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雅久不作,吾衰竟誰陳?王風委蔓草,戰國多荊榛。龍虎相啖食,兵戈逮狂秦。正聲何微茫,哀怨起騷人。揚馬激頹波,開流蕩無垠。廢興雖萬變,憲章亦已淪。自從建安來,綺麗不足珍。聖代複元古,垂衣貴清真。群才屬休明,乘運共躍鱗。文質相炳煥,眾星羅秋旻。我誌在刪述,垂輝映千春。希聖如有立,絕筆於獲麟。(《古風》其一)
打開《全唐詩·李白卷》,第一首就是這首《古風》。清代編纂《唐詩別裁》的沈德潛認為:“太白詩縱橫馳驟,獨古風二卷,不矜才,不使氣,原本阮公,風格俊上,伯玉感遇詩後,有嗣音矣!”照他這麼一說,李白應該是一位儼然的正統派。
鄙意未必!
要是有可能求教詩人本人的話,恐怕他也不能首肯,更不會認同自己是詩壇上具有責任感、使命感的道德衛士。雖然在這首詩中,他憂心忡忡地呼籲“大雅”的出現,洋溢著撥亂反正的精神,但以他一生的文學實踐衡量,幾乎很少遵循這個創作準則。現在流傳下來他所寫的九百多首詩和幾十篇文章,大都為矜才使氣,“縱橫馳驟”的離正統甚遠的作品。
所以,先要舉出詩人這一首《古風》,是為了說明李白始終處於相當程度的自我矛盾之中。他有時候是自己,有時候就不是他自己,有時候他在做一個想象中的自己,有時候失去自己,走到不知伊於胡底的地步。李白從公元701年生,到公元762年死,可以說是一生矛盾,矛盾一生。
姑且相信有上帝這一說,不知為什麼,他把人造成如此充滿矛盾的一個載體,而人之中的詩人,尤甚。設若矛盾在平常人身上,計數為一,那麼,在詩人身上必然發酵為一百。同樣一件事,你痛苦,他就痛苦欲絕,你快樂,他就快樂到極點,到狂。詩人與平常人不同之處,無論痛苦,還是快樂,來得快,去得更快。於是,詩人像一隻玻璃杯,總是處於矛盾的大膨脹和大收縮的狀態下,很容易碎裂。
所以,真正的詩人,短命者多,死於非命者多,這也是無可奈何的事。當然,有些詩人後來還苟活著。但實際上,他的詩情,早已掏空。他的五色筆,也被夢中的美丈夫收回去了,壓根兒已不是詩人,隻不過是原詩人或前詩人,或曾經詩人過。寫不出詩,並不妨礙他仍頂著詩人的桂冠,在文壇招搖,要他的一席位置,要他的一份待遇。
其實,李白之偉大,就在他一直狂放,一直矛盾,也一直在不停創作著。
這首《古風》的寫作年代,由於引用了孔夫子的話“甚矣,吾衰也”,一個“衰”字,研究者認為是李白晚年的作品。其實,一個人到了真老的時候,往往諱言其老。兩條腿都成天津大麻花了,走路打晃,還說自己健步如飛,要繼續拉車;嘴巴都不嚴絲合縫了,哈喇子直流,還說自己心神俱佳,要再幹一程。這些人不但自己諱言老字,也忌恨別人總提醒他這個事實。所以,李白能在詩中說:“我老得不行了”,證明他未必真老。
再說,李白在逝世以前的那段歲月,作為一個充軍夜郎、遇赦折返的國事犯,羈旅江湖,家國難歸,那心境怕是不會快活得起來的,他筆下隻能出現這種愁眉不展的詩:
竄逐勿複哀,慚君問寒灰。
浮雲本無意,吹落章華台。
遠別淚空盡,長愁心已摧。
三年吟澤畔,憔悴幾時回。(《贈別鄭判官》)
一個“長愁心已摧”的詩人,不可能有興致去研究當時詩壇的風潮、詩人的流派,以及年輕新秀們的寫作狀態。
同樣,《古風》這首詩,也不可能是他春風得意那一陣寫出來的,太快樂比太痛苦更不容易激發詩的靈感。聲色犬馬,三陪女郎,酒足飯飽,桑拿浴房,這時候的詩人隻有飽嗝可打,臭屁可放,詩是絕作不出的,更甭說去關注詩歌運動了。一千年前,李白在長安城裏,過的是他摯友杜甫所寫的那優哉遊哉的日子。
李白一鬥詩百篇,長安市上酒家眠。
天子呼來不上船,自稱臣是酒中仙。(杜甫《飲中八仙歌》)
再說,作為待詔翰林,李白還得哄最高當局開心。從宋人王讜著《唐語林》中的一則故事可見,詩人的馬屁術也挺有水平,能拍得皇帝老子蠻開心的。“玄宗燕諸學士於便殿,顧謂李白曰:‘朕與天後任人如何?’白曰:‘天後任人,如小兒市瓜,不擇香味,惟取肥大;陛下任人,如淘沙取金,剖石采玉,皆得其精粹。’上大笑。”
