他說。“渴起來真是很難受的呀……”

“哦。”我說。接下來,令人難堪的沉默繼續延長。《昨天》。音樂繼續。我很想回頭將音樂關掉,但是總覺得那樣隻會使氣氛進一步走入死角。他非常注意地看了宿舍中的寫字台,對我桌上鋪開的紙張更頻頻注目。過了一會兒,他咳嗽了一聲。

“同學,你現在都用什麼筆寫字呢?”

“鋼筆或者圓珠筆。”我說。“自來水筆,偶爾用。”

“哦?”他說。”這幾種筆用起來不一樣呀。”

“是嗎?”

“是的。”他嚴肅地點頭。

“我隻知道,”我說,“鋼筆用鋼筆墨水,圓珠筆用圓珠筆油,自來水筆用碳素水。”

“是的,但還有,”他說,“很多不同。例如鋼筆筆尖更扁平一點。圓珠筆筆畫要粗一些。寫起來很不一樣。比如,圓珠筆寫錯了字可以塗掉,而用鋼筆塗的話,會別扭一些,也不好看。”

“有道理。”我說。

“所以寫錯了,隨意塗掉,並不是很方便。尤其是用來呈報的謄清文稿。”他開始侃侃而談,如魚得水。我多少懷有敬仰之心地聽他談論。“有些情況,比如你已經寫了一整張紙,卻因為一點筆誤而要塗掉甚至重來,是令人不快的。是吧?”

“是。”我說。“所以用電腦。”

“NO。”他搖搖手指。“電腦畢竟還沒普及到那個程度。現在學生交作業和報告大多數還是需要用筆的。用鉛筆寫字可以用橡皮擦擦掉。而用鋼筆和圓珠筆寫就沒那麼方便了。你認為呢,同學?”

“有道理。”

“那個,”他說,“你常寫錯字嗎?”

“經常。”我說。“不過一般還是劃掉。”

“劃掉並不好。”他說。“可以用別的方式,比如……”

他將杯子放在一旁的寫字台上,拿起放在腳旁的黑包,拉開拉鏈。我的目光未來得及一覽內景,他已取出一個香水瓶模樣的東西,伸手過來。我愣了一愣,他的手持續伸著。我伸手取過。

“是塗改液。”他說,在我端詳那瓶子的時候,他順手將拉鏈拉上,將包塞回椅子底下,清了清嗓子。“可以用來修改鋼筆、圓珠筆等書寫留下的筆誤。而且,這一款不同於以往的塗改液。以往的塗改液大多含有劇毒,久用對人體不利。而這一款塗改液對人體無傷害,而且使用簡易,便於風幹,非常適合學生使用。這一款新品現在剛上市,如果現在選購可以有折扣打……”“你是推銷員?”我問。“是。”他說。他伸手抓了抓鬢角的頭發。“是的。”我悄然無聲地將瓶子遞還。他接過來,捏在手裏。

“真的無毒嗎?”

“那個……”他說,“對顧客當然是得這麼說。商業宣傳使用的話是這樣的。如果是私人聊天,隻能說還是有毒的。毒性沒那麼強烈罷了。”

“做這行……很有趣嗎?”

“沒有趣味。”他說,低頭把玩著瓶子。“你也看見了。找到大學,進入宿舍區,挨個宿舍敲門。不過進來你這裏還真不是為了推銷或者耍什麼手段,真的有些渴了,想找個地方喝點水。然後就順便推銷一下。畢竟是工作。能順便完成的話當然求之不得。”

“你喜歡用這個?”

“用過。還挺好用的。這可不是為產品說好話什麼的。真的不錯。”

“我是說,你喜歡用嗎?”

“喜歡就談不上了。寫錯了字,劃掉就好。大概女孩子有耐心去細心塗改然後重新寫吧。塗改之後,就好像真的完整無瑕了。”

“聽上去也不錯。”

“不麻煩你啦。”他站起身來。我亦隨之起身。“看打擾你這麼久。”

“沒事的。”我嚐試著微笑。“本來也閑著沒事。”

“真的要謝謝你。”他說。“給了水喝,還跟你說了這麼多廢話。可惜沒什麼可報答的。這一瓶塗改液。如果你需要的話。嗬嗬,當然,拿這個送人好像也挺傻的。”

“沒事。”我說。“誰都要寫錯字的。有時用用這個也挺有意思的,大概。”

“好。”他說。他將那瓶塗改液放在了寫字台上。“那,先走了。還有工作要做。”

“加油。”我說。

十二

他走之後,我將門關上,走回寫字台前,觀看塗改液。我嚐試著將蓋子擰開。我取過那張紙和圓珠筆。我在紙上一筆一劃地寫道:

“她今年夏天結婚。”

寫畢,我取過塗改液瓶。乳白色的塗改液石膏般流出,迅速封鎖了那行字,簡潔利索。冷眼一看,那曾經寫過字的地方一片潔白,即使著手處顯得有些粗礪不平,但是確實好像沒有存在過。我將蓋子合上,將瓶子放在一旁。

確實神奇。我想。至少在表麵上,存在過的被抹去了。記憶被輕易地遮蓋和粉飾。如果真的可以如此,確實是不錯的。《昨天》。多少有些哀傷的曲調。用塗改液將昨天和昨天之前全數抹去。很可惜,還未有如此神奇的塗改液。於是我多少得背負著很多記憶和事實,然後繼續生活著。

我把頭枕在胳膊上。我覺得如濕泥一般糾結厚重的困意正將我拖入深深的睡眠。該刪除的總會刪除。該塗抹的總會被塗抹。我想。無論怎樣的遺留,都不免銷聲匿跡。而我所該做的隻是忘卻——忘卻這些。我若忘卻,便得以永遠消失如童話中美人魚消失在陽光下般的記憶。在墜入睡意之前,我的意識中浮現出她的微笑她的揮手她的感觸她的姿容和往昔那些旋律。色彩的斷片流動於記憶之間。我正想到她閃爍不定的聲音。她揉眼睛的姿態。過去的那些歌詞。鋼筆的劃痕。牆上的字跡。不知名的海灘男孩樂隊在60年代無憂無慮的唱著歌詞明快的《加州女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