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老鄉親的生活
我們一行人這次下鄉的任務是調查研究。去的地方是生我養我的故鄉乾縣。自從為了讀書離開這塊故土,後來在離家門不遠的地方做事,倒是經常回家,但是以省城裏幹部的身份回鄉公幹卻是第一次,而且一住就是二十天。
我感觸最深的是家鄉群眾的貧窮。我們調查研究的地方是乾縣南部的一個公社。這裏的人們同樣吃不飽肚子。沒有勞力的老弱婦孺從生產隊分不到多少糧食,一家有幾個精壯的小夥子工分掙了一大堆到頭來還是分不到多少糧食。地裏總是打不出多少糧食,工分又有什麼用呢?而且能掙工分的小夥多吃飯的人就多,飯量也大,反而更是不夠吃。
於是這裏產生了一個現象:不少群眾經常出門討飯。他們稱為“出竿子”。沿門乞討本是一種無可奈何,在關中人的眼裏是一種羞恥,但是這裏的人們說起“出竿子”竟表現出一種漠然和平淡,和下地勞動出門走親戚一樣的平淡。其實小時候就在故鄉聽慣了“鬧春荒”這句話。那是指每到一年的二月三月,青黃不接,日子最難過。實在餓得受不了的,由老人婦女領上孩子或是讓十多歲的孩子結伴出去討飯,但是大都是天不亮就出門,晚上悄悄溜回家,怕別人看見臉上掛不住。現在是八月,夏收後不到一兩個月,怎麼這時候就缺吃討要呢?
這裏的父老這樣說:“不夠吃啊,吃不飽啊,總不能斷了頓再去討要呀!小夥子總不能一天三頓喝稀的,要回來的可是饃呀!”
省上的幹部在這裏蹲點。蹲點的同誌仍然要堅持和群眾“五同”。當他們坐在貧下中農的土炕上,和老百姓一家人堅持“同吃”的時候,端上來的竟是這家人“出竿子”的收獲:有蒸饃,有菜團,有黑的,有白的,有整塊的,有半塊的。這些東西敬在這些省府官員的麵前,蹲點的同誌告訴我,這樣的“五同”,心裏真的不是滋味。
對於貧窮和饑餓,我並不陌生。我自己的肚子裏曾經裝過樹皮野草等等寶貝。母親為了不讓他的兒女餓死,甚至連這些東西都舍不得吃而在背地裏吃穀糠。而現在的我卻擔心過早地胖起來,擔心膽固醇的增高。故鄉的父老們什麼時候能吃飽肚子呢?!
二故鄉的婚姻
從很早很早時候的群婚,到很長時期的一夫多妻,又從一夫多妻到一夫一妻,是一個發展,一個進步。從女人當家的母係氏族,到男人當家的父係氏族,又從男尊女卑的封建家庭,到以怕老婆為榮的現代社會,也算一個發展,一個進步。但女人賣錢、錢買女人的習俗在故鄉不知從哪朝哪代一直延續到現在,卻實在不敢恭維。
買賣婚姻的風氣在解放初曾經有過短暫的變化。那時間宣傳《婚姻法》,鬧婚姻自主,反對包辦買賣,還真像回事情。社會風氣出現了自由解放,萬象更新,皆大歡喜的景象。但後來,再後來,在勇敢的紅衛兵大破“四舊”,拿著剪刀滿街道追著留有長辮子的姑娘的“大好革命形勢”下,我的故鄉,它甚至比以往更甚地恢複和蔓延著女人賣錢、錢買女人的風氣。省裏在這裏蹲點的同誌告訴我,這裏的女孩子長到十幾歲,八九歲甚至四五歲就可以賣錢,美其名曰“訂婚”。“禮錢”因人而異,二三百元至千元不等。還有的說幾成“禮”的,一成一百二十元,要幾成禮自然一算就清楚,隻是好聽些。我知道這種風氣在家鄉很普遍,有的地方按照年齡算賬,一歲一百元。有一個女孩的母親這樣對媒人說:“我這女子不要錢,一天一毛鹽醋錢。”結果算到二十歲七百多元錢,夠一家農民受的了。買賣婚姻多是以男方的家境而定,有錢人家少花錢,沒錢人家倒要多花錢。如果一戶老實農民養上三個兒子,那這家的院子裏最好長出一棵搖錢樹來。要是有一家養了三朵“黃花”,那就“福如東海,氣象萬千”了。但是如果你按著這個風氣就以為我的父老鄉親已經是“不重生男重生女”,那就大錯特錯了。生養三個四個“光葫蘆”的老鄉,家裏窮的叮當響,褲子都穿不上,卻是自覺得格外榮耀。男的光著脊梁,吃菜咽糠,始終昂頭挺胸口大氣粗,女的袒著懷衣衫破爛著走街串巷東借西討,卻不短精神。如果生養了三個“黃花女”,不生一個帶把子的就不那麼自豪了,他可能吃得好,穿得好,有錢花,但就是沒有精神,沒底氣,沒心勁。古怪而複雜的故鄉人就這樣一代一代走到現在,到底變了些什麼?
第一次以局外人的身份和心態在故鄉生活了二十天,第一次對故鄉有了另外一種感覺:故鄉應該變一變了。
right197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