因為武則天養男寵,“惟取其肥大者”,李白講這個低級的色情笑話,讓李隆基開懷大笑,說明他很能揣摩老爺子的心理。當然,李白的作秀,或李白的佯狂,是他的一種舞台手段。他渴嗜權力,追逐功名,奔走高層,討好豪門,是為了實現更遠大的目標,宮廷侍奉,更是他必須全身心投入才能把握得住的得以接近最高當局的惟一機會。所以,他忙得很,至少那一陣子分身乏術,忙得腳打後腦勺,不可能寫《古風》,更不可能指導詩壇。除非被旁置,被冷落、賦閑,閑得生蛆,才有閑心去管閑事。
從下麵這首近似“吹牛皮”的詩,便可了解他那時的得意心情了。
少年落魄楚漢間,風塵蕭瑟多苦顏。自言管葛竟誰許,長籲莫錯還閉關。一朝君王垂拂拭,剖心輸丹雪胸臆。忽蒙白日回景光,直上青雲生羽翼。幸陪鸞輦出鴻都,身騎飛龍天馬駒。王公大人借顏色,金章紫綬來相趨。當時結交何紛紛,片言道合惟有君。待吾盡節報明主,然後相攜臥白雲。(《駕去溫泉宮後贈楊山人》)
看這首詩的標題,就可想見詩人那一臉得意之色了。“護駕”是什麼意思,是陪著李隆基去潼關洗溫泉。也許詩人在這支陪同隊伍中,隻是最後一輛麵包車的乘客,那也了不起。
英國的莎士比亞,一生中侍奉兩位君王,一位是伊麗莎白,一位是詹姆士二世。前者,他隻有在舞台邊幕條裏探頭探腦的份兒,後者,他也不過是穿著驃騎兵的號衣,在宮殿裏站過崗,遠遠地向那個跛子敬過禮。而我們的詩人李白,不僅與李隆基同乘一輛“考斯特”,由西安同去臨潼,一路上還相談甚密,十分投機。《唐語林》也證實:“李白名播海內,玄宗見其神氣高朗,軒然霞舉,上不覺忘萬乘之尊,與之如知友焉。”看來,詩人的“片言道合惟有君”,固然有自我發酵的成分,但大致符合實際。他給楊山人寫詩的時候,肯定采取海明威站著寫作的方式,因為他已經激動得坐不住了。
所以,依我看,那首“大雅久不作”的《古風》,有可能是他天寶三載(744)第二次離開長安以後,已經有點失落,但未完全失落的期間寫的。有點失落,怨而不怒,是寫風、雅、頌的最佳狀態。完全失落,風雅不起來,頌也沒興致,一心舒憤懣,就有失溫柔敦厚之意了。
處世若大夢,胡為勞其生。
所以終日醉,頹然臥前楹。
覺來盼庭前,一鳥花間鳴。
借問此何時,春風語流鶯。
感之欲歎息,對酒還自傾。
浩歌待明月,曲盡已忘情。(《春日醉起言誌》)
正因為他還有一份對長安的憧憬,才生出“浩歌待明月”的期冀,才有寫一首“大雅久不作”感懷詩的可能。無論如何,他終究是和皇帝在一輛“考斯特”車上坐過,很官方色彩過的。所以,他有一時興來的正統情感,雖然自己倒未必堅持正統,猶如他習慣了寫非主流的作品,興之所至,偶爾主流一下,也未嚐不可。大師出神入化的詩歌創作,在物我兩忘的自由王國裏任意翱翔,就不能以凡夫俗子的常法常理來考量了。
對李白這樣徹頭徹尾的浪漫主義者來講,要他做到絕對的皈依正統,死心塌地的在體製內打拚,恐怕是一件最痛苦的事情。繼續做籠中的金絲鳥,無異於精神的奴役。這也是他第二次終於走出長安的底因。如果我們理解李白,就可知道,他在人格上,更多的是一個悖背正統的叛逆者,也許就不能苟同這首詩能夠代表他全部的文藝觀點了。
但是,也別指望他能大徹大悟。李白與文學史上所有大師一樣,無時不處於矛盾之中。一方麵,建功當世,以邀聖寵,揚聲播名,以求聞達,這種強烈的名欲,使他幾乎不能自己;一方麵,浪跡天涯,嘯歌江湖,徜徉山水,看穿紅塵,恨不能歸隱山林;一方麵,及時行樂,不受羈束,聲色犬馬,胡姬吳娃,離開女人簡直活不下去;一方麵,四出幹謁,曲事權貴,奔走營逐,賣弄才華,沉迷名利場中而不能自拔。所以,公元733年,他第一次離開長安後,東下徂徠,竹溪友集。人在江湖,其實,還是心存紫闕的。這是詩人一輩子也休想擺脫的“我輩豈是蓬蒿人”的攀高心結。